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解釋
現代文化產業鏈的概念,是在經濟活動的"服務化"、"信息化"、"文化化”,現代經濟越來越為"高技術和高文化附加值經濟" 所主導的大背景下提出來的。這一新型產業鏈條的上游,是文化遺產的數位化與海量文化內容的上載,下游是消費類信息技術產品的普及和信息文化娛樂產品的大規模市場推廣,以及大眾流行文化藝術符號在傳統產業總的普遍套用。
產業特質
作為新型產業鏈,由於文化產業“內容為王”的產業特質,加上信息技術和文化產業的融合,使得內容產業增值能力倍增,也使得內容產業的產業鏈出現新的變化,產業鏈不再僅僅表現為垂直型,而是表現為垂直和水平相混合的複合型結構。
產業化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支撐。中國文化產業必須打造產業鏈,這樣才能產生規模效應和互動效應。企業領導者所具有的視野和對所處產業的判斷,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的發展,對生存環境並不令人滿意的民營企業,這種眼光更是生存的必備條件。中國文化產業面對國際大集團,“好比是單一步兵兵種和對方海陸空立體多兵種競爭”。在過去的計畫體制下,文化行業都是單打獨鬥,唱戲的、做音像的、搞出版的,都是各自為政,中間沒有關聯。而國外最大的傳媒公司,都是既生產內容,又發行各種產品。迪斯尼、時代華納、索尼莫不如此。
目前,國內從事文化產業的企業、研究單位,都在理論、實踐兩個層面積極探索打造中國現代文化產業鏈之路,是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期內文化產業化建設的重點、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