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濉溪經濟開發區1998年被批准為省級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分三期實施,目前已在一期4平方公里、二期5平方公里內實現了“七通一平”。一期共引駐96家企業,2008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8.5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5.8億元,實現財政收入7248萬元,同比分增長73%、119%和111%。產業集群
濉溪經濟開發區形成了以機械製造、新型建材、紡織服裝、精細化工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等五大產業集群,為濉溪縣域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一是以淮北礦機、高羅裝備、廣博機電等為代表,17家機械製造企業為支撐的機械製造產業集群;二是以恩遠鋁業、家園型材、華滔管業等為代表,以21家材料加工生產企業為支撐的新型建材產業;三是以皇苑製衣、科侖工貿為代表的紡織服裝加工製造產業;四是以巨成化工、鴻源煤化為代表,12家化工企業為支撐的精細化工產業;五是以口子酒業、益農源飼料為龍頭,9家食品及飼料生產企業為支撐的農副產品深加工產業。地理位置
濉溪經濟開發區東近連雲港,西連商丘、開封,南接宿州、蚌埠,北臨徐州。地處東經116°23′-116°59′,北緯33°17′-34°01′。土地平整,屬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性氣候,平均氣溫14.5度,降雨量年均852.4mm,無霜期203天,日照2293.7小時。[1]開發區交通發達,鐵路東接京滬線,北連隴海線,西通京九、京廣線。省道S202線穿境而過,東接京福高速公路,北連連霍高速公路。北距徐州觀音機場60公里,南距阜陽機場120公里。水運可直航上海,貨運可從連雲港入海。總體規劃
濉溪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14.6平方公里,按照"工業強區"的基本思路,在現有規劃和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突出四大園區規劃和建設,尋求重點突破。一是開發區北部與淮北市區接壤的部分,規劃和建設一類工業園區,重點引進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二是調整和擴大南部現有的工業園區,依託市、縣資源優勢,重點發展農副產品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個私中小型企業;三是以口子大市場為基礎,規劃建設現代化商貿流通服務業園區,激活三產,充實和完善"三產興區"的發展戰略,增強就業機會;四是壯大教育園區,以濉中分校、龍華學校為基礎,繼續發展職工教育、技術教育、大學教育等,形成教育產業鏈,把教育產業做強做大,使之成為皖北地區最大的民營化教育基地。開發區總體規劃分六大園區,按照"六區並進、三業並舉、優先發展第三產業,集中發展工業"的發展思路,各項事業整體推進。工業園區一期規劃用地1000畝,分設電子、醫藥、化工、紡織四大區域。現已初步形成電子、紡織、輕鋼材料、複合材料、鋁型材為主導產品的生產基地;民營企業發展迅速,以雲母材料、豬鬃加工、食品加工、釀酒、脫皮芝麻、玩具為主體的個私企業已發展到19家。高新農業初具規模,以奶牛飼養、生豬飼養、品種雞為主的養殖業和反季節瓜果、蔬菜、花卉、飼草、低酚棉為主的種植業已產生效益。教育園區已形成以濉中分校、龍華學校為中心的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體系。商貿區以口子大市場為先期啟動,沿街店面正在建設之中。社會綜合服務區內的御苑居、骨傷醫院、心腦血管醫院、口子大酒店也陸續投入使用。以玉蘭大道為中心的機關辦公區正在規劃建設之中。發展狀況
在經歷了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三年的倍增之後,濉溪經濟開發區正在朝著更高的目標邁進:園區遠期規劃面積達到60平方公里,成為皖北三市七縣開發區經濟發展的排頭兵,謀划進入國家級經濟開發區行列。上半年,濉溪經濟開發區規模企業總數達67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達15.1億元,同比增長31.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總產值21.89億元,同比增長140%。濉溪經濟開發區科學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促進政策,引導產業聚集。堅持“主攻工業項目,二、三產業聯動,大小項目並舉”的招商策略。圍繞機械製造、新型材料、紡織服裝、精細化工、農副產品加工等產業,著力提高企業集中度,延長產業鏈,目前初步形成了功能配套、資源共享、聯動發展的產業新格局。與此同時,濉溪經濟開發區按照規劃先行、突出特色、建設精品三大原則,高標準完成園區9平方公里道路網建設,新建道路38公里,完成市政基礎設施總投資12.8億元。機構設定
黨政辦協助領導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工委、管委辦的文稿起草、信息整理、檔案處理、檔案管理、宣傳報導等工作;研究制定開發區黨建工作計畫,指導、檢查、監督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的國有資產、公共財物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機關基建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來區參觀、洽談等各類人員的接待工作。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貿發展局
負責研究制定開發區經濟發展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和調整區域內產業結構、經濟結構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區域內基建項目、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企業、產品的申辦、場地證簽證申請等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及企業的安全生產;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建設局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規劃、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區內的貫徹執行,結合實際制定開發區規劃、建設方面的管理規章制度;編制開發區總體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審批區內的基礎設施項目和企業基建項目的規劃、施工等方案;承擔區域內規劃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權;組織審批區內企業基建項目的環保、消防等方案;辦理土地的徵收、核撥、有償出讓手續並負責土地使用的監督、檢查;承擔區域內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的行政管理;負責區域內公共設施的維護、環境保護與治理等工作。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開發區實際制定有關財政稅收的實施辦法;負責制定開發區財政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開發區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預算內外資金收支執行情況;負責管委會直接管理使用的專項基金的籌集與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區內企業的財政登記、會計事務服務與管理及會計執法等工作;負責開發區內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負責開發區內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招商局
負責研究制定開發區的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及項目管理,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區內的投資項目,會同市、縣有關部門對進區的“三資”、內資、內聯項目和工業、商業、交通、能源、房地產以及社會事業性等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契約章程、技術、設備引進契約等組織審批;協助辦理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其它有關項目審批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協調、安排管委會領導的外事和招商工作;組織企業參加政府組織的大型經貿展銷、洽談活動。負責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受理企業相關投訴。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發展局
負責區內計畫生育、民政、科、教、文、衛、體和社區居委會等社會事業的發展規劃與實施;負責依法指導、檢查、監督進區企業的勞動用工與人事管理,協調處理區內征地拆遷人員的安置;負責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審核辦理。完成工委、管委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