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海寧市農業經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嘉興市有關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二)制訂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林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林等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制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和農村集體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養殖水面)經營權流轉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和管理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監督農民負擔工作。
(四)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建議;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基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市區“菜籃子工程”年度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開發建設與管理;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和農業信息網路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供求等經濟信息;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
(六)協助市財政局制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和池塘改造,農村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協助職改部門搞好農業系列及其它相關係列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牧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監督管理;負責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機監理;負責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
(九)主管全市農牧漁業工作。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捕撈業和水產養殖業)的巨觀管理;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農牧漁產品、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十)主管全市林業工作。負責制定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義務植樹、平原綠化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主管全市農村能源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可持續發展農業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工作。負責農機科技開發、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三)參與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外貿工作,加強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農業出口創匯。
(十四)負責全市國有農場的指導管理;對歸口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巨觀指導。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安保、綜治、創衛、安全生產、後勤等工作以及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宣人事科
工作職責: 協助局黨委開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擔組織、宣傳、幹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協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使用,開展內部審計和財務收支檢查;協調農業項目的申報、驗收,檢查農業項目資金的使用,負責農業項目的績效考評;負責系統內財會人員的管理、清帳理財、票據管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級基本建設的核算。
經濟發展科
工作職責: 承擔市村級集體經濟扶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並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的幫扶意見和建議等工作;協調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和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建設科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實施以“美麗鄉村建設和村莊整治擴面提升工程為龍頭的現代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中心村培育”(城鄉一體新社區創建)和“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等日常工作;協調新農村建設中開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承擔市建設現代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村莊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職責:制訂農業科技、教育和標準化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項目的論證和實施督查;組織制訂農業地方標準,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認證管理工作;制訂農業科技人員及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計畫;負責全市農業系列、農業經濟系統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農業科技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和成果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科普宣傳及科技下鄉活動等工作。
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業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法制監督、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起草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審核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負責農業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負責局屬執法機構的管理、協調;組織執法人員法制培訓等工作。
產業科
工作職責: 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中介服務組織,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審核認定;負責農業外經、外資、外貿和外事工作;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開展農業招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承辦農業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全市農業高新技術及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等工作。
開發科
工作職責: 制定農業資源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承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農業區劃工作,貫徹落實農業自然資源管理條例;負責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農產品基地和產業帶建設等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督檢測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產品包裝、標識和轉基因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和標準化基地建設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監測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職責:依法查處發生在轄區內的各類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組織協調森林消防工作,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林木採伐和林權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管理和隊伍建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海寧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工作職責: 代表農業(林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使執法職能,承擔農業(林業、漁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由各級農業(林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種子、蠶種、食用菌種、農藥、肥料、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初級農產品、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木材流通、森林防火、林木採伐、林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承擔全市植物檢疫工作任務,負責開展森林、植物檢疫對象的調查,指導、監督森林、植物檢疫對象的預防、封鎖、控制和撲滅工作;承擔全市漁業資源、漁港漁船安全、漁業水域環境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依法管理工作,負責對違反農業、林業、漁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單位地址: 海寧市硤石街道農豐路389號
海寧市畜牧獸醫局
工作職責: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動物疫病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等執法工作;研究制訂畜禽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專業規劃,指導畜牧業發展;對飼料、獸藥、種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培訓和技術考核;動物疫病監測診斷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職能。
海寧市林業果樹技術服務站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林業、果樹、花卉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等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海寧市蠶桑技術服務站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蠶桑種養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等工作,指導、協調蠶種企業的蠶種生產。
海寧市農業機械技術服務站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等工作。
海寧市植保土肥技術服務站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植物保護、土壤肥料、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承擔農業有害生物發生動態預測預報,負責土壤質量、農業生態環境的監測,參與農業面污染整治等工作。
海寧市農業機械管理站
工作職責:代表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實施,行使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執法和農機行業管理,依法處理鄉村道路農機交通事故。負責上路農用車輛登記、駕駛員考核、駕照發放和農用車道路行駛安全技術檢驗等工作。單位地址:海寧市硤石街道農豐路389號
海寧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工作職責: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承擔對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的行政管理。對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村級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工作。單位地址:海寧市硤石街道農豐路389號
海寧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技術信息網路建設,為全市農業、農村、農民提供政策、科技、品種、市場等經濟信息服務。單位地址:海寧市硤石街道農豐路389號
領導班子
姓 名: 黃天雲
職 務: 黨委書記、主任、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農辦和農經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姓 名: 王馬升
職 務: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黨委書記、主任、局長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涉農要素改革、農村經營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業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分管綜合科、經管站。
姓 名: 孫無逆
職 務: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黨務、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群團組織、人大政協建議及提案、信訪、老幹部、平安建設、史志、督查、考核、行政事務、資產管理、重大工程項目、農機等工作,分管組宣人事科、農機管理站、農機服務站。
姓 名: 葉峰
職 務: 黨委委員、副主任、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主任、局長負責星級美麗鄉村創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低收入農戶奔小康、農村指導員、農業農村信息宣傳、林果等工作,分管經濟發展科、信息中心、林果站,主持創星辦工作。
姓 名: 馬利強
職 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農業法制、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財務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本農田保護與管理、蠶桑、農業防災等工作,分管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財務科、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森林公安局、蠶桑站。
姓 名: 金偉民
職 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養殖業轉型發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農村能源、農業生態建設、農作物、植保、土肥、水產等工作,分管能源站(生態辦)、水產站、農作站、植保土肥站。
姓 名: 王金明
職 務: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黨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持局紀檢組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效能建設等工作,分管監察室。
姓 名: 陸 敏
職 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負責農業科技教育、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產業化、農業招商引資、休閒農業、農民素質培訓、農業區劃、政策性農業保險等工作,分管科教科、農產品質量監管科、產業科(農保辦)。
姓 名: 蔣中娟
職 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局長負責面上美麗鄉村建設管理、村莊整治、農村環境長效管理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協助創星辦工作,分管社會建設科。
姓 名: 茅金良
職 務: 黨委委員、畜牧獸醫局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畜牧業管理、屠宰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主持畜牧獸醫局工作。
姓 名: 葉新麗
職 務: 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王馬升同志負責做好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海寧市硤石街道農豐路3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