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溧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責調整(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內貿管理以外的職責、原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能源管理有關職責、電力行政管理職責、信息化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原市經濟貿易局的內貿管理、產業損害調查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四)增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統籌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強化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
2.組織實施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綱要,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做強做優主導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
3.加強產業創新體系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
4.加強對企業兼併重組、做強做大的指導和服務,發揮規模骨幹企業對工業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5.加強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推進工業、通信業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工作。
6.強化當前經濟運行調節和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要素保障的綜合協調,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綜合性政策。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二)擬定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對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省、常州市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繫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國家、省、常州市相關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參與審核並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監督管理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履行電力行政管理職責,負責協調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實施電力運行的有關標準。編制上報電力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和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範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負責電力、煤炭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指導全市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八)研究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負責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發展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定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行銷體系。
(九)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推動企業上市和多渠道融資有關工作。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負責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鄉鎮企業,下同)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與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承擔或參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協助做好國防科技工業有關工作,協助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軍民結合工作,負責軍工企業單位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和國家安全、保密安全監管工作。
(十四)負責市屬國有、集體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原市屬改制企業有關遺留問題的處理。
(十五)負責組織推進“誠信溧陽”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溧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14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督辦、政務信息、會議組織和後勤服務等日常行政管理;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督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日常文稿的起草和審核;建立完善機關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經濟和信息化系統信息網路建設,承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部門入口網站建設和運行工作;負責對外宣傳;負責局屬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管理、協調;負責愛國衛生運動等工作。
參與擬定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對經濟和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負責經濟和信息化系統目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內綜合性調研活動,指導協調經信系統的調研工作,組織實施省、常州和市下達的重大調研課題;組織撰寫編史修志等材料;負責國內外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調配、任免、考核、獎懲、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等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系統人才工作,承擔局機關幹部職工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教育培訓與公務員健康休養等工作;扎口協調局機關科室條線業務培訓工作;承擔全市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學習型企業建設工作,擬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計畫和有關政策措施,規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企業人力資源開發;牽頭組織經濟系列、工藝美術系列以及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認定材料的審核報送參評工作;負責經信系統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工作;統籌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機關統戰、僑務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及對所屬資產的管理和協調,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國有(集體)資產經濟運行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組織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會計培訓、會計電算化和會計憑證歸檔及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辦公室)
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省、常州市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意見,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
貫徹實施國家、省、常州市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企業及個人信用徵信工作;承擔信用產品的市場培育和套用推廣工作;承擔信用工作的對外聯絡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導信用知識教育、宣傳、考核等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對全市工業和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市工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和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工作;參與全市重點物資的調度,組織協調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儲銜接和緊急調度,承擔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調度和協調工作;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組織實施發生重大災情、疫情等特殊情況下的藥械調度;承擔生產性服務業有關工作,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工業設計、會展和售後服務等;組織和引導企業開拓市場,指導企業建立市場行銷體系;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反恐等有關工作。
(六)產業投資科
負責全市裝備工業、國防科技工業有關工作的聯繫協調;牽頭承擔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依法承擔有關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預審工作。
研究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審核推薦上報常州市級、省級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指導行業共性技術創新機構建設;編制和實施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國產化、重大科技專項、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及推廣套用等項目計畫;參與市科技專項經費的安排和管理;組織重點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和項目驗收;負責省、常州市企業技術進步獎的推薦工作,參與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推進產學研結合和國內外產業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攻關和培訓,貫徹制定技術標準,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七)企業發展服務科(資產管理科)
加強企業服務工作,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範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大企業大集團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企業加強管理,促進企業管理創新,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參與企業上市推進工作,推動企業多渠道融資工作;負責市屬國有、集體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屬改制留守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通信業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太湖流域工業污染整治有關工作;參與工業布局調整中有關企業搬遷的政策制訂和工作協調;承擔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電力能源科(市電力行政執法辦公室)
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工作,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監測電力能源運行態勢,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承擔電力、煤炭、天然氣有關數據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實施電力運行的有關標準;推進熱電聯產的改造套用,承擔熱電聯產生產運行管理和熱電聯產企業(機組)年度核驗工作;平衡全市電力電量,編制上報電力生產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劃分和管理全市供電營業區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維護煤炭經營秩序,承擔煤炭經營企業資格監督管理;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和緊急調度工作;承擔成品油應急儲備管理;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參與電、熱價格的制定和管理;負責電力保護工作,承擔市電網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政管理工作、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和電力生產的安全監察,參與市重點電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審工作;承擔市電力能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行業發展科
組織制定並實施鋼鐵、有色、黃金、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和輕工、紡織、醫藥等消費品行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做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宣傳貫徹工作;承擔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準入等事項;承擔農藥生產企業核准、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報批與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工作,推進行業協會建設。
負責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落實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物流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市重點物流項目的扶持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
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化工行業專項整治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信息化推進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工作、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推進全市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網路互通、業務協同和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提出信息化投資規模和方向、上級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工作,組織規劃或實施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示範工程、示範基地(園區)建設工作;推進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農村等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組織協調和推進智慧卡、銀行卡產業發展,推進重大智慧卡套用項目實施,推廣基於銀行卡的各類套用;推進無線射頻識別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推廣;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示範工程;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和成果產業化;指導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規定開展軟體和信息服務企業相關資質認證管理;推進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負責對電子信息產品的污染控制實施監督管理。
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安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和技術規範,協調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組織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有線、無線)、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協調開展和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負責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協調處理重大事件;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信息安全公共基礎項目建設;承擔信息安全相關服務機構監督管理,依法指導管理電子商務認證工作。
(十二)經濟合作科
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承擔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編制工作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生產企業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產品目錄,並參與有關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工作,指導企業與跨國零售集團加強合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組織編制發布溧陽市經濟和信息合作指南。
(十三)中小企業綜合協調科(融資擔保科)
(十四)老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委(監察室)、人武部、工會、團委、婦委會。
人員編制
溧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領導職數為:正職2名,副職5名(含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中小企業局局長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兼任。正副科長(主任)30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6名(含監察室主任、人武部長),副科長(副主任)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