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債

1996年10月,同意成立上海浦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並以國有資產為紐帶,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吸納7家子公司和80家有關企業,組成以上海浦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核心的浦發集團,註冊資本39.9億元。1997年,浦發集團籌備並註冊,1998年試運行,1999年1月18日正式掛牌。

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債券概況

1、債券名稱:2003年上海浦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03浦發債
3、債券代碼:120307
4、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5、信用評級:AAA
6、債券面額(元):100
7、債券期限(年):10
8、債券利率(%):4.29
9、基本利差:
10、計息方式:固定利率
11、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12、發行總額(元):1500000000
13、發行價格(元):100
14、發行日:2003-01-13
15、上市日:2005-06-16
16、兌付日:存續期內每年的1月13日(節假日順延)
17、摘牌日:
18、一級託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19、二級託管: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發展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擔保人:國家開發銀行
21、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22、主承銷商:國家開發銀行
23、上市推薦人:國家開發銀行
24、上市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募集資金的運用情況

本次債券募集資金15億元人民幣,所募集資金主要投向上海市城市外環線
二期浦東段工程、外環線環城綠帶二期浦東段工程、申江路北段(巨峰路-五洲
大道)和浦興路一期(航津路-港城路)四個項目。其中,用於上海城市外環線二
期浦東段工程101,160萬元,外環線環城綠帶二期浦東段工程35,490萬元,申江
路北段(巨峰路-五洲大道)5340萬元,浦興路一期(航津路-港城路)8,010萬元。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上海市城市外環線二期浦東段工程
該項目是上海市城市道路骨架"三環十射"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北起吳淞
越江隧道,南至迎賓大道,與已建成的外環線南環相接,全長31.1公里,總投資
33.72億人民幣,是浦東開發建設以來規模最大的市政道路工程項目,整個工程
計畫在2002年12月全線竣工通車。
(二)上海市外環線環城綠帶二期浦東段工程
該項目與外環線二期道路工程同步實施,現已實施建設的外環線環城綠帶
二期浦東段基本寬度約為100米,繫上海市外環線環城綠帶二期工程的主要組成
部分。浦東段全長約32公里,總面積近378.84公頃,項目總投資11.80億元。主
要建設以經濟林為主的生產型林帶、保健型林帶和觀賞型林帶,形成以喬木為
主的喬、灌、草相結合的多類型的環城林帶。
(三)上海市申江路北段(巨峰路-五洲大道)
道路全長2.251公里,總投資1.78億元,為城市I級主幹道,是浦東新區內外
環之間一條重要的南北向骨幹道路及上海微電子產業基地的軸線。
(四)上海市浦興路一期(航津路-港城路)
浦興路位於五蓮路以北,外環線以南,浦東北路以東楊高路以西,全長約
10.72公里。項目總投資8.57億元,計畫按兩期分步實施,一期(航津路-港城路)
投資總額2.67億元,二期投資總額約為5.9億元。浦興路是浦東新區次幹道張楊
路向北的延伸線,橫穿"十五"期間重點建設的"一城九鎮"之一高橋鎮的東
西軸線,向北連線外環線,緊接外高橋港區,向南貫穿東溝鎮、金橋鎮,與張楊路
和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相連。

公司簡介

1996年10月,同意成立上海浦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並以國有資產為紐帶,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吸納7家子公司和80家有關企業,組成以上海浦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核心的浦發集團,註冊資本39.9億元。1997年,浦發集團籌備並註冊,1998年試運行,1999年1月18日正式掛牌。2001年12月浦東新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正式對浦發集團實施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浦發集團成立後,浦東新區賦予浦發集團的主要職責是承擔大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面向社會和市場籌集建設資金,幫助政府推進中小型國企走向市場的改革。2001年,在浦東新區區委《關於深化浦東新區國有開發公司改革的若干意見》(浦委辦[2001]27號)中正式明確浦發集團承擔浦東新區政府賦予的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與投融資和資產經營兩大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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