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城鄉規劃、縣城和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建設開發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園林綠化、住房保障、房產管理、物業管理和供水、供熱、燃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管理相關政策。

主要職責

2、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管理、行業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

3、貫徹執行城市市政及公用設施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供水、供熱、燃氣等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制定縣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用設施建設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申報以及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水許可審批工作和城市各類管線的建設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和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維修。

4、貫徹實施城鄉綠化法律、法規,編制城鄉綠化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綠化建設管理和保護,指導單位庭院綠化;負責城鄉綠化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查申報工作;依法對違反城鄉綠化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5、承擔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和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負責擬定縣城住宅開發建設和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會同相關部門規範全縣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全縣房產交易、房屋登記和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全縣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擬定及實施;負責全縣房產的行業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房改工作。

6、承擔物業管理的責任。負責制定我縣物業管理規範性檔案;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幫助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配合價格主管部門監督物業服務收費;對小區物業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建設以及物業承接驗收實施監督;指導、監督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的投訴;對物業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協調解決物業服務市場運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

7、制定工程建設市場方面的各項規劃、措施;負責全縣的工程建設管理以及重大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以及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對全縣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施工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對本縣建設市場稽查管理,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和招投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負責對全縣建設市場中介機構、檢測機構的管理和資格認定;負責工程造價管理和造價諮詢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開發企業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

8、承擔建設施工行業管理的責任。對本縣建設行業各類施工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現場管理;負責建築裝修業的管理;負責進出縣施工企業的註冊管理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工程建設監理機構的資質審查和監督管理。

9、貫徹執行城鎮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工程建設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全縣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粉煤灰及工業廢渣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的科技管理,組織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公關和科技成果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全縣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10、承擔指導村鎮建設工作的責任。

11、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資財務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設2個職能科室:

1、 辦公室

正股級行政職能科室。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新聞宣傳、保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業務進行綜合協調;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督查、督辦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機關環境、秩序及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安全生產、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承辦。

2 、人事監察科

正股級行政職能科室。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內部管理體制改革以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資、獎懲、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職工培訓、繼續教育、技能培訓、勞動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技術服務監督工作。

另外,設黨委辦公室,與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合署辦公。黨委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共青團工作;組織起草、修改印發以局黨委名義上報下發的檔案、報告、總結材料;根據黨委安排,及時組織召開有關會議,聽取匯報、布置工作,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督促檢查支部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局黨委會議記錄、通知及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黨員教育工作;負責黨員管理工作,包括黨員發展、黨員組織生活管理、黨員審查考核評議、不合格黨員處置、黨籍和組織關係管理、收繳黨費工作等;負責黨支部調整和換屆,檢查、督促、總結、匯報黨支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的情況;負責黨的政策和政治形勢宣傳工作;文明單位創建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共青團工作;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政務公開工作;完成局黨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機構

設14個下屬事業機構,部門管理的事業機構2個。

1 、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建設工程登記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登記(初始、變更登記)工作;負責城市房屋產權交易手續辦理工作。

2 、政策法規辦公室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解釋、諮詢和貫徹落實情況的協調、監督、檢查;負責研究制定有關地方性法規並負責解釋和實施;負責受理行政複議,參加行政訴訟;負責受理違法建設舉報和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諮詢和答覆;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和執法證件年審;負責做好普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統籌、新民居建設指導與協調,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與監督檢查工作;辦理其他有關法律事項,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 、財務審計監督辦公室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編制本系統財務經濟活動年度計畫並督導實施;負責所屬各單位會計證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維修、維護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所需經費的收入、支出和撥付;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所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和目標統計工作。

4 、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管理所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市政及公用設施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供水、供熱、燃氣等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制定縣城市政基礎設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用設施建設施工單位的資質申報以及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水許可審批工作和城市各類管線的建設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和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維修。

5 、園林綠化管理局

副科級事業機構。負責貫徹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城市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項目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工程招投標等項目建設前期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監督工作和全縣建制鎮及非政府投資的園林綠化項目工程的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園林綠化企業規範化管理;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住建局攪拌的其他工作任務。

6 、房屋產權監理所(同時掛房產交易所、住房保障所的牌子)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縣城住房建設和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房產管理規章草案,擬定相關政策;承擔全縣房產市場監督管理的日常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共同擬定房地產監管政策,並按職責分工落實; 負責全縣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受理房產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工作;配合有關單位查處房地產交易違法行為;負責落實房產政策和處理房屋權屬糾紛;負責對存在潛在風險的房地產項目的監測、分析和上報;參與房地產重大及突發事件的處理;負責全縣房地產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房產交易、房屋登記,檔案管理及綜合統計工作;

7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同時掛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的牌子)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受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工程檢測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按照國家及省(市)制定的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對受監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職責情況和工程實物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向工程備案管理機構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對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信譽進行管理;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許可權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核實,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許可權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並及時處理本縣(市)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參與本縣(市)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質量問題的技術鑑定;掌握本縣(市)建設工程質量狀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完成其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牆體材料革新與推廣節能建築法規、規章和政策及地方行政措施規定;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工作;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工作的檢查督促、信息交流、技術培訓、統計報表、宣傳發動和目標管理工作;發展新型牆體材料項目初步審核,協助項目申請人完成新型牆體材料與節能材料(產品)確認、建築節能設計備案登記工作;新型牆材和節能產品推廣套用及質量管理工作;參加節能專項驗收與節能建築認定工作;加強對禁止、限制使用粘土實心磚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查等有關管理工作;縣內新牆材和節能產品企業管理工作;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實施計畫、項目統計的編制工作,組織實施我縣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作,完成政策宣傳、改造協定簽署、改造費用收取、招標等工作,對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監督管理,受理民眾投訴,完成改造項目維修工作,上報節能改造周報、月報及工作匯報;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實施有權行政機關委託的行政執法工作;本級政府和上級牆改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8 、建築業監督管理所(同時掛建築市場稽查辦公室、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站的牌子)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裝飾企業及各類工程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有關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工程報建審查、核發施工許可證;負責工程綜合驗收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項目施工企業、建設開發企業、工程監理企業、項目建設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建設監理企業、建設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完成唐山市建築業協會交辦的工作;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清欠政策;負責全縣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糾紛的受理和處理工作;負責市清欠辦公室轉辦的我縣建設領域越級訪案件的受理和處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縣信訪部門受理轉辦的建設領域拖欠投訴;依據《建築法》、《河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建築市場進行稽查和管理,並對違反建築市場管理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依法查處下列行為:未辦理資質證書即從事建築產品生產、交易及有關活動;未辦理開工手續而擅自開工;將一個承包單位能夠獨立承包的單位工程肢解後發包、招標;轉包建設工程;必須採取招標辦法進行發包的建設工程拒不招標;參加投標的單位和個人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標價、採用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競爭中標;招標的建設單位或者其代理人與參加投標的單位、個人相互勾結,排擠競爭對手公平競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行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招標投標的各項政策、法規;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招投標工作,監督檢查各項政策、法規、標準和細則的執行情況;按分級管理原則,監督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全過程;負責全縣工程招投標工作情況匯總、上報、交流等工作;查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調解招投標糾紛;否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定標結果;負責全縣招標代理機構的日常管理;負責全縣評標專家網成員的管理;負責全縣招投標業務統計上報;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造價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負責本轄區工程造價和定額管理工作,解釋、調節工程造價方面的糾紛;負責本轄區建築材料價格調查、上報;監督檢查工程建設概預算,審查工程預決算和標底;負責工程契約備案工作;管理工程造價諮詢機構,開展造價諮詢工作;負責考核培訓預算人員及管理工作;完成市造價站交辦的的事項。

9 、物業管理所

股級事業機構。主要職責: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我縣物業管理規範性檔案;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包括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質量評優,制定物業服務的標準,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認定,物業服務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認定等進行管理;指導和幫助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配合價格主管部門監督物業服務收費;對小區物業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建設以及物業承接驗收實施監督;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的投訴;對物業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協調解決物業服務市場運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

10 、城建檔案館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城建檔案、工程建設設計檔案、建設用紙檔案的建立、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財務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11 、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

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本行政轄區內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核查,監督檢查施工企業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企業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存在人身安全隱患及逾期整改不力的施工現場,有權令其停工整改,對所監督工程項目及時進行考核驗收;對違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規定,造成事故的視情節,實施處罰或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組織或參與本行政轄區內建築施工安全技術開發與推廣套用,監督檢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費提取和套用;組織轄區內施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企業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有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的建築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組織或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通報傷亡事故;完成市安監站交辦的工作。

12 、住房保障中心

正科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承擔我縣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住房補貼等)的責任;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定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和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和監督實施;負責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擬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縣城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工作計畫,並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督。

13 、建築工程設計室

實行企業化管理,自負盈虧的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抗震規範,從事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提供施工現場技術服務。

14 、城市供熱中心(同時掛熱力公司的牌子)

實行企業化管理,自負盈虧的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縣城集中供熱;負責縣城供熱管網工程管理,供熱管理維修;負責縣城內各熱用戶內部系統的建設、維修、改造的監督管理。

15 、城市供水中心(同時掛自來水公司的牌子)

實行企業化管理,自負盈虧的股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縣城集中供水;負責縣城供水管網的管理、維修和改造。

16 、灤南縣城鄉規劃局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機構,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工作。

17 、灤南縣房地產開發公司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參與擬定縣城住房建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現政府授權,統管統建單位及個人集資征地興建居民住宅,單位及個人原地翻建、擴建職工住宅以及有關技術諮詢;負責統建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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