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所)領導班子。(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十五)承辦淄博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周村區國家稅務局設定10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4個派出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區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2.政策法規科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3.稅政科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4.收入核算科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5.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組織、協調和指導稅務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對註冊稅務師行業進行監管。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6.徵收管理科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7.人事教育科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8.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9.稅源管理科一科負責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工作,對納稅人實行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它抵扣憑證的審核檢查、企業註銷檢查、走逃戶的追蹤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10.稅源管理科二科負責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工作,對納稅人實行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它抵扣憑證的審核檢查、企業註銷檢查、走逃戶的追蹤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城區分局)的黨群、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股)、案件審理科(股)、檢查科(股)、案件執行科(股),級別為副股級。
(三)派出機構
區局下設城區分局、王村、萌水、南閆分局。負責轄區內企業和個體業戶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它抵扣憑證的審核檢查、企業註銷檢查、走逃戶的追蹤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城區分局設四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管理科(股)、稅源管理一、二、三科(股)。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承擔區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