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監督 : 社會文化司
職能 : 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領域所制定的整體目標。
性質 :行政自治部門
局長:吳衛鳴
副局長:陳澤成
職能
協助制定文化範圍內之政策,並執行該政策之措施;
協助鞏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之文化特色,促進對中葡人民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社群之傳統及生活方式之尊重,以及創造條件,使該文化特色得以肯定及發展;
維護、保護及復原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歷史財產、建築藝術財產及文化財產,以及制定指令,確保該等財產繼續存在及被欣賞,並推廣之;
促進有利於認識、保護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財產的學術研究;
促進和鼓勵書籍的推廣及閱讀的普及,透過出版書籍及雜誌,保障並支持文學著作之出版及推廣,尤其要優先出版主題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著作;
促進、鼓勵及輔助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社群文化交融有關之文藝活動;
在技術與財政上鼓勵及輔助以保護及促進文化價值為宗旨的機構的運作;
輔助創作及推廣個人或集體之文藝作品;
鼓勵舉辦與文化有關的匯演、專題演講、研討會、座談會以及其他形式的文化聚會;
負責及協助反映人類智慧之作品及一切文化創作的完整性、真實性及著作權,而不拘泥其表現形式;
促進各個課目的藝術教育;
在文化活動之範圍內,建立及加強與國際組織或其他國家同類機構之合作關係,並建議訂立合作之協定、議定書及其他文書;
以普及閱讀和協助學術研究為目的,組織並管理圖書館和檔案館,並協助建立及組織博物館技術小組;
保障澳門博物館的運作及其主題內容的宣傳推廣;
輔助行政當局統籌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機構所開展的文化活動,並與該等機構合作;
在與公共、私人之機構或組織所訂定文化性質之合作議定書、協約及其他文書之範圍內,確保行政當局所給予之輔助;
推廣及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文化交匯城市的形象;
輔助及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新添非遺
1、媽祖信俗
2、哪吒信俗
3、土生葡烹飪技藝
4、土生土語話劇
地理位置
地址:荷蘭園正街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