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教育局

海東教育局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關於教育工作的決定、決議和政策、規章。

主要職能

1、與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3、統籌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師繼續教育;負責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4、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法制和校外教育工作,督促檢查學校安全工作。

5、指導和協調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力量辦學以及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

6、管理指導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工作,統籌規劃教師隊伍建設,抓好教師資格評審認定、職稱改革及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7、歸口管理全市國民學歷教育,指導實施普通高考、中考及成人招生考試,組織成人自學考試。

8、督促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紀律檢查、來信來訪和行風建設。

9、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10、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法規政策,指導推廣國語和開展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海東教育局 海東教育局

11、承辦地委、行署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 朱秀蘭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主管黨風廉政建設、財務、人事、項目工作。管理項目辦、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 馬克雄 協助局長處理日常事務,主管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督導和精神文明建設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督導室、教育科工作

副局長: 郭廷恩 協助局長抓黨風廉政建設,主管教育教學、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招生考試工作。管理教研室、招生辦工作;

調研員: 張華存 協助局長、副局長做好教育工會、教學研究及職稱評審等方面工作

紀檢組長: 張祥麟 協助局長、副局長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

機構設定

海東市教育局內設六個科室:辦公室、教育科、教研室、教育督導室、招生辦、項目辦(財務室),各科室的工作職責分別如下。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各類檔案、信息的管理和運轉,以及報刊雜誌的征訂和發放。

2)、負責起草本單位重要材料、檔案及年度計畫和總結,負責有關會議、電話記錄和審改印發各類檔案材料、文印事項。

3)、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議題的準備工作,以及其它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

4)、負責教育宣傳以及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幹部人事、編制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活動。

5)、負責局機關的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好計畫生育、車輛安排、安全保衛、衛生等內務工作,協調機關事務活動。

6)、負責局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協調局黨支部抓好機關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和作風建設。

7)、擬訂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各項制度的檢查落實,督辦有關重要事項。

8)、負責班子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有關事宜,協調工青婦(“兩綱”實施)及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9)、負責教師隊伍建設、編制、職稱等有關方面的統計匯總工作。

10)協調教育對口支援“兩個工程”實施中的有關事宜。

11)認真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工作職責

1)指導各區縣教育局及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各項決定。

2)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重點檢查指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把握、規劃和指導全區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及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工作。

3)統籌規劃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智力開發、勞動力轉移培訓等工作。

4)負責指導社會力量辦學,規劃和管理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5)負責教師的評先選優工作。

6)統計、匯總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兩基”攻堅及勤工儉學等方面的有關數據,參加有關會議。

7)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工作職責

1)根據本市教育工作實際,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進行教學指導和管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2)制定本市教學研究規劃、計畫,總結推廣新的教育思想、教學理論,抓好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指導工作。

3)開展對課程、教材、教法及最佳化教學進程的改革實驗研究,建立教改試點,組織教改實驗。組織學科教學理論和實踐的各項專題研究,收集、介紹、傳遞國內外科教研信息,舉辦教學方面的學術活動。

4)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總體規劃和安排,培養並評選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負責教師培訓工作。

5)指導和協調下一級教研室、普通中國小教師正確貫徹教學計畫,鑽研、掌握教學大綱(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和改革教學方法。

6)組織對教學的檢查和質量評估,制定教學評價辦法,實施對各學科的教學監控檢查和質量評價及分析;研究考試制度、內容和方法的改革,做好對有關學科的統測和競賽工作。

7)指導教學管理工作,規範教學常規管理,總結推廣教學管理經驗,探索教學規律,推動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8)認真執行國家關於教材管理的規定,支持、協助有關學科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教研活動,深入教學一線開展聽課、評課、送教下鄉以及其它教育教學調研活動。

9)負責國防教育、幼兒教育、現代信息技術教育,抓好試驗教學、語委辦及文化體育藝術衛生等方面的工作。

10)負責教育講師團和教育學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中國小精神文明建設和學校德育工作。

11)統計、匯總有關數據,參加有關會議,起草有關檔案。

12)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職責

1)統籌規劃、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指導性檔案和工作制度。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教育督導工作。建立符合本區教育發展狀況的督導評估體系。

2)對全市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教育系統政務公開和行風建設工作。

3)對行署有關行政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評。

4)負責做好全市“兩基”核查和鞏固提高工作;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對教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適時進行督導檢查。

5)對全市教育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學校實施素質教育以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6)負責全市中國小收費管理、綜合治理、法制教育及學校安全工作。

7)對各區縣督導室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8)做好目標責任考核、學校收費等方面有關指標數據的統計、分析、匯總工作。

9)承辦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招生辦工作職責

1)宣傳國家和省上有關招生考試的政策、法規,制定有關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

2)檢查指導國家各類考試的試卷保密工作,具體負責自學考試試卷的保密工作。

3)負責普通大中專和成人大中專考試的巡視工作。

4)負責自學考試的組織實施和具體考務工作。

5)抓好普通大中專和成人大中專及自學考試的考務管理和考風考紀工作。

6)對各區縣招辦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7)參加有關會議,搞好調研,匯總國家各類考試方面的有關數據,起草有關檔案。

8)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項目辦(財務室)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教育項目工作,做好各類教育項目庫建設。

2)負責本局財務工作及預決算編制工作。

3)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做好年度事業報表及財務報表等有關統計工作。

4)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和財產管理工作。

5)負責辦公樓、車輛及辦公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6)指導全市校產管理、校舍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的工作。

7)負責檢查督促各類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和內部審計工作。

8)參加有關會議,搞好調查研究。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