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戀

廣西南丹縣中堡鄉苗族的一種婚戀風俗。據說,因為青年男女是在山洞裡談戀愛,這種風俗又被稱為“洞戀”。

風俗介紹

南丹中堡苗族女子南丹中堡苗族女子

每到新年後正月初三,苗族周邊幾個寨子的男女生們都會穿上最好的衣服到一個固定的地點集合,女生拿著媽媽給做的紅雞蛋,到齊之後男女雙方先對山歌,之後男方就猛撲到自己心儀的女子跟前瘋狂的搶女子手中的紅雞蛋,如果女方沒看中男方的話就會百般躲閃不讓雞蛋落到男子手中,如果看中男方就會很輕易的使紅雞蛋被男子搶到(之前雙方都不認識)。這時,雙方就算有了婚約。

之後的日子裡心儀的雙方都會像往常那樣繼續著自己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男方用苗族最原始的方法(用苜葉吹情歌)約出女生,在雙方都有夥伴的陪同下在山間相遇。之後夥伴鼓勵後離去,互相心儀的男女就會往山間走去,找到一個合適的山洞開始洞戀(不回家),期限一個星期。

至於他們在山洞裡做什麼,至今還是個謎。

據史學家分析,這種方式可能始於母系社會,女方為了檢驗男方的繁育能力創造的一種選偶方式(苗族人少)。

風俗由來

南丹縣中堡鄉位於貴州和廣西的交界處,人口絕大部分為苗族,是花苗的一支。因為中堡鄉被群山環抱,交通不便。在公路修通前很少和外界交流。因此,千百年來,中堡苗族一直保留著自己獨特的習慣和風俗。也許這就是“洞戀”這一風俗得以保留至今的原因。

相關研究

學者稱這是除摩梭族的“走婚”外,中國僅存的母系氏族社會珍貴的活資料。 但迄今為止,洞戀”一直是個謎。沒人能說清楚這個風俗的來歷和細節。有人說“洞戀”中的男女是因為家裡反對而私奔的戀人。又有人說“洞戀”就是試婚。甚至還有人說“洞戀”是集體試婚。對“洞戀”的破解將對社會學及人類學產生重大意義。  

據民族學者推測,“洞戀”這種風俗應該是古代母系社會的遺風。因為整個過程中,姑娘都擁有主動權,在正式婚姻之前選擇對象並進行洞戀,以檢驗對方的繁育能力。不過現在在中堡的年輕人去洞戀的已經不多了,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特殊的戀愛方式終將消失在人們的記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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