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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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售車漏蓋工商認證章http://www.sina.com.cn2008年11月12日03:02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段九如)昨天,張女士來到拓展工貿發展有限公司一汽大眾特許經銷店,與這家4S店交涉補蓋工商認證章一事。此前,張女士在該4S店購車後,購車發票上漏蓋了工商認證章,導致所購車無法過戶,重新蓋章需交罰款。張女士認為4S店未盡到提醒義務。

張女士說,去年12月,她在位於朝陽區十八里店的這家4S店買了一輛捷達,她自己驗的車,車掛靠在其公司名下。上周,她欲將車過戶至自己名下,但在豐臺區過戶大廳辦過戶手續時被告知,其購車發票漏蓋了工商認證章,該車未在工商部門備案,因此不能過戶。張女士從豐臺區工商局得知,若補蓋認證章需由售車單位及購車人提供一系列材料,並由售車單位出具法人委託書,註明接受工商部門處罰,罰款總額500元。她隨後找到4S店協調,但4S店讓她承擔罰款,“這是我第一次買車,根本不知道要蓋工商認證章,4S店沒有提醒我。”張女士認為這是4S店的過失。

昨天上午,張女士又來到該4S店,與店方銷售經理張立鋼交涉。張立鋼說,雙方均無證據證明去工商部門蓋章之事4S店是否提醒過,故雙方各承擔一半罰款。張女士接受此建議,雙方立下字據後,由4S店派人為張女士辦理補蓋章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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