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定律

與黃宗羲同時代的著名思想家王夫之曾表示,“若農,則無不志於得粟者。其窳者,既勸之而固不加勤;而勸之也,還以傷農。”也就是說,歷來傳為美談、德政的所謂“勸農”實質上等於傷農。有識之士認為,這可以被稱為“王夫之定律”。

簡介

著名學者秦暉先生從卷帙浩繁的黃宗羲著作中概括了一條“黃宗羲定律”,揭出了歷代農民稅賦積重難返無法根除的怪圈。經溫家寶總理在2003年的全國人代會上提及後,這條“黃宗羲定律”已廣為人知。明清之際的另一位思想巨子王夫之也曾提出過一條“定律”,他在《讀〈通鑑〉論》中因“魏詔守令勸課農事”而發議論曰:“若農,則無不志於得粟者矣。其窳者,既勸之而固不加勤;而勸之也,還以傷農。”一言以蔽之,王夫之認為:歷來傳為美談、德政的所謂“勸農”實質上等於傷農。這也是“三農”問題中的一條很重要的定律,即“王夫之定律”。

內容

“魏詔守令勸課農事”是怎么回事呢?北魏皇帝為“勉勵”農民勤耕,下了道詔書,叫州縣的父母官兒“下基層”勸農民種這種那,還自稱是學“聖人之道”,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對此也給予了表揚。但這種聖人之道在王夫之眼裡卻完全是一副滑稽面目:父母官兒奔走郡縣名為勸農,實際上卻是添亂、擾民,只會對正常的農業生產起到干擾的作用;同時,父母官兒為了向朝廷顯示自己勸農有功,勢必“飾美增賦(稅賦)以邀賞”,這樣一來,“天下之病尚何言哉”!他說元朝的統治者課民種桑也是如此,甚至許多地方本不適宜種桑也強迫之,而明朝又沿襲了這種弊政,因此“害極於四百餘年而不息”。 為什麼自古被傳為德政的事在王夫之看來是傷民的笑談?王夫子作為思想巨人,當然是有理論支撐的。考察王夫之先生的經濟思想,一個重要論點就是“上之謀之不如其自謀”。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有求生存的自然本能,都有追求私人利益的動機,都有自謀其食的能力,以農民而論,受經濟活動中利益的驅動,他會不知道應該把地種好?會不知道什麼土地適宜種什麼不適宜種什麼?……有點經濟學常識的人不難看出,王夫之在這裡所表述的已經和亞當·斯密所謂“自利的經濟人”的觀點非常接近了,而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揭示的這一原理正是西方經濟學發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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