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辦發〔1997〕28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計生委、省扶貧辦《關於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七年六月五日
關於進一步做好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7〕5號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湘發〔1996〕23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確保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我省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實現“九五”人口計畫,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不移地做好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儘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堅持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控制貧困地區人口過快增長,儘快改變“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狀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儘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指出,要堅持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實施好“三三金橋工程”,嚴格控制貧困地區人口過快增長。認真貫徹落實這些檔案精神,堅定不移地做好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對於實現我省“八七扶貧攻堅計畫”和“九五”人口計畫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踐證明,實行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是解決貧困地區人口與發展問題的一條有效途徑。在貧困地區,單純就計畫生育抓計畫生育,不可能搞好計畫生育,也不可能改變貧困面貌;而忽視人的問題,就扶貧抓扶貧,也不可能有效、穩定地解決貧困地區的溫飽和發展問題。只有把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形成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工作相互促進的局面,收到標本兼治、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幾年來,我省貧困地區在實施計畫生育“三三金橋工程”中,注重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結合起來,創造和積累了不少經驗,湧現出了一批先進典型,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還有一些地方的領導沒有真正認識到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是解決貧困地區人口與發展問題的必由之路,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工作互相脫節的問題沒有完全解決。有關部門在政策措施上和行動上還不夠協調,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各項優惠政策措施在基層還未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對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採取得力措施,使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更好地結合起來,加快脫貧致富的步伐。
二、明確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九五”期間,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針,加快實施“八七”扶貧攻堅計畫,堅持貫徹執行現行的生育政策,綜合治理貧困地區的人口與發展問題,把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作為貧困地區實施“三三金橋工程”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推進和實現貧困地區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工作目標是:通過制定、完善和落實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各項政策措施,使貧困地區實行計畫生育的農戶在扶貧開發中優先得到扶持,率先擺脫貧困,家庭人均收入達到或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真正起到少生、優生、快富的示範和榜樣作用;通過加強貧困地區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建設,不斷提高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的能力,大幅度降低計畫外生育率特別是多孩率,使貧困地區的計畫生育工作儘快提高整體水平。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這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把解決貧困問題與解決人口問題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綜合施治,並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切實加大扶貧攻堅的力度,以確保本世紀末基本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目前,全省所有的貧困村都派駐了扶貧工作組,並一定3年不變,不脫貧不脫鉤。搞好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是工作組的重要職責和任務之一。各地要抓住這個機遇,充分發揮工作組和包村單位的作用,切實加強協調,檢查和指導,把各項優先優惠政策落到實處,使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利益導向機制,對實行計畫生育的貧困戶採取優先和優惠政策措施
(一)在扶貧開發中,對計畫生育工作做得好的貧困縣、鄉、村,要在扶貧資金(包括以工代照資金)、扶貧貸款、扶貧項目的安排以及計畫生育事業費的投入上予以優先考慮和重點傾斜。
(二)對積極回響黨和政府的號召,模範實行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及時落實節育措施的貧困家庭,在扶貧開發中,應給予優先、優待和優惠扶持;對符合照顧生育條件但暫未解決溫飽的貧困戶,要說服動員他們在自願的基礎上暫緩生育,同時積極扶持他們發展生產,待基本解決溫飽之後,再按政策安排生育;對已經計畫外生育的貧困戶,要在按規定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和節育措施後再予以適當扶持。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超生的農戶不能樹為脫貧致富的典型。
(三)在不改變扶貧資金、扶貧項目和扶貧貸款性質的前提下,對實行計畫生育貧困戶的優先、優惠政策措施主要是:
1、計畫生育協會或其它合作經濟組織開辦的安排計畫生育貧困戶務工、就業的經濟實體,都應視為扶貧開發經濟實體,優先獲得扶貧資金、項目和產、供、銷等方面的服務;
2、計畫生育貧困戶優先獲得農田基本建設、農業水利設施和山地丘崗開發、水面開發等方面的安排、服務和扶助;
3、計畫生育貧困戶在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兩高一優”農業和養殖業等方面。優先獲得安排和扶助;
4、計畫生育貧困戶在庫區移民或開發式移民、異地安置、勞務輸出、到鄉村集體企業務工和就業等方面優先得到安排和扶助;
5、計畫生育貧困戶在實用新技術的培訓、套用和推廣方面優先獲得安排和扶助;
6、計畫生育貧困戶的子女在“希望工程”、“春蕾計畫”、“光彩工程”和“1+1”助學等活動中,優先獲得安排和扶助;
7、計畫生育貧困戶在“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活動中優先獲得安排和救助;
8、計畫生育貧困戶在農村改水改廁,婦幼保健、防病治病、社會保險等方面,優先獲得安排和扶助;
9、各級領導、各個部門、社會團體、駐村扶貧工作組在建立扶貧聯繫戶時,優先安排計畫生育貧困戶;
10、有關部門、單位應以優惠價格向計畫生育貧困戶供應良種、良畜、良禽、良苗和生產資料,並提供良好的服務。
四、加強貧困地區的基層基礎建設,不斷增強貧困地區的內在脫貧致富能力和人口控制能力
貧困地區自然條件差,經濟文化落後,扶貧攻堅任務十分繁重,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扶貧開發同建設整頓農村黨支部緊密結合起來,建設一個能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能帶領民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領導班子,以及能夠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黨員隊伍。要做到計畫生育工作人員落實、任務落實、報酬落實。要建立健全農村基層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充分發揮其在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中的作用。
要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加大投入,加快脫貧致富的步伐。要幫助貧困縣、鄉、村建立計畫生育工作和服務陣地,改善工作條件和宣傳、技術服務條件。要從省財政安排的計畫生育事業費中另安排一部分重點扶持貧困鄉的計畫生育基層網路建設,各地要管好用好這筆資金,保證專款專用,使之發揮應有的作用。各地州市要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以集中解決貧困地區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問題。
要把貧困地區幹部民眾的教育培訓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將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內容納入貧困地區幹部民眾的教育培訓計畫之中。計畫生育系統舉辦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的培訓教育,要增加扶貧開發方面的內容;扶貧部門的培訓教育,要增加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內容。通過培訓,使受訓者成為少生脫貧致富和實行計畫生育的帶頭人。貧困縣、鄉、村計畫生育幹部和民眾的培訓教育經費,列入扶貧培訓計畫之中,由地、州、市、縣扶貧部門統籌解決。要免費或優惠為貧困地區提供一些必要的計畫生育宣傳品和農業實用新技術資料,使計畫生育與扶貧開發方面的科普知識進村入戶。
五、加強領導,建立責任制,推動社會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齊抓共管
要將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納入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扶貧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領導要認真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組織協調、檢查督促、搞好服務的職責。要建立健全各級扶貧開發工作領導機構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機構,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有計畫生育部門的領導參加,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要有扶貧開發部門的領導參加,以便共同研究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做到政策上協調一致,工作上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各級扶貧開發部門和計畫生育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密配合,搞好協作,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和助手。計畫生育部門要制定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工作計畫和方案,及時向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建議,主動承擔相關事項的協調工作,協助黨委、政府搞好考核評估;扶貧開發部門要協助計畫生育部門制定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工作計畫和方案,統籌安排好扶貧資金、項目,督促、檢查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同計畫生育部門做好對實行計畫生育的貧困戶的幫扶工作,協助黨委、政府搞好考核、評估。
各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措施要同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工作相銜接。在參與扶貧開發和計畫生育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的各項政策措施。
要大力加強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九五”期間,省扶貧辦和省計生委每年將組織一次檢查活動,督促扶貧開發與計畫生育相結合政策、組織、資金、項目的落實。
各地可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省計生委
省扶貧辦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