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最初成立於1959年7月,1961年3月,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被撤銷,1973年4月,東西湖區人民法院恢復設立。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辦公樓坐落於東西湖區東吳大道1161號。 東西湖區人民法院現有人員96人,全院共有研究生(含碩士)15人,大學本科78人,本科以上學歷幹警占現有幹警總人數的96.9%。
機構設定
東西湖區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下設組乾科、宣教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政科、監察室等13個內設機構及新溝人民法庭、張長湖人民法庭、將軍路人民法庭等3個派出機構。現有幹警96名。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東西湖區人民法院先後被評為市文明單位、市綜合治理先進基層單位、市法院陪審員先進集體、市婦女兒童維權先進集體、區績效管理先進單位、區綜合治理優勝單位、區依法治區(普法)優勝單位、檔案工作省特級單位,新溝人民法庭為武漢市首家勞動爭議專業法庭,將軍路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示範人民法庭”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