早年
瑪麗·路易莎(洗禮名 Maria Ludovica Leopoldina Francisca Theresa Josepha Lucia)生於維也納,奧地利帝國皇帝弗朗茨一世(即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弗朗茨二世)和第二任妻子兩西西里王國的瑪麗亞·特麗莎之女。她是瑪麗亞·特蕾西亞曾孫女、外曾孫女,瑪麗·安托瓦內特的侄孫女、外侄孫女,利奧波德二世的孫女,瑪麗亞·卡羅萊娜(Maria Carolina of Austria)的外孫女。為了路易莎的婚事,路易莎的父母從小教導她多種語言,除了她的母語德語外,她還精通英語、法語、義大利語、拉丁語、西班牙語。法蘭西帝國皇后
1810年3月11日,18歲的奧地利女大公瑪麗·路易莎嫁給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這是一宗政治婚姻,婚禮於1810年4月1日羅浮宮舉行。新娘的父親弗朗茨希望藉此加強奧地利帝國和法蘭西帝國的連繫。拿破崙則希望通過與歐洲最為顯赫的哈布斯堡王朝聯婚確立他的合法性,並盼望有一位合法的繼承皇位。 拿破崙本來打算與俄國羅曼諾夫王朝的安娜·帕芙洛娜公主結婚(Grand Duchess Anna),不過被她的長兄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拒絕。 1811年3月20日,瑪麗·路易莎為拿破崙誕下皇子——弗朗索瓦·夏爾·約瑟夫·波拿巴(羅馬王、萊希斯塔德公爵)。當拿破崙離開法國作戰時,瑪麗·路易莎曾二度擔任法國攝政王,分別是1812年4月-12月的俄國戰役和1813年4月-1814年1月的德國戰役。1814年,拿破崙被迫退位,流放到厄爾巴島。瑪麗·路易莎回到奧地利,兩人從此沒再見面。拿破崙曾指出一點,比起第一任妻子約瑟芬,拿破崙更喜歡瑪麗·路易莎。拿破崙聲稱雖然他曾愛過約瑟芬,但他不尊重約瑟芬,與瑪麗·路易莎不同——大概是指約瑟芬的婚外情傳聞和名聲敗壞。況且瑪麗·路易莎在政治上的能力也完全不是約瑟芬能夠相比的。 在1814年4月,拿破崙皇位被廢,瑪麗·路易莎帶同兒子從巴黎布洛瓦逃到維也納。1814的楓丹白露條約允許她保留其皇族身份和稱號(瑪麗·路易莎皇后陛下)、帕爾馬,皮亞琴察和瓜斯塔女公爵頭銜和封地,並保證她兒子的繼承權。然而,在1815年,維也納會議修訂了這一安排,瑪麗·路易莎只留下帕爾馬女公爵的頭銜,也不指定帕爾馬公爵的繼承者。1817年,條約規定將從女大公從波旁王室中除名。1844年確定瓜斯塔拉大公國將由摩德納公爵所繼承。1821年,拿破崙死後4個月,瑪麗·路易莎下嫁她的情人奈佩格伯爵(en:Adam Albert von Neipperg,1775-1829)。這對夫婦有三個孩子,頭兩個孩子出生之後瑪麗·露易絲才結婚:阿爾貝汀(Albertine, Countess of Montenuovo,1817-1867年) 威廉·阿布雷契(Wilhelm Albrecht, Count of Montenuovo,1819-1895年),蒙特諾佛王子 瑪蒂爾德(Mathilde, Countess of Montenuovo,1822年出生) 1834年2月17日,瑪麗·路易莎絲次再次結婚,下嫁邦貝爾伯爵(Charles-René, Count of Bombelles,1785-1856年)。不少人認為瑪麗·路易莎是一個有能力和智慧的帕爾馬統治者,她曾作出多項改革。1847年,瑪麗·路易莎死於帕爾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