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亞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亞新,1954年4月26日出生於貴州省興仁縣。1972-1979 在貴州省興義地區(現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文工團工作;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大連外國語學院培訓;1985年10月由教育部派遣出國留學,先為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部研修員;1986年4月至1988年3月京都大學法學部民刑事碩士課程進修,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4月至1991年3月京都大學法學部民刑事博士課程進修,三年後獲法學博士學位;1991年4月起,在日本歷任京都大學助教,香川大學講師、副教授,九州大學副教授,福岡國際大學教授;1998年4月起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物經歷

學歷和學位

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學士;

1988年,京都大學法學部 法學碩士;

1994年,京都大學法學部 法學博士。

學術經歷

1991年 日本香川大學講師;

1993年 日本香川大學副教授;

1994年 日本九州大學副教授;

1996年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訪問學者;

1998年 日本福岡國際大學教授;

2002年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社會兼職

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及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消費者協會諮詢專家、北京市及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諮詢專家 。

研究方向

民事訴訟法學、法社會學。

主要貢獻

發表論文九十餘篇,出版專著四部、譯著四部。代表著作包括:《中國民事裁判研究》(日文版)、《社會變革中的民事訴訟》(初版2001年,增補版2014年)、《對抗與判定——日本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初版2002年,第二版2010年)、《法律程式運作的實證分析》(合著)、《民事訴訟與法律服務》(2015年)與《中國民事訴訟法重點講義》(2016年)。

(一)專著

1.《中國民事裁判研究》,東京:日本評論社,1995年。

2.《社會變革中的民事訴訟》,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

3.《法律程式運作的實證分析》(合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

4.《對抗與判定——日本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第二版),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

(二)譯著

1.《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滋賀秀三等原著)(合譯),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程式的正義與訴訟》(日,谷口安平原著),(合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3.《糾紛的解決與審判》(日,棚賴孝雄原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4.《權利與冤抑:寺田浩明中國法史論集》(寺田浩明原著)(合譯),清華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三)學術論文

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

(四)文集

[01]“司法腐敗”現象的一種解讀

[02]“再審之訴”的再辨析

[03]程式·制度·組織——基層法院日常的程式運作與治理結構轉型

[04]當事人陳述

[05]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與民事審判的交織——以“涉法信訪”的處理為中心

[06]關於民事訴訟基本結構的一個理論模型

[07]民事司法“調審分離”制度化的一例(上)

[08]民事司法“調審分離”制度化的一例(下)

[09]民事司法“調審分離”制度化的一例——日本的民事調解制度和訴訟上和解

[10]民事訴訟中質證的幾個問題

[11]民事訴訟準備程式研究(三)

[12]民事訴訟準備程式研究(之二)

[13]民事訴訟準備程式研究(之三)

[14]民事訴訟準備程式研究(之一)

[15]強制執行與說服教育辨析

[16]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四個中級法院民事一審程式的運作(上)

[17]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四個中級法院民事一審程式的運作(下)

[18]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四個中級法院民事一審程式的運作(完整稿)

[19]我國民事訴訟不宜引進“答辯失權”

[20]我國民事訴訟法上的審限問題及修改之必要

[21]修訂民事訴訟法需要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22]中國社會的糾紛解決機制與法律相關職業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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