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迷香míxiānɡ
種類
1.指迷香洞。清 余懷 《板橋雜記·麗品》:“以余所見 王月 諸姬,並著迷香、神雞之勝。”清 黃式權 《淞南夢影錄》卷二:“迷香終日醉昏昏,團得新衣盡縐痕;猶自津津向人說,昨宵光景最銷魂。”胡祥翰《上海小志·妓寮》:“西妓院,昔時多在二 洋涇橋 一帶,華人之能操西語者,亦可洞入迷香。”2.可使人昏迷的香。《孽海花》第四回:“香囊一扣,佩之胸當,可以醒迷。不擇迷藥或迷香,此皆禁中方也。”
作用
迷香通常用於密閉的空間,要是通風良好的地方,可能沒起作用就被吹散了。其實用得廣泛的反而是迷香帕,就是用沾有很濃的麻醉劑之類液體的手帕捂在鼻子上,這個效果較好。不過這類東西的使用對人體有一定的害處,不可輕易使用。據說有些很厲害的迷香能讓人昏睡好幾天,有些人不懂得使用,用了過重的分量,這些情況都有可能致命。有些人本身對迷香有藥物敏感,有些人本來身體就不好,要是使用了分量過重的迷香,也許就醒不過來了。就好像安眠藥吃多了會死一樣。一種藥物按劑量服用是良藥,超過劑量就可能變成毒藥了。近日網路風傳有不法分子利用“迷香”將當事人迷倒,進而伺機作案。為辨別傳聞的真假,更清楚地說明問題避免概念混淆,我們首先要區分三種“迷香”的概念:
第一種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藥物放在飲料、食物中,使人昏迷失去知覺;
第二種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淚劑等成分的製劑,噴向人的臉部,使人的眼睛、鼻子和喉嚨因受到強烈刺激而暫時失去抵抗能力;
第三種是傳聞中的用所謂“迷香”,通過拍人肩膀、噴人臉部,或者給人聞一聞就可以使人喪失意識。
據警方掌握的情況顯示,不法分子利用前兩種手段進行作案的情況確實存在,而利用第三種所謂的“迷香”作案的情況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宗被證實。
傳聞
網上近日流傳有女網友在捷運線內被下迷藥,並有親歷網友向警方報警。帖子稱最近一次發生在2011年5月24日,一名女生在北京捷運十號線中聞到一股奇怪味道,疑從壞人的手機中噴出。帖子引發網友廣泛關注。5月25日下午,北京警方通過官方微博澄清,截至目前僅接到一件此類報警,但報警人是因相關訊息致緊張過度,目前北京市還未發生此類案件。5月25日,記者向市公安局求證。5月25日晚上7點50分左右,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布訊息,進行澄清。微博稱,“近期網上有人謠傳,稱我市捷運內有女性被人下迷藥尾隨,經核實,北京警方今年以來僅接報此類報警1件,為一女子稱其在捷運內被人下迷藥尾隨。經民警與報警人核實,報警人認為是因此前看到網上相關信息後過度緊張所致”。警方還提醒廣大市民,對於網上流傳的訊息,要有所判斷,不信謠,不傳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