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民政局

(七)負責本區撫恤優待、烈士褒揚工作,落實各項優撫政策;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權益保護工作。 (九)協調指導本區老齡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負責地方退休人員和征地超轉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本區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

機構職能

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主要職能
(一)制定本區民政事業發展目標,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區社區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社區建設,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及管理體系;負責社區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三)主管全區的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和管理工作。
(四)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活動;負責殯葬執法與監督檢查,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工作,研 究和修訂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
(五)負責本區救災工作,核查災情,撥發救災款物;接受、管理、分配社會各界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落實本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社會救濟工作;組 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政策的落實。
(六)負責本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軍(警)民共建工作。
(七)負責本區撫恤優待、烈士褒揚工作,落實各項優撫政策;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權益保護工作。
(八)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擔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
(九)協調指導本區老齡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負責地方退休人員和征地超轉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本區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
(十一)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負責福利企業認定;負責本區社會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含西城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臨時救助,並做好受助人員的轉送和疏散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承擔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民政執法、宣傳、信息、信訪、提案辦理和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保密、檔案管理和文印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後勤保障、交通安全、內保、接待工作。優撫科
服務管理科
海淀區民政局財務科
地方退休徵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
政工科
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辦公室
民政科
婚姻登記辦公室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社會救濟科
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
負責海淀區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領導所屬單位以實現“六個老有”為目標,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各項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鄉(鎮)落實無軍籍職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和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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