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沙·端午
《浣溪沙·端午》是北宋詞人蘇軾43歲(北宋元豐元年1078年)在徐州任太守時所作的一首詞。該詞上篇描述她們節日前進行的各種準備,下篇刻畫她們按照民間風俗,互致節日的祝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稱:浣溪沙·端午
- 作者:蘇軾
- 朝代:北宋
- 文學體裁:詞
詞作原文
輕汗微微透碧紈①,明朝端午浴芳蘭②。流香漲膩滿晴川③。彩線輕纏紅玉臂,小符斜掛綠雲鬟④。佳人相見一千年。注釋
①碧紈(wàn):綠色薄綢。
②芳蘭:芳香的蘭花,這裡指婦女。
③流香漲膩:指女子梳洗時,用剩下的香粉胭脂隨水流入河中。杜牧《阿房宮賦》:“棄脂水也”。
④這句指婦女們在髮髻上掛著祛邪驅鬼、保佑平安的符錄。
⑤再少:重又年輕。評解賞析
端午(農曆五月初五),我國民間傳統節日。本名“端五”。《太平御覽》卷31引《風土記》:“仲夏端午、端、初也”。亦名“端午”、“重五”、“重午”。民間有端午吃粽子、賽龍舟、吊屈原等風俗。本篇描寫婦女歡度端午佳節的情景。上篇描述她們節日前進行的各種準備,下篇刻畫她們按照民間風俗,彩線纏玉臂,小符掛雲鬟,互致節日的祝賀。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宋朝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享年66歲,南宋高宗朝乾通6年,贈太師,追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與其弟蘇轍(1039~1112)和其父蘇洵(1009~1066)合稱為“三蘇”;其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與歐陽修並稱歐蘇;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代很有影響,與辛棄疾並稱蘇辛;且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蘇洵是蘇軾.蘇轍的父親,蘇軾是蘇轍的哥哥)、王安石、曾鞏。(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蘇軾的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本文選自《東坡樂府》。在政治上屬以司馬光為領袖的舊黨。元祐更化時,蘇東坡認為新法並非完全不符合實際,故又反對徹底廢除新法。紹聖紹述時,蘇軾更被一貶再貶,最後直到現在的海南省。蘇軾的失意與他的政治選擇有很大關聯。他學識淵博,多才多藝,在書法、繪畫、詩詞、散文各方面都有很高造詣。他的書法與蔡襄、黃庭堅、米芾合稱“宋四家”;善畫竹木怪石,其畫論,書論也有卓見。他是北宋繼歐陽修之後的文壇領袖,他傑出的散文作品標誌著從西魏發端、歷經唐宋的古文運動的勝利結束,散文與歐陽修齊名,合稱“歐蘇”;詩歌與黃庭堅齊名,合稱“蘇黃”;他的詞氣勢磅礴,風格豪放,一改詞的婉約,曲風 也以慷慨激昂而著稱,與南宋辛棄疾並稱“蘇辛”,共為豪放派詞人。蘇軾的《江城子·密州出獵》是選自《東坡樂府箋》。蘇軾的著名詩還有《記承天寺夜遊》,《定風波》等。蘇軾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初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享年六十六,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