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氏族制

父系氏族制

原始氏族公社的第二階段。亦稱“父權制”。它是繼母系氏族制之後產生的社會制度。其存在時間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金石並用時代。父系氏族制形成的經濟基礎,一般表現為鋤耕農業的發展,或由鋤耕農業過渡到犁耕農業,或從動物馴養過渡到畜牧業。儘管不同地區的人們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不同,如少數氏族部落不知農業和畜牧業,而是以漁業或狩獵生產為主,也同樣會從母系制過渡到父系制。新興起的畜牧業和犁耕農業,甚至捕魚業和手工業(金屬加工),必然使男子的勞動比重占優勢,婦女所負擔的家務勞動與其他生產活動分離開來,成為無足輕重的私人事務,從而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便發生變化。這一轉變是從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過渡的關鍵。

簡介

父系氏族是由若干家庭公社構成的。一個氏族或若干近親家族聚居在一個村落或幾個相鄰的村落之內。父系家庭公社是父系氏族公社時期的社會基本單位,包括同一祖先的三、四代的後裔。他們的土地和主要生產工具為集體所有,集體生產,共同消費。父系家庭公社初期,生產的領導和管理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之上。家族長通過選舉產生,一般為年事最長的男子,系生產的組織者。各氏族以本氏族長支的家庭公社的家族長為首,和其餘的家族長組成長老議事會,由它決定氏族的內外事務。若干父系氏族組成一個部落。每個部落有一定的土地範圍。全部落有一個議事會,由各氏族的氏族長組成。其中有些部落以長支的氏族長為部落酋長。

到了父系氏族社會後期,特別是進入鐵器時代以後,由於生產力的提高,手工業和商品交換的發展,家長的作用和權力逐漸擴大,家長個人便企圖成為家庭公社經濟乃至公社財產的全權支配者。家庭公社的成員除了妻子、兒女之外,還包括非自由人。家長成為家庭成員、非自由人及一切財產的所有者和支配者。有的家長不僅對非自由人,甚至對妻子、兒女都有生殺之權。在古代許多民族中,父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制的產生促進了父系氏族制的形成和發展。在家庭公社內部,小家庭開始建立其個體的經濟和財產。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經濟部門的分工,商品交換的發達,奴隸作為一種新的勞動力開始發生作用。奴隸的最初來源是部落衝突中掠奪來的俘虜。這種奴隸制的萌芽是在父系家庭公社的晚期發展起來的,屬於家長奴隸制的範疇。
父系氏族制在向階級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農村公社。以父系血緣維繫為特徵的氏族逐漸瓦解,血緣部落向地域部落轉變。部落酋長原先是軍事出征的指揮者,隨著戰爭的頻繁發生,變成了專職的軍事首領。強大、善戰的部落在能力卓越的首領指揮下,往往征服其他部落。相鄰的部落由於戰爭的需要,便結成部落聯盟,有一些部落聯盟相當持久,在歷史上起過重大作用。父系氏族制隨著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的轉化和國家的產生而告終,但父系氏族制的殘餘和軀殼,在階級社會中繼續保留了很長時間。

特徵

對有關母系和母權的種種謬見的清除工作所帶來的一個額外好處是,可以讓人們更好的認識父系制在人類發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恩格斯有一點說對了,父系關係的發展確曾是推動社會進化的一大動力,可是他弄錯了時間,而且錯的很遠,這一發展,遠遠早於他所認為的原始社會晚期,而是可以追溯到人類與黑猩猩的共同祖先。

在對黑猩猩的觀察中,靈長類學家發現它們在兩個關鍵方面和人類很像:一是戰爭行為,簡·古道爾和西田利貞在各自研究中都發現,黑猩猩群體的雄性成員會組成巡邏隊守衛領地,並在巡邏過程中伺機獵殺相鄰黑猩猩群體中的落單個體或數量占下風的小團伙。
那些在戰爭中命運不濟的群體,常在幾十年內被逐漸消滅,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襲中遭毀滅性打擊,這與人類學家在亞馬遜叢林、紐幾內亞高地、呂宋山區、南部非洲的部落社會中見到的情形極為相似,實際上,這種由群體內雄性結夥對相鄰同類發動經常性戰爭的行為,在前文明無國家社會中普遍存在,但在整個動物界卻是極為罕見的。
第二個相似點是政治,弗蘭斯·德瓦爾發現,黑猩猩群體內雄性在爭奪首領地位、從而獲取多數交配機會的過程中,會像人類那樣施展馬基雅維利式的政治伎倆,合縱連橫、爾虞我詐、見風使舵,比如雄一號用各種甜頭誘使雄三號合作阻止雄二號奪位,一旦雄一號顯出頹勢或二號實力提升,三號便伺機背叛與二號合謀篡位。
當然,由於缺乏語言和武器帶給人類的強大交流、控制與組織手段,黑猩猩的戰爭和政治形態還非常原始簡陋,但從整個靈長類乃至動物界看,黑猩猩已經朝著建立複雜社會的方向邁出了關鍵一步,這一步,恰恰與父系關係的建立同時發生,而父系群體和戰爭與政治在動物界同樣罕見,這強烈暗示著,這一同時性並非巧合。
從親緣選擇的角度看,我們也有理由相信父系關係所起的作用,假如黑猩猩群體是母系的,其中成年雄性並非近親,那他們就很難形成持久的合作關係來集體守衛領地和發動戰爭,爭鬥將以個體對個體而不是群體對群體的方式發生,因為一旦某方顯現出優勢,弱勢一方的個體便可輕易轉投優勢方,這樣,以群內合作為前提的群體間對抗便難以形成。
由於性選擇導致兩性在體型和體能上的顯著差異(即所謂“性二態”),群體間對抗只能以雄性為主力,這要求雄性間能夠達成合作,而除非得到親緣關係的強化,這種合作難以持久。對此困難,一個明顯的解決方案是建立父系合作群體,而通過採用從夫居模式(即成年雌性離開出生群體,雄性留在群內),黑猩猩找到了這個方案。
父系引擎的威力
基於父系親緣的雄性聯盟的建立,對此後人類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特別是當人類跨出了更重要的第二步——結成固定配偶關係、進而建立父系家族——之後,社會結構便朝日益複雜的方向發展;因為婚姻大幅提高了親子關係確定性,讓父系親緣變得更明確更精細,從而有可能按親緣遠近建立多層次的父系家族組織。
同時,多層次結構帶來了等級分化,後者以多偶制的形式強化了配偶競爭和性選擇壓力,又因為語言和武器將選擇壓力從個人身體稟賦轉向了地位、財富、權力,以及組織控制能力,因而使得性選擇成了社會結構進化的一大動力。
上述機制,對照狒狒的情況或許可以看得更清楚。埃及狒狒在許多方面都非常像人,其社會形態甚至比黑猩猩更接近人類。它同樣罕見的採用了從夫居和父系制,但比黑猩猩更進一步,它
和人類一樣建立了多偶制的固定配偶關係,因而也得以按親緣遠近建立了多達四個層次的複雜等級社會,四個層次大致相當於人類的家庭、氏族、游團和部落。
多層父系群的建立,使得埃及狒狒的雄性聯盟極具戰鬥力,群體間常因爭奪領地和支配地位而發生戰爭,有時戰爭場面相當壯觀,在一英里開闊的戰場上數百頭雄性投入戰鬥;另外,雄性在控制配偶和下級時也表現的非常暴虐,這些情景,都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人類社會。
埃及狒狒轉向父系制,最初可能是為了構建雄性聯盟以對抗非洲豹和斑鬣狗等危險捕食者,相比之下,其近親獅尾狒狒生活在捕食者難以到達的懸崖絕壁上,處境更安全,因而仍保留著母系制,沒有發展出多層次結構,雄性對待配偶更溫和,群體間衝突也沒有那么劇烈。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比如勞倫斯·基利和史蒂文·平克發現,整個人類史上,前國家社會都充斥著連綿不絕的暴力和戰爭,在這種環境下,群體的生存和壯大往往嚴重依賴於其戰爭能力,而在由血緣紐帶維繫的前國家社會,戰爭能力只能由父系男性聯盟保障。
由此有理由相信,父系制在歷史上始終居於主流,母系制只是例外。有些社會或許因為地處孤立隔絕環境(比如沙漠或小島),衝突強度低,比如母系制的霍皮族印第安人,是著名的和平主義者;有些社會則因為選擇了特殊生計模式而難以維繫父系家族,比如摩梭族男性長年外出經營馬幫,甚至無法維持穩定婚姻關係,與此相似的是蘇門答臘的米南佳保族男性也普遍外出從事商業或手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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