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此

準此意為按照這樣(辦理)。舊時常用於對下級和平級的公文。

基本信息

【詞目】準此
【拼音】zhǔn cǐ
【注音】ㄓㄨㄣˇ ㄘㄧˇ
【釋義】猶言按照這樣(辦理)。舊時常用於對下級和平級的公文。 明 代亦用於誥命。 唐玄宗 《加號先聖文宣王詔》:“自今以後,兩京國子監 夫子 南面而坐,十哲等東西列侍,天下諸州,亦宜準此。” 宋 《渾王廟牒》載中書札子:“應有合行事件,令太常禮院檢會施行札付 丹州 ,準此。”清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石■袁公(袁可立子)墓志銘》:“號於眾曰:‘能殺一渠者,予金百;殺騎卒者,半之。投石發矢,搬運木甓者,準此為差。’”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欽此欽遵》:“今公牘中有‘準此’二字,惟上司行屬員用之。《誠意伯集》所載《御史中丞誥》、《宏文館學士誥》、《誠意伯誥》,末皆雲‘宜令 劉基 準此’,則此二字 明 代用之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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