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烏拉特部族系蒙古民族的一部份,是成吉思汗仲弟哈布圖哈薩爾第十五代後裔。一六四九年九月二日(賢治已丑年八月十五日壬寅)從呼倫貝爾出發征戰、遊牧來到陰山南北麓以及黃河北岸居住。烏拉特部族以善於製造槍、炮及其它器皿而著稱,曾被聖主成吉思汗命名為“烏拉特”(蒙語意為能工巧匠)。烏拉特部族位於蒙古民族的中心地帶,對東、西,南、北中的傳統文化,藝術交流有著獨特的自然優勢。他們在繼承蒙古族傳統文化基礎上,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民俗文化,其中“烏拉特婚禮”尤獨具特色。儀式
烏拉特蒙古族的婚嫁習俗,以其獨特的風格區別於其它部落的婚禮。其全過程可分為求婚、訂婚、娶親、拜火、回門5個環節。求婚
舊時蒙古族的定婚年齡在15歲以後,不滿15歲不成婚。在習慣上女方的年齡略小於男方,但一般不超過4、5歲。烏拉特蒙古族求婚,在解放前是父母包辦。求婚時找個代理人,蒙語叫“照齊”,即“媒人”的意思。媒人另找一二人,攜帶4個圓餅、白酒、哈達等禮品,前往女家。之後,先將四個圓餅入盤擺在桌上,接著給女方老人敬酒,獻上哈達,同時提出為某某人家的孩子求婚。對方老人如果接了哈達,就意味著同意求婚。訂婚
訂婚比求婚略複雜。帶的禮品有整羊、白酒、圓餅、哈達等。男方到後,先將禮品敬獻給親家,而後敬酒,再坐下來商談彩禮。蒙話叫“瑪拉萌格”。彩禮包括牛馬駝羊,金銀財寶,綾羅綢緞,根據男方的經濟條件可多可少。談彩禮的過程實際上是坐唱過程。蒙語叫“乃日”,是聯誼的意思。賓朋貴客坐上席,放烏查(即羊背子),敬酒,念敬酒辭,唱敬酒歌。祝辭由一個來念,敬酒歌則由女方請來的歌手站立在蒙古包的東南角歌唱。每唱一次歌大家飲一次酒;每唱完三支歌后,在座的人們回唱一支歌,敬歌手一盅酒。這支歌的大意是,在座的人們表示願意歡聚一堂,共同歡樂,順便也是讓歌手休息一下。所唱的3首傳統歌是:《永恆之福》、《締造之福》、《先輩之祝福》,統稱“三福”。娶親
娶親是烏拉特婚禮的高潮。據記載,蒙古族在800年前成親時從遠方聘娶。這個習俗慢慢進化演變成了現代蒙古族成親奔遠方,娶親在天亮的習慣。娶親時娘家也待客,放烏查、敬酒、唱歌、舉行坐唱,等待男方娶親到來。還要請一位能說、能唱、能喝酒的總代東。娶親時陪同新郎的有媒人、伴女婿和長輩各一人,青年男女數人,念唱讚詞者一人,共約六、七人。當娶親到來時,女方唱念讚詞者帶領幾名敬酒者迎出門接待,下馬後敬酒。敬酒之際,女方念唱讚詞者主動提問,男方念唱讚詞者出來回答,形成一問一
烏拉特婚禮答。大意是:什麼地方,何許人士,在這陽光明媚的早晨,成群結對,披紅掛綠,什麼緣故前來此地……回答說:是因為有了美好姻緣來娶親……女方又問:既然如此,帶來了什麼樣的禮物?男方回答:帶來了金銀財寶、綾羅綢緞、牛馬駝羊。就這樣一問一答,說出九九八十一種禮品。而後,請進屋內紅火,坐唱,由女方請來的歌手歌唱,放烏查。待到姑娘出嫁的吉時良辰,大家出動為姑娘送行,歌手們唱起《送親歌》。
你像清泉水那樣流淌,你像春柳那樣飄蕩;姑娘出嫁遠離家鄉,送別為你放聲歌唱。
你像山泉那樣清亮,你像山榆樹那樣飄揚;姑娘出嫁遠離家鄉,送別時為你放聲歌唱。
而後,新娘出門上馬,眾人在馬背上互敬美酒3次,便告辭登程。在娶親的路上,女方送行者打馬追趕新郎,新郎則飛馬揚鞭,不讓對方趕上,特別是不讓自己的帽子被搶了去。這是考核新郎的坐騎是否是駿馬,新郎官是不是能騎善戰的好漢。如果把帽子讓人搶去了,那就不體面,大家笑他無能,說他的坐騎是老牛。然後,新郎官敬酒認輸,索回帽子。這是娶親途中的一個非常有趣的娛樂活動。
女方婚宴(聘姑娘)
烏拉特蒙古族婚禮的順序是先聘後娶。因此,娶親的人們必須在商定的時日去女方家。娶親人數必須是單數,娶上兒媳回來就成雙數了。娶親的人,尤其是新郎要騎好馬。連人帶馬打扮好,到達女方門口時,女方早已在門外鋪一塊氈子,擺一方桌,上置奶食、烙餅和白酒。祝頌人與敬酒人熱情迎接,請安問好,並為每人敬3杯攔門酒。舊式婚禮,在攔門時,雙方祝頌人要展開一場舌戰,女方提問,男方回答,對答如流,方可順利進屋,否則就要被戲耍。進入蒙古包,要向女方長輩以及親戚朋友一一請安問好,禮畢入座。女方遞煙、獻茶,爾後敬酒。接著,男方將帶來的整羊背和一套茶禮並排擺在桌上說:“親家、親家母、眾親戚,請受禮。”男方斟酒人打開自己帶來的酒向女方長輩、親戚朋友及其他每個人敬獻3杯酒。男方敬完酒,女方出一人將禮物稍稍挪向娶親的一方,給男方每人敬一杯酒,歌手引吭高歌3首敬酒歌。歌罷,稍事休息,重整盤碗,舉行盛宴。盛宴一開始,坐首席的長者高聲起唱,歌手們接連唱3首祝頌歌,再由首席長者念著頌詞獎賞歌手。接著,上整羊背子,熱情款待。席間,女方的年輕姑娘、媳婦、小伙子頻頻敬酒,場面紅火熱鬧。爾後伴娘把新娘領到宴席廳,男方祝頌人向女方一嫂子求問新娘姓名與屬相,兩人一問一答,巧語周鏇,也很熱鬧。接著,為了考驗新郎的智慧和力量,女方端來一個整羊脖子,讓新郎從中間掰斷卸開。因為有時在羊脖子中心故意插進一根紅柳枝,而使新郎感到非常緊張吃力。趁這時,屋外亦有人將新郎的坐騎藏匿起來,使其難以起程。
到了起程時刻,男方唱起了辭行曲。新娘在伴娘的照應下,告別雙親和家人,依依惜別。娶親的人出門上馬,女婿找不到坐騎時,又要向女方求情說好話,送糖果,獻哈達,方可找回乘騎。
從女方到男方家的途中,娶親、送親雙方不是只顧趕路,還有熱鬧的追逐戲逗場面。距男方家約5~6千米時,新郎躍馬揚鞭,趕上前面的新娘,以鐙擊響新娘的鐙梁,策馬向前飛馳而去,送親的亦策馬揚鞭,設法追上新郎奪其帽子。娶親的其他人則竭盡全力,保護新郎,不讓送親的靠近。這也是對新郎坐騎和新郎騎術的一次考驗。你追我趕,你爭我奪,氣氛緊張而熱烈,非常有趣。如果男方保護不力或因新郎坐騎不快而被搶走帽子時,男方要手捧哈達,獻給搶帽之人,說好話求取帽子。擊鐙、搶帽是娶親路上的一場極為激烈而熱鬧的場面。烏拉特蒙古族在喜慶婚宴上如果不戴帽子,要被視為沒有禮貌。
男方婚宴
當娶親的即將回來時,男方門外鋪一塊大白氈或地毯,同輩人出門迎接,長輩則在蒙古包依次入左側坐定,飲酒取樂,等候娶親的到來。新娘到達門前,未下鞍就要品嘗盛在銀碗內的鮮奶,隨後在攙扶下同馬鞍一起滑落在白氈或地毯上。這時扮娘或嫂子們會簇擁著新娘踏白氈步入蒙古包。送親者必須在迎親桌前接3杯酒後,方可進屋。屆時,男方歌手在屋裡引吭高歌,以示熱烈歡迎。
新娘進門後,不揭面罩與新郎一起跪在灶前,拜灶,拜長輩,行叩頭禮。然後到新房,嫂子們幫助梳洗打扮,將其頭髮從中間分開梳理後,罩上發罩,佩帶首飾(頭戴),穿上坎肩,回到宴席廳向長輩和眾親戚一一遞鼻煙壺,請安問候。受禮者,亦有贈送禮品的。隨後,舉行盛宴,伴娘伴女婿領著兩位新人敬酒,歌手唱敬酒歌。主婚人和一些長輩每接一杯酒,還要祝頌一番。隨後,男方的年輕媳婦和小伙子們也頻頻敬酒助興。
送親的提出起程時,男方要向每位送親者致以薄酬,並在門外較遠處鋪設氈子,擺上方桌,上擱兩塊油餅和一隻羊頭。這時屋裡唱起了“阿拉泰杭蓋”(辭行歌)。雙方主婚人手捧銀碗,斟酒敬3杯後,致謝告別。女方主婚人上馬後,接住男方遞來的羊頭,邊扔向外手,邊飛馳而去。
拜火
漢族習慣是拜天地成親,蒙古族則拜火成親。拜火是烏拉特婚禮的又一高潮。新娘來臨之前,男方接待客人進行一般性紅火。得知新娘來臨,長輩不出門迎接,只是同輩人出門迎接。新娘下馬時,必須有人攙扶,腳不得著土,必須踏著地毯或毛氈入新房。而後進行梳頭,佩戴首飾,身著新裝,準備拜火。烏拉特的習慣是先拜火,後拜父母雙親和長輩。而且只是新娘一個人拜火,此時新郎則在忙於給來賓敬酒。新娘拜火時頭蒙紗,不得露出臉來。拜火和拜見老人時,只是在蒙古包的東南角爐灶前磕頭,而且這種磕頭不是趴地磕頭,只是點頭表示(因為新娘頭上帶有至少十斤重的首飾,不便趴地)。
新娘磕頭以輩數和年齡為序,總代東念唱長輩和來客稱呼,念一個點一次頭,女伴在一邊壓頭。磕頭時長輩們都有禮品,大至牛馬駝羊,小至衣料銀圓。贈送牲畜時必須是生產母畜,這也是一種美好的祝願。新娘磕完頭就要退出。
這時青年們從外面將門推住,不讓新娘出。新娘只有把平時繡好的手帕、煙荷包、或糖塊送給他們才可出門。這和漢族習俗中耍笑新娘是一回事,但蒙古族習俗中,要耍笑新娘只有在這個時候,別的時候是不允許的。特別不允許像漢族那樣鬧洞房。更不允許娶新耍舊,耍笑老人。
新娘出去後,取掉蒙頭紗,戴好首飾,穿好服裝,再度返回客房向大家請安問好,並同長輩和來客交換鼻煙壺。然後為客人倒茶敬酒,婚禮酒宴就此開始。酒宴開始時,必須先上茶,然後敬酒,跟著上羊背子(即烏查)。敬酒時必須念祝酒詞,放烏查時,必須念唱放羊背子的讚詞。而且唱婚禮歌,即唱“天福”。根據烏拉特部落的習慣,演唱婚禮歌的歌手是男性歌手兩名。婚禮的延續時間一般是:一天。天晚,來客離去。富貴人家在婚禮時間的延續上比普通百姓要長,但最長也只是三天。
探望閨女
送親者到新房探望閨女是一種儀式。有當日探望和幾日後探望兩種。探望閨女雖然很簡單,但也很重要。因為女方不探望姑娘,那么姑娘就不便回門。回門
烏拉特婚禮中的回門,由婆婆領上兒子和兒媳,帶上整羊、圓餅、白酒前往女方家。時間上沒有固定日期,只是在婚禮後的適當時候,或者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回門時,娘家也要舉行酒席宴會,款待女婿和親家。特色
新郎必須戴帽子,婆婆給兒媳起名字
烏拉特蒙古族婚姻,在解放前一般由父母包辦。若哪家的男子到了該結婚的年齡,父母就利用各種機會,為其選擇佳偶。一般情況下,婚嫁年齡小伙在18到22歲之間,姑娘在17到20歲。結婚與未婚的蒙古族女子在髮髻上有著嚴格的區別,所以通過女子的髮髻就能知道是否已經結婚。如果相中了哪家姑娘,並了解其父母也有此意時,就邀請一位熱心腸的、在當地較有威信的人作為“招戚”(媒人),帶上禮品去女方家,說明來意,敬酒獻哈達。如果女方長輩接收了哈達,就意味著女方同意了這門親事,那么求婚的目的就基本達到了。
到了訂親的那一天,媒人領著女婿和男方長輩以及親戚帶著禮品到女方家,大多數是整羊、磚茶等,商量訂婚的有關事宜。訂婚主要有兩層內容:一是洽談彩禮,實際上是女方與男方討價還價的過程;二是商定娶親的日期。訂婚時帶的禮品,根據需要和貧富而定,富者可帶羊烏叉(整羊背子)、哈達、白酒等。多數人帶一套茶禮(即哈達、4塊原油餅、一塊磚茶、若干瓶白酒)。茶禮是代替羊烏叉的,屬於重禮,4塊油餅代替4條羊腿,磚茶代替羊背子。
娶親的大概日期在訂婚時已經選定,但是為了避免出現差錯,在娶親前,還要互相通報情況,確定娶親、送親的人數和來娶的具體時間,有的還要提前送彩禮。
娶親隊伍啟程時,男方唱起“辭行曲”,新娘在伴娘的照應下,告別雙親和家人,依依惜別。一般情況下,娶親隊伍在7~9點之間回來,最晚不超過10點。從女方家到男方家的途中,娶親、送親雙方不是只顧趕路,還有熱鬧的追逐戲斗場面。擊鐙、搶帽是娶親路上一場極為激烈而熱鬧的場面。因為烏拉特蒙古族在喜慶婚宴上如果不戴帽子,要被視為沒有禮貌。
按照烏拉特婚禮的風俗,新媳婦到婆家之後,婆婆要給她起一個新名字,一般在結婚之前就已經起好了。當婚禮結束後的第二天,新媳婦要早早起來在伴娘的幫助下開始煮磚茶,做第一頓飯。
唱律歌、敬喜杯是特色
各地蒙古族婚禮文化在好多環節有相似之處,但有兩個方面是烏拉特婚禮所特有的內容。”一是,在烏拉特婚禮中,要專門聘請歌手唱婚禮歌曲——律歌,為婚禮製造熱鬧喜慶的氛圍。普通平民百姓家庭一般請3~5名歌手,富裕的人家按照經濟水平可以請更多。而且歌手唱歌全部清唱,不用任何樂器伴奏。所唱歌曲曲目和順序有規定,不能顛倒也不能隨意更改。歌手所唱歌曲均由梅日更活佛創作(梅日更活佛是18世紀著名音樂創作家,創作了80首歌曲)。在婚禮中,一般人家舉行婚禮唱九首歌,大家族可以唱十八首或更多,能持續三天三夜。
烏拉特婚禮中第二個特殊地方是“敬喜杯”。當新郎新娘在婚禮上給每一位來賓敬酒時,來賓必須當場贈送禮品表示祝賀,這個風俗叫做“敬喜杯”。所以在參加婚禮時,來賓一般要準備兩份禮品,一份送給舉辦喜事的男方家人,另一份則在婚禮上送給新郎和新娘。當時人們贈送的禮品大部分是牛、羊、駱駝、褥單等等,給錢的比較少。
烏拉特人結婚時對新娘頭飾比較重視,一般情況下在兒子快到結婚年齡時的前幾年,父母就開始為未來兒媳準備結婚的頭飾。所以在整個婚禮中頭飾的資金投入比較大。但大部分婚禮的頭飾是祖輩傳下來的,如果兒子較多,一般祖傳頭飾由最小的兒子繼承,其他兒子結婚所用的婚禮頭飾就要另外用心準備。
保護傳承
兩種情況下有利於傳統文化的傳承內蒙古師範大學社會學民俗學學院副院長、民族學與宗教學教授巴孟和:“可以說在60年代以前,烏拉特的婚禮儀式相當的隆重,但自從文革以後,烏拉特的婚禮方式有了很大改變,傳統婚禮文化遭受了極大的破壞。文革時,要求‘破四舊’,好多蒙古族的衣服、頭飾、銀碗都被損壞,寺廟、經書等都被焚燒。在我結婚的時候,我愛人就沒有頭飾了,因為在文革中她的頭飾已經遺失了。如果沒有‘文革’,傳統文化不會被破壞的這么嚴重。”
談到傳統文化的破壞和遺失,巴孟和感到痛心,但如何才能恢復、保護、傳承烏拉特婚禮這種民俗文化呢?巴孟和有自己的看法。
“在兩種情況下,對傳統文化的恢複比較好。一種是在特別富裕的地方,當人們經濟上比較富裕時,他們開始注重文化,提倡傳統文化的復甦。像鄂爾多斯地區,這些年來傳統文化就恢復的比較好。另外一種情況是在貧困的地方,因為貧困人們開始尋找賺錢的辦法,那么傳統文化就成為他們賺錢的一種手段,他們把民族傳統文化變成一種產業、一種經濟增收手段。在這裡,傳統文化所扮演的角色已經不單單是一種文化傳承的身份,而變成一種表演的成分。像現在在一些落後偏僻的地區,利用傳統文化發展旅遊業,比如服飾、房屋、古蹟等等。”巴孟和說。“我們期待著能有更加有效的方式來保護傳統文化、保護無形的文化遺產。讓類似於烏拉特婚禮這樣的民俗文化能夠永遠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