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法學院

浙江大學法學院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李浩培先生作為近代中國國際法學及中國參與國際司法實踐的代表人物之一,廣為人知。李浩培掌院時,海內外名家雲集,學術淹貫,遐邇相傳。後因院系調整,原浙江大學法學院遭遇解散,歷經波折,但為建設法治社會培養人才的理想未嘗一日放棄。1980年,原杭州大學法律系立,大法學文脈再續,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學院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浙江省重點學科2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學院於2012年入選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是全國首批套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基地。於2015年入選“2011計畫”中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基本信息

學院簡介

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創建於1945年的浙江大學法學院,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出任首任院長。當時海內外許多著名法學大家前來任教或講學,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社會法學派的代表羅斯科·龐德教授就曾在法學院授業傳道。
1952年院系調整時,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一的理工科大學。

1980年,原杭州大學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學在1995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

1998年,經國務院批准,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醫科大學與浙江農業大學合併組建新的浙江大學。隨即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學法學院。
2006年9月,香港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贈,支持建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4月20日成立,是年秋天,遷址於百年老校園----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光華法學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訓,堅持“專業典範,社會公義”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學術旨趣,營造“以學生為本,師生互動”的學院氛圍。圍繞浙江大學2020年基本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總體發展目標,努力與學校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大學同步躋身世界一流法學院行列。
教授委員會是學校特設的光華法學院學術審議機構,是光華法學院改革發展的諮詢機構。2013年11月2日光華法學院第二屆教授委員會成立,由王澤鑒、王貴國、安守廉、朱新力、張文顯、陳長文、陳興良、羅衛東、於興中、梁慧星(按姓氏筆畫排序)教授擔任委員,張文顯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
學院現有學生1000餘人。學院現有全職教師61位,其中教授21位,副教授23位,兼職教授(研究員)20人,擁有國家千人計畫教授等各層次優秀人才。聘請被譽為兩岸民法“第一人”的前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王澤鑒教授等多位兼職教授定期為學生傳道授業。
學院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博士後流動站,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國家重點學科,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民商法學2個省級重點學科,設有“6+1”校級研究所。2012年,中國法碩士(LL.M.)點獲批,是國內第一家獲得教育部批准的目錄外獨立設立的二級學科。學院重點建設“3+X”學科,其中的“3”指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X”則是一個開放的、動態的學科群,如海洋法、金融法、法經濟學、智慧財產權等。
2012年我院成功入選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成為套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之一。培養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是學院人才培養的最高目標。
2015年1月10日,著名法學家、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受聘浙大文科資深教授,並任浙大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浙大光華法學院名譽院長。當天,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在杭州宣布,浙江大學成為繼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和武漢大學後國內第四所協同高校。

歷史沿革

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創建於1945年,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其時,海內外名家雲集,學術淹貫,遐邇爭傳。後來因為院系調整,發展一度歷經波折,但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1952年,院系調整時,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一的理工科大學,在原浙江大學人文社會學科的基礎上組建了杭州大學。1980年原杭州大學重建法律系,劉乃雄、費新民、黃漢升、鄭九浩、馬紹春等教授擔任過法律系的領導,走過了法律系艱難的初創時期。1995年起杭州大學在法律系基礎上成立法學院,由榮獲首屆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胡建淼教授擔任院長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學在1994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專業本科生,並於次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1998年,合併組建新的浙江大學,1999年7月浙江大學任命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主持籌建新浙江大學法學院,由原四校近十個相關單位合併組建,下設法律系、政治系與行政學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會學系(籌)、人口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包括法學、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人口學、民族學等多種學科。2000年7月-2004年7月,由李龍教授擔任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2005年7月起孫笑俠教授擔任常務副院長。經國家教育部的批准,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衛教授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先生,簽署了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資壹億元人民幣籌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協定書;雙方以建設一所具有國際一流水準的法學院為共同努力的目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學科調整後,光華法學院內部為法科單立,其他政治學與社會學學科等歸併到校內的其他相關學院。2007年秋天光華法學院將遷址於景致絕倫、建築典雅的浙江大學之江校區——670畝地的原之江大學百年老校園。

科研情況

在科研方面,法學院承擔了大量的國家級、省級研究課題,取得大量的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教育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等國家級、省部級科研獎勵達90餘項。我院在公法、法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人口與發展、中外政治制度比較等特色領域的研究處於國內先進水平,科研精品日益增多,如李龍教授的《人權理論與實踐》、《憲法學基礎理論》、《良法論》,胡建淼教授的《比較行政法》、《行政法學》,孫笑俠教授的《法的現象與觀念》、《法律對行政的控制》,余遜達教授的《當代西方政治社會思潮評析》,王來法教授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呂有志教授的《當代世界經濟與政治》、《理論、現實與歷史的思考》,萬斌教授的《政治哲學》、《民主哲學》,陳剩勇研究員的《中國第一王朝的崛起》,林來梵教授的《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等。

學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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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成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以來,各方面的改革試點工作穩步開展,在學科建設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獲批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傳統學科基礎進一步加強,形成私法學、公法學、法理學三大學術特色群。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浙江省重點學科2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
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特色學科方向培育初露端倪。中國法碩士項目(LL.M.)獲批並已招生兩屆。生源來自於德國、義大利、美國、俄羅斯、泰國等多個國家。中國法博士項目(S.J.D.)已獲批並啟動招生。加入國家“2011計畫·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成立了浙江大學海洋法律與治理研究中心,加快推動一流海洋學科建設;中心將成為國家海洋法律與治理研究的思想庫和智囊團。成立了浙江大學中國地方治理與法治發展研究中心(籌)。成立了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環境資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以法學院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科點為依託,以環境、資源、能源法為專業領域,聯合培養環境能源法方向法律碩士。以光華法學院為主要發起人的中國法治指數研究,引發學界和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
經過多年的建設,形成了若干優質學術梯隊。除了私法學、公法學和法理學三大學術特色群,在訴訟法學科、國際法、金融法、環境法及智慧財產權法領域已形成優質學術梯隊。
法理學學科
本學科是法學院老牌優勢學科,是法學院最先獲得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
本學科立足孫笑俠教授時期奠定的學科基礎,秉承理論研究與“形而下”問題相結合的研究進路。本學科師資力量雄厚,擁有教師9位,其中全職教師6位,兼職教授1位。本學科學術梯隊合理,現有全職教授(博導)3人,其中張文顯教授受聘浙江大學資深教授;兼職教授(博導)為梁治平教授(已在本學科招收博士生),副教授(碩導)2人,講師2人。
學科以法哲學和法學方法論為特色和優勢,覆蓋法律社會學、憲法理論、法哲學、分析法理學、人權法等諸多研究方向。法學理論學科建設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擁有“新世紀優秀人才計畫”與“151人才工程”入選教師,多人多次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術成果刊載於《法學研究》等權威刊物,並被《中國社科文摘》等重要期刊多次轉載,學科成員主持多項國家社科規劃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屢次獲得黃乾亨教授獎。
法學理論學科點致力於學科方向優秀理論型人才培養,博士畢業生曾獲教育部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孫國華法學理論優秀博士論文獎,並有十餘名畢業生在國內著名法律院校獲得教授、副教授等教職。
法史學學科
本學科點共設三個研究方向,分別為近代西方法制研究、西方司法制度比較研究和西方司法制度比較研究。這些方向分別由在相關方面有較深造詣的教師對學生進行專門指導和培養,堅持歷史與現實的結合,注重總結西方國家法制建設的經驗,注重國內研究和國外交流,將制度與理念融會貫通。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科概況
2007年,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獲批國家重點學科。
該學科公法名家聚集、研究隊伍結構合理。學科點八位成員中,既包括胡建淼、章劍生、朱新力等公法名家,也有諸多具有較高認可度和學術潛力的學術新銳。齊聚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教育部“百千萬人才工程”與“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等人才,先後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六項,在《法學研究》等權威期刊發表論文十餘篇。學科點成員先後在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各國名校訪學交流。
學科研究立足於“中觀行政法學”為研究重心,形成了行政法基礎理論、規範憲法與憲法解釋、行政程式法、行政救濟法、政府管制與行政法治等核心研究方向,受到公法學界的廣泛關注。
本學科是國內最早(20世紀80年代)開設行政法學課程的高校之一,也是國內最早獲得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1994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0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本學科點的兩門主幹課程均為國家級精品課程:2004年獲得全國首家行政法學國家精品課程,2008年獲得憲法學國家精品課程。
出自本學科的學術新星熣燦。所培養的博士、碩士成長迅速,新秀陣容在中國公法學界首屈一指,廣布在中國社科院、中央財經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國內一流的高校科研機構。據不完全統計,出自本學科點人員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發表論文十餘篇;僅2009年、2010年,先後有七位、八位出自本學科點人員獲得國家社科立項。
本學科注重多元化的學術平台和學術品牌建設,於2001創辦的“中國公法網”,是國內首批獲得高度關注的公法網站;2002年起創辦《公法研究》,2013年底入選CSSCI收錄集刊,至今已持續出版至第十一輯;2004年推出“公法時代”叢書,至今已出版三套十五本;2004年起開始持續舉辦“公法論壇”邀請公法學新銳與實務專家以文會友,已持續舉辦至第三十期。
刑法學科概況
刑法學是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一門重要學科,其發展歷史與浙江大學的校史幾乎同步。經過多年發展,在隊伍建設上,刑法所建立了合理的學術梯隊,多數研究成員具有博士學位和海外學習背景;在科研上,確立了具有地域優勢和學術特色的研究方向;在教學上,注重引入真實案例實現課堂互動,以培養學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能力;在社會服務方面,以“犯罪偵查與司法鑑定實驗室”為基礎,為解決社會爭端提供著技術支持。在編教師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講師1人。所有教師均具有海外求學的經歷,有一名教師為浙大紫金計畫獲得者。
民商法學科概況
1.民商法學入選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點學科名單。設有民商法學博士點。現設有三個三級學科方向,即民法學、商法學和社會法學。
2.民商法學科團隊已形成明顯的學術優勢,師資力量雄厚,學術梯隊合理,並充滿朝氣和活力,在國內高等院校中處於前列。現有教師1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講師2人。本學科大多數成員擁有海外留學背景並具有博士學位,留學國別涉及美國、德國、義大利、日本等主要已開發國家,擁有良好的國際視野。其中,入選全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人;獲得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人;入選浙江省151第一層次人才1人;入選浙江省151人才第二層次2人;入選浙江省151第三層次人才1人;入選中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計畫”(萬人計畫)1人。另有柔性引進包括王澤鑒、梁慧星教授等在內的兼職教授多名。
3.民商法學學科實力相對突出。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權威刊物發表論文多篇,並獲得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浙江省哲社優秀成果獎多次。
4.民商法學科學術活動頻繁。民商法學術沙龍系列活動、法學前沿活動相互配合,有力地促進了民商法研究所及其學科學術聲譽的提升。
訴訟法學科概況
1.共有2個三級學科,即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同時涉及證據法學、刑事偵查學、破產法、司法鑑定學、模擬法庭訓練、法律診所等相關學科。設有訴訟法學博士點。
2.師資梯隊比較合理、均勻,學科體現了明顯的上升勢頭。現有教師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講師1人。5人都具有本專業國內或國外名校的博士學位,含求是青年學者3人,之江青年學者3人,錢江人才計畫3人,博導2人,碩導5人。
3.具有較好的國際化背景。5人全部具有海外留學經歷,如曾經在德國海德堡大學、洪堡大學、美國耶魯大學、天普大學、韓國高麗大學、台灣大學等名校學習,具備了較好的國際化背景。
4.課題成果比較顯著,特別是在ssci刊物取得突破。取得了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省部級以上課題8項,福特基金項目1項,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政法論壇等一級以上刊物10餘篇,ssci刊物3篇。
5.積極組織學術會議和學術沙龍,形成較好的學術影響力。2012年刑事訴訟法學科舉辦刑事審判程式的國際研討會,2013年舉辦了刑事錯案學術研討會,2012年民事訴訟法學科組織了破產程式的學術研討會,在學界形成一定影響。近3年先後組織了25場“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論壇”沙龍活動,邀請了陳光中教授、樊崇義教授、張衛平教授、李浩教授等一批國內最資深的訴訟法學者以及大量海外著名學者參加沙龍活動。
經濟法學科
經濟法學科自恢復法學教育開始即設立,是最早設立的一批經濟法碩士點之一,培養了大量優秀的法律人才。有經濟法專職教師1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人,講師3人,教師中擁有博士學位者比例達到40%,在全國性的法學研究會中擔任常務理事學者3名,擔任副會長的學者1名,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隊和師資結構。經濟法學科針對中國所面臨的若干重大關鍵性法律問題,在金融法、智慧財產權法、環境法、競爭法、勞動法、企業法和財稅法,產生了一批對實務和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研究成果。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科
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科是一門蓬勃發展的學科,現有教授1人,副教授2人,其中博士2人,碩導2人。學科開創者錢水苗教授是我國著名環境法學者,是中國環境法學科形成和發展的直接推動者。他不僅重視學術研究,而且注重社會服務,承擔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方立法項目數十項,為地方環境法制的完善作出重要貢獻。學科也為全國法律院校和法律實務領域培養了許多環境法人才。學科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浙江大學學報》等發表論文多篇,承擔教育部、浙江省課題多項,獲浙江省哲社優秀成果獎、勵青環境法學獎、之江青年等榮譽。
國際法學科概況
在國家“211”和“985”計畫的支持下,通過多年來的學科建設,浙江大學國際法學科已經擁有較完備的人才隊伍、師資力量以及研究場所和教學設備,為該學科的快速發展、提升及與其它學科的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增長點提供契機,並形成開放、現代化和國際化的法學研究基地。經過幾代教師的創業和努力,浙江大學國際法學科已成為我國學術水平高、國內外學術交流頻繁、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最重要基地之一。已設有國際法學科博士點。
該學科擁有“國家千人計畫”、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浙江省之江青年學者、浙大求是青年學者等高層次人才多名。
教育部學科評估情況
2009年:第十名
2002-2004年:第十一名

教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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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準,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鑑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鑑標準,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鑑標準及學術期刊標準,並按評鑑標準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定、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定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定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準,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畫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P.Alford)
William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L.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LawandLegalHistory、ComparativeLaw、HumanRightsinEastAsia、InternationalTechnologyTransfer、InternationalTrade。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伙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定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法務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係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智慧財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LevinCohnFerrisGlovskyandPopeoP.C.(MintzLevin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EllisInternationalLLP(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

人才培養

浙江大學法學院以培養高層次法學人才為目標,不斷提高教學水平,擴大教學規模,改善教學條件。法學院在教學方面,已形成了能滿足法學專業培養目標需要的課程體系,教學方法的研究和實踐取得了較大進展,突破了單一的講授法,採用了案例分析、雙向交流、模擬談判、模擬法庭、專題講座等多種方法,加強了社會實踐和司法實習教學環節,並承擔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研究和實踐"課題,設有一座能適應現代法學教育的模擬法庭,院內圖書資料室藏書22萬餘冊,教學條件研究成果顯著,獲國家級獎和省級獎兩項。

學院領導

姓名 職務 分管工作
張文顯 名譽院長
朱新力 院長 主持學院行政全面工作,負責財務、安全工作
張永華 黨委書記 主持學院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統戰、保密、檔案、地方合作、安全、院機關、月輪山莊工作
吳勇敏 黨委副書記 協助院長負責學院發展聯絡、繼續教育、實驗設備、法務中心工作;協助黨委書記負責紀檢、工會、離退休工作
吳衛華 黨委副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負責學生思政、就業、學院宣傳、信息化、計畫生育、婦女工作
胡銘 副院長 協助院長負責科研、外事、學術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工作
周江洪 副院長 協助院長負責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學科建設、圖書館工作
朱深遠 副院長(掛職)
張雪樵 副院長(掛職)
李有星 院務委員 協助院長擔任法務中心主任,負責法律碩士相關工作
鄭磊 院長助理 協助院長負責學院規劃

對外交流

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頻繁,承辦了5次全國性法學學術會議和"兩岸政治談判研究會"、"中荷刑法國際研討班",並積極參加全國性和國際性法學學術會議。著名法學家日本京都大學棚瀨孝雄教授、美國哈佛大學安守廉教授、法哲學家赫費教授、富布賴特計畫高級學者托馬斯·德魯克先生、美國政治學會主席埃利諾·奧斯特羅姆、以色列的世界著名政治學家社會學家埃林斯塔德等曾來院講學;出版《浙江大學法律評論》(原《法治研究》和《公法研究》),協辦《行政法學研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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