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樂舞

清商樂舞

清商樂舞是中國魏、晉、南北朝以及隋唐時期俗樂舞的總稱。清商樂作為三國、兩晉、南北朝興起並在當時音樂生活中占居主導地位的一種傳統音樂。它是晉室南遷之後,舊有的相和歌和由南方地區民歌發展起來的吳聲、西曲相結合的產物,是相和歌的直接繼續和發展。

由來

作為一種古老的傳統音樂。清商樂的來源,有兩種說法,一是源於古代的商歌。《淮南子修務訓》高誘註:“清,商也;濁,宮也。”所以商歌就有清商之義。另一說清商出於漢代樂府《相和歌》中的清商三調。《相和歌》中有平調、清調、瑟調,清調以商為主,舉清商以代表三調,稱為清商三調。清商樂傳到唐代尚存周曲《白雪》。

發展

清商樂舞經過了漢魏六朝直到唐初,不斷吸取民間樂舞的營養,代有新作,被認為是華夏正聲。

漢魏西晉時代的清商樂舞是女樂歌舞,如東漢張衡在《西京賦》中描寫道:“促中堂之狹坐,羽觴行而無算。秘舞更奏,妙材騁伎。妖蠱艷夫夏姬,美聲暢於虞氏,始徐進而贏形,似不任羅綺,嚼清商而卻轉,增嬋娟以此豸。”

清商樂舞 清商樂舞

曹魏時期的幾個帝王都愛好清商樂舞。《三國志·魏志·武帝紀》注引《曹瞞傳》說:“太祖(曹操)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在側,常以日達夕。”曹操還曾遺令在他死後,使其伎人居住在銅雀台上。“每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輒向帳中作伎”。曹丕建立魏國(220)時,專門設立清商署,這是女樂舞的專門機構。《魏書?齊王芳紀》中說:“帝每見九親婦女有美色,或留以付清商。”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等都曾依清商三調的樂曲寫了很多配合歌舞的詩歌。劉宋王僧虔論述清商樂時所說:“今之清商,實由銅雀魏之三祖(曹操、曹丕、曹睿)。風流可懷,京洛(魏晉)相高,江左(南朝)彌重。”

由此可見晉以後清商樂舞也流傳很盛。西晉武帝也是個酷愛清商樂舞的皇帝,他保留了曹操時期的清商署。平吳以後,收納吳妓5000。荀勖曾對清商三調進行整理。當時著名的樂工宋識、陳左、列和、郝索、朱生等都參加了整理工作,其中陳左善長清歌。

漢魏和西晉,清商樂舞由於得到皇室的重視,日益發展,但在永嘉之亂(307~312)中,清商署的樂工舞人大部分流散。永嘉之亂後,一部分清商樂傳入涼州,與龜茲樂相結合,成為西涼樂。另一部分清商樂隨著東晉政權傳到江南,促進了長江流域民間樂舞吳聲、西曲等的發展,產生了南朝的“新聲”。正如《舊唐書?音樂志》所說:“永嘉之亂,王都淪覆,遺聲舊制,散落江左,宋梁之間,南朝文物,號為最盛,人謠國俗,亦世有新聲。”這裡所謂新聲,在《樂府詩集》的清商曲辭中分為3類:①吳聲歌曲,以歌為主,也有一部分是歌舞,如《前溪》舞和巫覡祭神歌舞的《神弦歌》等;②西曲歌舞,以歌舞為主,有一部分倚歌;③江南弄,以歌曲為主,其中《上雲樂》是描寫神仙內容的歌舞。

清商樂舞隨著時代的變化發展,它包括的內容愈來愈多,既包括中原舊曲、漢魏雜舞,又包括了江南新聲。《魏書·樂志》這樣概括地說明:“初,高祖(北魏孝文帝)討淮漢(493),世宗(北魏宣武帝)定壽春(500),始收其所傳中原舊曲《明君》、《聖主》、《公莫》、《白鳩》之屬及江南吳歌、荊楚四聲,總謂之清商。”

隋及唐初,清商樂舞繼續受到統治者的重視,又得到一定的發展。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平陳,獲宋、齊舊樂,文帝聽了,很欣賞清商樂,說:“此華夏正聲也。”並把它置於清商署中,進行了一番“去其哀怨,考而補之”的整理工作。其中舞曲有《明君》等。隋文帝還設七部樂,內有《清商伎》,是重要的舞蹈內容。隋文帝大業(605~618)中,又制定九部樂,《清樂》(即清商樂舞)居於首部。唐高祖武德初年間,繼承了隋代的九部樂制,到太宗貞觀十四年(640),增為十部樂,《清樂》居第二部。到唐武則天時(648~704),《清樂》尚存《白雪》、《公莫舞》、《巴渝》(舞)、《明君》(歌舞)等63曲。

衰微

武則天長安年代(701~704)以後,朝廷不再重視古曲,清商樂舞的樂工舞伎嚴重缺少,能合於管弦的清商樂僅剩《明君》、《春江花月夜》、《白》等8曲。有些舞蹈,如《幡舞》、《扇舞》等均已亡佚。據《舊唐書?音樂志》記載,到唐開元年間(713~741),只有李郎子一人尚能傳清商舊曲,後李郎子逃,“清樂之歌闕焉”。

隨著唐代與西域各民族各國家的經濟文化交流的不斷加強,清商樂舞逐漸與西域音樂舞蹈相結合,形成了唐代的燕樂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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