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擁護性公共物品是指那些隨著消費者人數的增加而產生擁護,從而會減少每個消費者可以從中獲得的效益的公共物品或服務。這種物品或服務的效用雖為整個社會成員所共享,但在消費上具有一定程式的競爭性。這就是說,這種物品或服務在消費者的數量達到擁護點之後,消費者人數再增加,其邊際就不再為零。例如擁擠的公路等。
價格排他性公共物品
這是另一種混合物品。所謂價格排他性是指那些效益可以定價,從而可以在技術上實現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或服務。這類物品或服務的特點是,一方面,它的效用名義上向社會提供,即誰都可以享用,但另一方面,它在受益上卻可以排他,即誰花錢誰就受益。如公園,公辦的學校和醫院等。
供給
從以上兩類混合物品或服務來看,它們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既可以由私人部門通過市場提供,也可以由政府利用給予補助的辦法通過市場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