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1948年6月1日,於台北市成立“ 台灣省通志館”,專責辦理台灣省通志之纂修。
1949年7月,改組為“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分設編纂組、採集組及整理組,以負責本省文獻史料的採集、整理、典藏、文獻書刊的出版及史志的纂修。
1956年,隨台灣省政府遷往南投中興新村。
1958年,改隸台灣省政府民政廳。
1997年7月,改隸台灣省政府文化處。
1999年7月因精省,再度直屬台灣省政府。
2002年1月,改隸總統府國史館,更名為“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010年配合行政院國科會的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高等研究園區(中興新村)開發案,往“台灣歷史文化研究園區”方向規劃;因應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頒布而新增的業務需求,爭取成立“總統、副總統文物中部展示中心”。
歷任首長
台灣省通志館(館長)林獻堂:1948年6月-1949年7月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林獻堂:1949年7月-1950年3月
黃純青:1950年3月-1954年11月
林熊祥:1945年11月-1960年2月
李騰岳:1960年2月-1963年3月
方家慧:1963年3月-1964年7月
洪樵榕:1964年7月-1966年5月
張柄楠:1966年5月-1977年5月
林衡道:1977年5月-1982年6月
江慶林:1982年6月-1990年2月
簡榮聰:1990年2月-1996年2月
謝嘉梁:1996年2月-1999年9月
楊正寬:1999年9月-2001年12月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館長)劉峰松:2002年1月-2002年10月(代理館長);2002年11月-2006年7月
謝嘉梁:2006年7月-2009年7月
林金田:2009年7月-2011年8月
張鴻銘:2011年8月-現任
組織架構
館長
副館長
主任秘書
行政部門採集組
整理組
編輯組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館區
台灣歷史文化園區占地約2.5公頃,除有文獻大樓、文物大樓與史跡大樓三棟特色建築物,還有戶外空間。
文物大樓
位於台灣歷史文化園區正中位置,外觀採巴洛克式建築,樓層分地上四層,地下一層,總面積約 19,590平方米。行政中心設於本棟,並保存、典藏台灣常民生活文物,約有30,000餘件。依使用機能區分,一至三樓共有六個常設展示室,三個特展室:
常設展示室台灣的歷史與文化導論
台灣的民俗特色
日常生活起居
台灣民間工藝文化
生命的過程以及
民間信仰、祭儀、藝能、戲曲
特展室福爾摩沙室
第二特展室
蓬萊鄉情室
文獻大樓
台灣歷史文化園區右側,於1992年落成啟用;地上四層,地下一層,建築采閩南式建築;總樓地板面積5,662平方米、約1,700坪。
史跡大樓
台灣歷史文化園區左側,地上五層,地下一層,采清朝北方宮殿式建築,總樓地板面積10,596平方米。
史前遺址、平埔族、原住民展示室
荷西、鄭氏王朝時期展示室
清領時期展示室
日治-戰後時期展示室
台灣歷史重要人物事件展示室
中文書庫
預約制
台灣“國史館”近日宣布,將拒絕大陸及港澳地區學者調閱館藏資料,台灣人士也從隨到隨查改為提前申請。“國史館”藏有大量國民黨從大陸帶去的珍貴民國史料。民進黨一上台,新館長馬上政治掛帥,歧視對待大陸及港澳學者,給島內學者添堵,為的是阻礙兩岸學術交流,更是要使島內民國史研究降溫,以遂“文化台獨”之志。
拒大陸學者調閱館藏資料
台“國史館”近日拿出新規,最快從9月下旬開始,將以所謂“平等互惠原則”為由,拒絕大陸及港澳地區學者調閱館藏資料;若是台灣人士,則改為申請預約制,申請需提前15天,30天內回復。
對此新規,“國史館”新任館長吳密察給出的理由是,對調閱檔案與閱覽對象設限是“回歸法制”。他表示願意推動解套,以“平等互惠原則”,與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進行“機關與機關”的檔案交換閱覽。
“你不給我看,我也不給你看。”吳密察似乎是這個意思。然而,無論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還是大陸其他學術機構,都沒有特別禁止台灣地區人士調閱資料的規定。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固然有部分資料屬於機密,尚未開放查詢,但內外一視同仁,台灣學者不能查,大陸和其他國家、地區學者也不能查。
大陸各級圖書館都對台灣人士開放。吳密察作為一名歷史學者也曾多次赴大陸交流,對此心知肚明,卻揣著明白裝糊塗,給大陸扣上“你不給我看”的罪名,進而大開倒車,專門針對大陸和港澳人士制定歧視性規則,背後顯然是濃濃的意識形態,“平等互惠”云云,純屬藉口。
台灣“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朱浤源表示,台“國史館”限制陸港澳學者,就是“政治理由而非行政理由”。“國史館”過去也都依照全球學術機構慣例,資料對全球開放,但現在似乎借行政理由刻意限制大陸和港澳學者,這是“國史館在搞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