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09—1986.07:河北張北師範學生;
1986.07—1990.07:康保縣張紀中學語文教師、教導主任;
1990.07—1991.07:康保縣教育局辦公室幹事;
1991.07—1995.08:康保縣政府農辦幹事、科長;(期間:1986.10—1989.04參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文大專學歷教育;1989.07—1992.07河北師大中文本科函授學習)
1995.08—1997.03:康保縣二號卜鄉政府副鄉長;(期間:1996年11月至1997年1月參加省委組織部在河北農大舉辦的跨世紀農業骨幹人才培訓班學習)
1997.03—2003.04:康保縣處長地鄉政府鄉長;(期間:1998年11月至12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習)
2003.04—2011.08:康保縣處長地鄉黨委書記;(期間:2007年9月至11月參加張家口市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11.08—2011.10:康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處長地鄉黨委書記;
2011.10—2017:康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7—:河北省康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涉嫌犯罪
2017年5月29日,從河北省張家口市康保縣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處獲悉,在5月22日召開的康保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康保縣政府黨組成員王儒淵因涉嫌犯罪被暫時停止執行康保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許可張家口市萬全區人民檢察院對其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康保縣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王儒淵在2017年的換屆結束後不再擔任副縣長一職,改任縣政府黨組成員。王儒淵因2011年在鄉鎮擔任黨委書記期間遭舉報稱報銷票據出現問題,故未再擔任副縣長職務。
違紀被查
2017年7月 經張家口市委批准,康保縣原副縣長王儒淵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經查,2003年至2011年,王儒淵擔任該縣處長地鄉黨委書記期間,指使他人冒領、截留、挪用扶貧資金、惠農資金等528萬餘元。2016年,王儒淵通過偽造借條及借款記錄等方式,掩蓋其挪用扶貧資金等問題,對抗組織審查。王儒淵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7月,王儒淵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