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Cash Journal)是用來逐日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情況的特種日記賬。它是由單位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憑證和從銀行提現的銀付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的。為了確保賬簿的安全、完整,現金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也可以分為“現金收入日記賬”和“現金付出日記賬”。

基本信息

簡介

(圖)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封面

現金日記賬專門用來記錄現金收支業務的一種特種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格式一般採用“收入”(借方)、“支出”(貨方)和“餘額”三欄式。現金日記賬通常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後的現金收款憑證和現金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但由於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業務,只填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不填制現金收款憑證,因而從銀行提取現金的現金收入數額應根據有關的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時,應計算、登記當日現金收事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以及賬面結餘額,並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庫存現金實有數核對,藉以檢查每日現金收入、付出和結存情況。現金日記賬也可以採用多欄式的格式,即將收入欄和支出欄分別按照對方科目設定若干專欄。多欄式現金日記賬按照現金收、付的每一對應科目設定專欄進行序時、分類登記,月末根據各對應科目的本月發生額一次過記總分類賬,因而不僅可以清晰地反映現金收、付的來龍去脈,而且可以簡化總分類賬的登記工作。在採用多欄式現金日記賬的情況下,如果現金收、付的對應科目較多,為了避免賬頁篇幅過大,可分設現金收入日記賬和現金支出日記賬。

設定

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是用來登記庫存現金每天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的賬簿。企業應按幣種設定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現金日記賬的格式一般有“三欄式現金日記賬”、“多欄式現金日記賬”和“收付分頁式”三種。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採用的是“三欄式”賬頁格式。

操作方法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收付款核對

收、付款憑證是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賬目和憑證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記賬過程中,由於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會發生重記、漏記、記錯方向或記錯數字等情況。帳證核對要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一筆一筆地進行。檢查的項目主要是:核對憑證編號;複查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檢查如發現差錯,要立即按規定方法更正,確保帳證完全一致。

總分類核對

現金日記賬是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的,現金總分類帳是根據收、付款憑證匯總登記的,記賬的依據是相同的,記錄的結果應該完全一致。但是,由於兩種帳簿是由不同人員分別記賬,而且總帳一般是匯總登記,在匯總和登記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差錯;日記賬是一筆一筆地記的,記錄的次數很多,也難免發生差錯。因此,出納應定期出具“出納報告單”與總帳會計進行核對。平時要經常核對兩帳的餘額,每月終了結帳後,總分類帳各個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和餘額都已試算平衡,一定要將總分類帳中現金當月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以及月末餘額分別同現金日記賬的當月收入(借方)合計數、當月支出(貸方)合計數和餘額相互核對,查看帳帳之間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應查出差錯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發生額出現差錯,應查找現金收款憑證、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提取現金業務)和現金收入一方的賬目;反之則應查找現金付款憑證和現金付出一方的賬目。找出錯誤後應立即按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帳帳相符。

庫存現金核對

出納人員在每天業務終了以後,應自行清查帳款是否相符。首先結出當天現金日記賬的帳面餘額,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實際工作中,凡是有當天來不及登記的現金收、付款憑證的,均應按“庫存現金實有數+未記賬的付款憑證金額-未記賬的收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賬帳存餘額”的公式進行核對。反覆核對仍不相符的,即說明當日記賬或實際現金收、付有誤。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一方面應向會計負責人報告,另一方面應對當天辦理的收、付款業務逐筆回憶,爭取儘快找出差錯的原因。

登記

(圖)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是各單位重要的經濟檔案之一,為保證賬薄使用的合法性,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舞弊行為,保證賬簿資料的完整和便於查找,各單位在啟用時,首先要按規定內容逐項填寫“賬簿啟用表”和“賬簿目錄表”。在賬簿啟用表中,應寫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賬簿編號和啟用日期;在經管人員一欄中寫明經管人員姓名、職別、接管或移交日期,由會計主管人員簽名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在一本日記賬中設定有兩個以上現金賬戶的,應在第二頁“賬戶目錄表”中註明各賬戶的名稱和頁碼,以方便登記和查核。

現金日記帳通常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後的現金收、付款憑證,逐日逐筆順序登記。登記現金日記賬的總的要求是:分工明確,專人負責,憑證齊全,內容完整,登記及時,賬款相符,數字真實,表達準確,書寫工整,摘要清楚,便於查閱,不重記,不漏記,不錯記,按期結賬;不拖延積壓,按規定方法更正錯賬等。具體要求是:

(1)根據覆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記賬。現金出納人員在辦理收、付款時,應當對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進行仔細的覆核,並以經過覆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和其所附原始憑證作為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如果原始憑證上註明“代記賬憑證”字樣,經有關人員簽章後,也可作為記賬的依據。

(2)所記載的內容必須同會計憑證相一致,不得隨便增減。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摘要、金額和對應科目等。經濟業務的摘要不能過於簡略,應以能夠清楚地表述業務內容為度,便於事後查對。日記賬應逐筆分行記錄,不得將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合併登記,也不得將收款付款相抵後以差額登記。登記完畢,應當逐項覆核,覆核無誤後在記賬憑證上的“賬頁”一欄內做出“過賬”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3)逐筆、序時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為了及時掌握現金收、付和結餘情況,現金日記賬必須當日賬務當日記錄,並於當日結出餘額;有些現金收、付業務頻繁的單位,還應隨時結出餘額,以掌握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

(4)必須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不得隨便更換賬頁和撕去賬頁。現金日記賬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不得以任何理由撕去,作廢的賬頁也應留在賬簿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賬簿尚未用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更換賬簿或重抄賬頁。記賬時必須按頁次、行次、位次順序登記,不得跳行或隔頁登記,如不慎發生跳行、隔頁時,應在空頁或空行中間劃線加以註銷,或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蓋章,以示負責。

(5)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準確無誤。在登記書寫時,不要濫造簡化字,不得使用同音異義字,不得寫怪字型;摘要文字緊靠左線;數字要寫在金額欄內,不得越格錯位、參差不齊;文字、數字字型大小適中,緊靠下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空距,一般應占格寬的二分之一,以備按規定的方法改錯。記錄金額時,如為沒有角分的整數,應分別在角分欄內寫上“0”,不得省略不寫,或以“一”號代替。阿拉伯數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適當傾斜,以使賬簿記錄整齊、清晰。為防止字跡模糊,墨跡未乾時不要翻動賬頁;夏天記賬時,可在手臂下墊一塊軟質布或紙板等書寫,以防汗浸。

(6)使用鋼筆,以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原子筆(銀行複寫賬簿除外)或鉛筆書寫。但按照紅字沖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及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業務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7)每一賬頁記完後,必須按規定轉頁。為便於計算了解日記賬中連續記錄的累計數額,並使前後賬頁的合計數據相互銜接,在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結出本頁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的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在本頁最後一行用鉛筆字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和餘額,核對無誤後,用藍、黑色墨水在下頁第一行寫出上頁的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在摘要欄內寫上“承前頁”字樣,不再在本頁最後一行寫“過次頁”的發生額和餘額。

(8)現金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每月月未必須按規定結賬。現金日記賬不得出現貸方餘額(或紅字餘額)。

(9)記錄發生錯誤時,必須按規定方法更正。為了提供在法律上有證明效力的核算資料,保證日記賬的合法性,賬簿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藥物清除字跡。發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正、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核對

(圖)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

為了使現金日記帳的帳面記錄完整與準確,使其與有關的帳目、款項相符,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以後,要及時記帳,並且要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對帳。對帳,就是對帳簿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使帳證、帳帳和帳實相符的過程。現金日記帳的帳證核對,主要是指現金日記帳的記錄與有關的收、付款憑證進行核對;其帳帳核對,則是指現金日記帳與現金總分類帳的期末餘額進行核對;其帳實核對,則是指現金日記帳的餘額與實際庫存數額的核對。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現金日記帳與現金收付款憑證核對。收、付款憑證是登記現金日記帳的依據,帳目和憑證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記帳過程中,由於工作粗心等原因,往往會發生重記、漏記、記錯方向或記錯數字等情況。帳證核對要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一筆一筆地進行。檢查的項目主要是:核對憑證編號;複查記帳憑證與原始憑證,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對賬證金額與方向的一致性;檢查如發現差錯,要立即按規定方法更正,確保帳證完全一致。

(2)現金日記帳與現金總分類帳的核對。現金日記帳是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的,現金總分類帳是根據收、付款憑證匯總登記的,記帳的依據是相同的,記錄的結果應該完全一致。但是,由於兩種帳簿是由不同人員分別記帳,而且總帳一般是匯總登記,在匯總和登記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差錯;日記帳是一筆一筆地記的,記錄的次數很多,也難免發生差錯。因此,出納應定期出具“出納報告單”與總帳會計進行核對。平時要經常核對兩帳的餘額,每月終了結帳後,總分類帳各個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和餘額都已試算平衡,一定要將總分類帳中現金本月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以及月末餘額分別同現金日記帳的本月收入(借方)合計數、本月支出(貸方)合計數和餘額相互核對,查看帳帳之間是否完全相符。如果不符,先應查出差錯出在哪一方,如果借方發生額出現差錯,應查找現金收款憑證、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提取現金業務)和現金收入一方的帳目;反之則應查找現金付款憑證和現金付出一方的賬目。找出錯誤後應立即按規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帳帳相符

(3)現金日記帳與庫存現金的核對。出納人員在每天業務終了以後,應自行清查帳款是否相符。首先結出當天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實際工作中,凡是有當天來不及登記的現金收、付款憑證的,均應按“庫存現金實有數+未記帳的付款憑證金額-未記帳的收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帳帳存餘額”的公式進行核對。反覆核對仍不相符的,即說明當日記帳或實際現金收、付有誤。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一方面應向會計負責人報告,另一方面應對當天辦理的收、付款業務逐筆回憶,爭取儘快找出差錯的原因。

記賬區別

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日記賬的區別

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的賬實核對是通過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查對的,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實核對無法進行存款的實地盤點查對,它要通過與銀行送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所以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核對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互相核對,做到賬證相符。

二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互相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三是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互相核對,做到賬實相符。

前兩個方面的核對,相對簡單。下面著重介紹企業與銀行之間的“賬單核對”.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是銀行對本企業在銀行的存款進行序時核算的賬簿記錄的複製件,所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核對,實際上是與銀行進行賬簿記錄的核對。理論上講,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無論是發生額,還是期末餘額都應該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它們是對同一賬號存款的記錄。但是,通過核對,我們會發現雙方的賬目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原因有兩個,一是有“未達賬項”;二是雙方賬目可能發生記錄錯誤。無論是“未達賬項”,還是雙方賬目記錄有誤,都要通過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錄與銀行開出的“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逐筆“鉤對”才能發現。

具體作法是:企業把“銀行存款日記賬”中的借方和貸方的每筆記錄分別與“銀行存款對賬單”中的貸方和借方的每筆記錄從憑證種類、編號、摘要內容、記賬方向和金額等方面進行逐筆核對。經核對相符時,分別在各自有關數額旁邊劃“√”以作標記。在雙方賬單中沒有劃“√”標記的,不是“未達賬項”就是雙方賬目記錄的錯誤。對於已查出的錯賬、漏賬,有過錯的一方應及時加以更正。但是,為了對賬方便,銀行記錄錯誤可暫由企業出納在“銀行存款對賬單”中作假設性更正,事後再與銀行聯繫,由銀行更正其賬目;對於“未達賬項”,則應編制餘額調節表加以調節,以便切實查清雙方賬目是否相符,查明企業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要注意,只是通過編制餘額調節表來調整餘額數字,達到查清賬目的目的,並不是按照查對到的情況直接記賬,賬簿記錄要依據日後憑證到達後處理。未達賬項是指銀行收、付款結算憑證在企業和開戶銀行之間傳遞時,由於收到憑證的時間不同而發生的有些憑證一方已經入賬,而另一方尚未入賬,從而造成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與銀行對賬單記錄不符現象的某些賬款。未達賬項是銀行存款收付結算業務中的正常現象,主要有以下4種情況:

一是銀行已經收款入賬,而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因而未收款入賬的款項,如,委託銀行收款等。

二是銀行已經付款入賬,而企業尚未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因而末付款入賬的款項,如,借款利息的扣付、托收無承付等。

三是企業已經收款入賬,而銀行尚未辦理完轉賬手續因而未收款入賬的款項,如,收到外單位的轉賬支票等。

四是企業已經付款入賬,而銀行尚未辦理完轉賬手續因而未付款入賬的款項,如,企業已開出支票而持票人尚未向銀行提現或轉賬等。出現第一和第四種情況時,會使開戶單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小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出現第二種和第三種情況時,會使開戶單位銀行存款賬面餘額大於銀行對賬單的存款餘額。無論出現哪種情況,都會使開戶單位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存款餘額不一致,很容易開出空頭支票,對此,必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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