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息日

簡介派息日(DeclarationDate):即現金紅利發放日。在每一會計周期,上市公司會向流通股東派發現金紅利,通過股東大會提案通過,並提交證交所審批後,公告股權登記日(T)、除息日、派息日,上海派息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後第4個交易日(T+4),深圳派息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後第1個交易日(T+1),以上市公司具體公告為準。紅利於派息日計入股東賬戶。

簡介

當投資者選擇投資於某一隻股票時,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所投資的股票會否派發股息或紅利。股息指公開發售股票的機構將賺得的盈利分發予各股東(亦即股票持有人)。通常,上市公司在派發股息前,都會預早公布向股東派息的實際日期,亦即所謂的“派息日”(PayDay)。而在派息的兩至三個星期,一般被界定為“登記日”(RecordDay),任何在登記日當天或之前被登記為股票持有人的,均可在派息日獲分發股息。

所謂“前度派息日”(Ex-dividendDay),是指從當日開始購入該股票者將不會收到該期分發的股息,而前度派息日一般會安排在登記日之前。按一般以三個工作天(T+2)完成一般股票買賣手續計,登記日會定在前度派息日的兩個工作天之後。因此,欲要在買入股票後趕及登記以便獲取股息,必須在購入股票時預留足夠時間辦理股票買賣手續,以趕及在登記日當天或之前登記,亦即須在前度派息日之前購入股票。若然在前度派息日當天才買入股票,買賣手續往往要在登記日後一天才能辦妥,故此,買入股票者將不能獲得派息,反而己在當天沽出股票的人士,由於在之前一天即登記日曾擁有該股票,反而可獲派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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