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縮紅細胞輸注

濃縮紅細胞又稱為壓積紅細胞或少漿血,是早期的紅細胞製品。含有全血中全部紅細胞、白細胞、大部分血小板和部分血漿,有補充紅細胞的作用,廣泛用於臨床各科。濃縮紅細胞保存期與全血相同,保存溫度為2~6℃。為避免紅細胞變性、凝血或溶血,臨床輸注時不得與任何藥物(生理鹽水除外)在同一輸液器內進行輸注。

規格

每單位總量為110~120毫升,其中含有200毫升全血中的全部紅細胞。血細胞比容為70%~80%。

優點與缺點

1.優點
(1)容量約為全血的1/2或2/3,具有同樣的運氧能力,可減輕因輸全血引起的循環超負荷,從而減少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發生。
(2)減少抗凝劑、電解質(鉀、鈉、氨)等的輸入,適用於有心、肝和腎疾病的患者,比全血輸注安全,不良反應少。
(3)已移去了大部分血漿,減少由於血漿內的蛋白、抗原或抗體所引起的發熱、過敏等輸血不良反應。
(4)分離出大部分血漿可供臨床輸用或進一步製備血漿蛋白製品。
2.缺點
(1)濃縮紅細胞比全血黏稠,流通性為全血的60%,有時需加生理鹽水稀釋。
(2)由於含有一定量的白細胞,長期輸用的患者有可能發生非溶血性發熱反應。

適應證

1.各種血容量正常的貧血患者,如慢性失血性貧血、慢性缺鐵性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進行性胃腸道出血者。
2.因外傷或手術引起的急性失血患者。
3.老年患者,嬰幼兒,心、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糾正貧血時,優先考慮用濃縮紅細胞。
4.一氧化碳中毒者。
5.粒細胞減少患者。

禁忌證

1.需長期輸血的患者。
2.已出現或高度懷疑白細胞凝集的患者。
3.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貧血患者。
以上三類患者不宜輸注濃縮紅細胞,前兩類患者應選擇濾除白細胞的紅細胞輸注,第三類患者應使用輻照紅細胞製品。

劑量和用法

濃縮紅細胞的輸注劑量應視病情而定。一般來說,60kg體重成年貧血患者每輸注1個單位的濃縮紅細胞大約可提高血紅蛋白5g/L;兒童每公斤體重輸注6ml,大約可提高血紅蛋白10g/L。

注意事項

1.禁止向袋內加入任何藥物。
2.不允許用葡萄糖液、葡萄糖鹽水、林格氏液等稀釋,以免紅細胞發生變性、凝集或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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