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
常用的測速儀主要分為雷達測速儀和雷射測速儀兩種。
雷達測速儀
雷達測速儀的主要原理是都卜勒效應(Doppler Effect),即當目標向雷達天線靠近時,反射信號頻率將高於發射機頻率;反之,當目標遠離天線而去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低於發射機頻率。雷達測速儀發射電磁波,碰觸到物體的時候會反射回來。當觸碰到的物體有朝向或者背向的位移運動時,測速儀發射與反射回來的電磁波有個頻率差,通過這個頻率差從而求得物體運動的速度,實現速度測量的目的。 現已經廣泛用於警察超速測試等行業。雷達測速儀有固定式和攜帶型兩種。
固定式測速儀
固定式測速儀顧名思義是以位置固定不動的方式進行測量的測速儀器。指的是通過將車輛測速儀固定在桿架、龍門架或者測速箱的方式進行測速,套用於高速公路較多。
攜帶型測速儀
攜帶型測速儀指的是測速儀可以靈活移動測量,可手持、裝三腳架或者車載的方式進行測速的儀器,因其靈活性套用於各行業的徑向測速。
兩者的區別
①功能上的區別
固定式測速儀主要是相關執行部門對車輛進行超速罰款用的,該類測速儀一般都是帶拍照功能的,通過將雷達與攝像機結合,雷達觸發攝像機對超速車輛進行抓拍以便做處罰證據之用。另外還有類固定式測速儀(車速提示屏)會帶個顯示屏,在路邊放著,會顯示經過車輛的車輛信息及其速度值,是否超速等信息。
攜帶型測速儀功能比較的多樣化,有簡單測速型的,比如說純粹的就是為了測速,只需要知道物體的速度,而不需要做任何記錄或者處罰用的。也有功能齊全一點的,比如帶輸出接口、帶列印、帶抓拍的測速儀。
②人力資源的占用程度上的區別
一般的固定式測速儀都是全天候自動測速系統,無需人員值守操作,可以自動測速、抓拍、上傳等功能,可以大大減少人力資源。而攜帶型的無論是手持式還是交警用的流動測速儀,都需要相關人員值守操作。
③價格和套用範圍上的區別
固定式測速儀因考慮到安裝、調試、圖片信息上傳聯網等。同樣配置的固定式測速儀一般價格高於攜帶型測速儀,固定式測速儀一般用於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快速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的路段較多。而攜帶型測速儀套用範圍相對也更加廣泛,包括一些廠礦、機場、碼頭等一些大型廠區,也有交警用的移動測速儀(流動電子警察之類的)。
雷射測速儀
雷射測速儀採用的是雷射測距的原理。雷射測距(即電磁波,其速度為30萬公里/秒),是通過對被測物體發射雷射光束,並接收該雷射光束的反射波,記錄該時間差,來確定被測物體與測試點的距離。雷射測速儀對被測物體進行兩次有特定時間間隔的雷射測距,取得在該一時段內被測物體的移動距離,從而得到該被測物體的移動速度。
特點
雷射測速儀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測速距離相對於雷達測速有效距離遠,可測到1000米的距離;
②測速精度高,誤差<1000米/時;
③由於雷射測速靠雷射反射測得,如果被測車輛距離較遠,且處於移動狀態,會導致雷射測速成功率低、難度大;
④只能在靜止狀態下套用;
⑤取證能力遠遠大於雷達測速儀,因此受到全世界廣泛的認可和推廣。
針對雷射測速儀的缺點,出現了雷射都卜勒測速儀,它具有非接觸測量、精度高、測點小、動態回響快、可測多維速度和判別速度方向等優點。
套用
有一種名為雷射測速取證系統的新型雷射測速儀,該系統包括測定車輛速度的雷射速度探測器和攝像機。使用時,測速儀對每一輛駛過的車輛進行車速測試,測速儀一旦發現超速行駛車輛,將會自動拍攝違規車輛的圖像,記錄當時的時間及目標時速。它是一種新型交通管理執法工具,為治理違章超速行駛提供了可靠的技術取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