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環境

合漁業生物正常棲息、繁殖的淡水、海水、天然或人工的水域環境。形成要素除漁業生物外,還包括生活在水域中其他生物,以及懸浮和溶解在水中的物質、水的物理化學性質、水底地形和積沉物、影響漁業水域環境的水文氣象等條件。按性質可分為非生物環境(理化環境、地形、底質和氣象條件)及生物環境(餌料生物、敵害生物、共棲生物和競食者等)。漁業環境和漁業生物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關係到漁業生物的生存、發育、生長、繁殖、死亡、補充、行動、分布及其資源的盛衰。因此,漁業環境的研究在探索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是不可忽視的內容。

概述

適合漁業生物正常棲息、繁殖的淡水、海水、天然或人工的水域環境。形成要素除漁業生物外,還包括生活在水域中其他生物,以及懸浮和溶解在水中的物質、水的物理化學性質、水底地形和積沉物、影響漁業水域環境的水文氣象等條件。按性質可分為非生物環境(理化環境、地形、底質和氣象條件)及生物環境(餌料生物、敵害生物、共棲生物和競食者等)。漁業環境和漁業生物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關係到漁業生物的生存、發育、生長、繁殖、死亡、補充、行動、分布及其資源的盛衰。因此,漁業環境的研究在探索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是不可忽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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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或地方的漁業環境保護機構,處理生產部門、社會集團和個人在漁業環境問題上相互關係的活動稱為漁業環境管理。常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科學技術乃至宣傳教育等手段,協調社會經濟活動同漁業水域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限制人類損害漁業環境質量。主要內容有:①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②組織、制定國家和地方的漁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法令;③制定漁業環境保護工作計畫;④對漁業水域環境質量實行管理,如組織制定各種漁業環境質量和技術標準,組織開展漁業環境監測工作,組織調查、評價或預測漁業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⑤漁業環境保護科學教育的管理,如確定漁業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政策及其發展方向,組織漁業環境保護研究工作,普及和提高漁業環境保護知識,組織交流漁業環境保護成果;⑥漁業環境治理的經濟核算和經濟管理等。
防止、減少或消除漁業生態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稱為漁業環境保護。漁業環境受到破壞和污染的原因主要有:①化學因素。如工廠、油田所產生的工業廢物、污水,城市居民排出的生活廢物和污水,隨地面水流入漁業水域的化肥、農藥,等等。這些廢棄的化學物質進入水域後,會導致水質和底質成分的改變,影響水生動植物的繁殖和生長,其中某些有毒物質則能直接造成水生動植物的疾病和死亡。②物理因素。包括水域的底形、岸形、水流、光照的改變,以及溫度、音響、漂浮物和懸浮物等等。其中對漁業資源影響和危害最突出的是攔河築壩、圍湖造田和向水中排放廢熱而造成熱污染等。保護漁業環境的主要措施包括法律的、行政的和技術的各種措施和手段,以禁止和限制各種廢物污水和有毒物質排入水域,對漁業水域進行監測,對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破壞和污染漁業環境者實行處罰等。中國為了保護漁業環境,國家已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水質標準》等法律、法規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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