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宗教職位]

神父[宗教職位]

神父(Father),即神甫,司祭、司鐸的尊稱,是一個教堂的負責人。介於主教與助祭之間,屬七級神品。是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宗教職位。千百年來只有男修士才可擔當此職位。天主教拉丁禮部的神父終身不可結婚,而東正教的白衣神父可以在晉鐸前結婚,但主教只能在獨身者中挑選。神父除了要主持彌撒及婚禮外,為垂危者祈禱、告解、臨終聖事甚至驅魔也是神父的職務。教徒們認為神父是教會內有神權的人,是他們靈魂上的父親,可以代表天主"赦他們的罪"。神父的職權是管理本堂所轄區教徒,進行傳教活動。有付"聖洗"、聽"告解"、傅"終傅"、成"聖體"、祝福"婚配"之權,如受主教委託亦可"堅振",但無授予"神品"之權。

基本信息

簡介

神父神父
神父(Father),即神甫,司祭、司鐸的尊稱。介於主教與助祭之間,屬七級神品。是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宗教職位。千百年來只有男修士才可擔當此職位。

首要任務

1.“服務聖道”----“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
2.“服務聖事及聖體”----天主藉著司鐸的手在教友生活的不同光景中聖化、堅強他們對主的信靠。
3.成為“天主子民的領袖”----就如基督一般地“他來不是為接受服事,而是為服事他人。”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去斥責、去勸勉。
4.發“貞潔服從”二誓願。
如何成為神父
首先要祈禱,祈求天主的旨意在你身上承行。
聖召是天主的召叫,主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若15:16)。分辨自己的聖召,到底天主召叫你,取用怎樣的方式服務所有天主子民,(教區司鐸聖召、修會司鐸聖召、婚姻聖召、終身執事聖召、終身修士聖召)。
必須為天主教基督徒,且信仰虔誠,有三年以上信仰生活,品行端莊,有好表樣。
男性,未婚,身心健康。準備誓守獨身,獻身於主。及父母對此的同意。
當地教會推薦。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齡25歲以下(終身執事、終身修士除外,亦根據教區需要定,由教區或修會首長規定,但必須遵照教會法的規定及其參議會的商議)。
發現有獨身聖召者,須與本堂神父聯繫,有本堂神父開證明轉送教區首長。(註:在此教區首長,是指教區的主管,包括正權主教、署理主教(神父職銜)、教區長或負責招收修士的神父)
一經教區首長同意,根據教區以及當事者的情況,或送入小修院(更進一步學習教義、教理、禮儀),或直接送入大修院(正式系統研究教會的各項事宜,為晉升神父做準備),或留教區實習至少一年,了解熟悉教會教義、教理、禮儀及各方面的事項。
實習結束後,有教區首長推薦報考修道院
經修道院正式錄取後,即正式成為天主教修生(修會叫修士,現在統稱為修士)。
.之後在修院系統的神學,哲學學習一般要6-8年,同時繼續尋找聖召。
修院學習結束之後,獲得畢業證書。
向主教申請成為執事(DEACON)。若主教批准,由主教授予執事聖秩,祝聖其為執事。
經過約1年過渡期,再向主教申請成為司鐸(神父)。若主教批准,由主教授予司鐸聖秩聖事,祝聖其為神父。
成為神父之後,在經過2年左右的觀察才能由主教許可聽告解,方可成為真正神父。
神父的種類
神父有兩種:服務教區的和屬於修會的。
神父祭衣顏色的意義
教會在舉行禮儀時,神父穿不同色彩的祭服(祭衣),是為將所慶祝的信德奧跡的特色和基督徒生活的進展意識,在禮儀年度的過程中,更有效地表達出來(總論307號)按傳統習慣,神父祭衣有五色:
白色:指純潔、喜樂,表示信德的勝利。用於復活期和聖誕期的彌撒。此外也可用於主的節日與紀念日(苦難節日例外)聖母的節日與紀念日,天使節,非殉道聖人節,以及諸聖節(11月1日),聖約翰節(6月24日),聖若望宗徒兼聖史節(12月27日),聖伯鐸宗座(2月22日)和聖保祿歸化節(1月25日)。
紅色:表示熱愛、殉道,用於紀念耶穌苦難的聖枝主日,聖周星期五,聖神降臨及所有紀念耶穌苦難的日子,宗徒與聖使節,以及殉道聖人的慶節。(按中國傳統:春節、婚禮、壽辰等彌撒也可以用紅色)
綠色:是生命、希望的象徵。用於常年期的彌撒。
紫色:是刻苦、補贖的象徵。用於將臨期和四旬期,也可適用於追思彌撒。

神父和神甫

根據鐘鳴旦神父編的《徐家匯藏書樓明清間天主教文獻》(五冊,鐘鳴旦、杜鼎克等編,台灣輔大神學院出版社,1996)和北大鄭安德先生編的《明末清初耶穌會思想文獻彙編》(五冊,鄭安德編,北京大學哲學系宗教研究所,2000)及一些清代的善本,我提出:從文獻上來講明清時期的耶穌會士教將Sacerdos(Priest)譯作“撒責爾鐸德”(隨後的文獻漸漸簡稱為“鐸”,“鐸德”或“司鐸”),而“神父”(Father)則是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司鐸的稱呼。並進一步作了一個結論:“神甫”一詞不是天主教的傳統,那是源自於歧見,今天當然不適於以之來指稱天主教的神職人員。
一、司鐸
儘管不像“天主”(Deus,God)一詞的翻譯過程那么能清楚地證諸文獻,或者也沒有資料顯示1628年的“嘉定會議”是否觸及了“司鐸”、“神父”二詞。但在最早的一批中國本土神學家們的著作里即開始大量地使用“撒責爾鐸德”、“司鐸”等詞,卻是不爭的事實。
在楊廷筠的《代疑篇》里,楊氏可能是第一個使用“撒責爾鐸德”的中國人,隨後在《天釋明辨》,嚴謨的《天帝考》等著作里隨處皆有。三山(福建)教友李九標在《口鐸日抄》(艾儒略述,李氏記)“小引”里還專門解釋過,他說:“泰西諸司鐸之航海而東也,涉程九萬,歷歲三秋。比入東土,而尺絲半粟,毫無所求於人,獨鐸音遠播。……標不敏,戊辰秋杪,始得就艾、盧二司鐸,執經問道。……司鐸若洪鐘,叩之即響。茲鐸音具有,真足令愚者醒,頑者馴,智者見智,而仁者仁。”
二、神父
在辯論當時,時間不夠,只是在著名方濟會士利安當的《天福永衢》(成書於康熙十三年)里見到以“父”來稱呼利氏。隨後和一位昆明的朋友(熊世文先生)展開來深入梳理文獻時,竟然在下卷第二十七至二十八頁里找到更詳盡的文字:“問曰:人於臨終之傾,痛悔之情既切、告解之願亦懇,但無神父以行告解之規,亦得彼罪之赦否,曰:雖無神父,亦得其罪赦,若有神父,則告解之規必不可廢。”
更讓人興奮的是,熊君隨後竟然在永曆皇太后給教宗的信中找到了更早的記載:“大明寧聖慈肅皇太后烈納敕諭耶穌會大尊總師神父。予處宮中,遠聞天主之教,傾心既久。幸遇尊會之士瞿紗微,領聖洗。……今祈尊師神父並尊會友,在天主前祈保我國中興太平,……。永曆四年十月十一日。”
而且,我們還發現,在顧保鵠神父的《中國天主教大事年表》(台北光啟,1970)書首竟然影印有烈納太后的手札,那是來自藏梵蒂岡圖書館的照片,足俱力透紙背般的證力。
同期的《福建州天主堂碑記》也有如下記載:“……瞻禮之日,則輟常業,聽掌教神父彌撒講道,為不忘救世之恩,蓋其虔哉。……順治十二年乙未夏五月望日立石。”
三、神甫
夏瑰琦校刊本《聖朝破邪集》(香港建道神學院出版,1996)之後,發現儘管是出於反教、仇教心理,但明清時期的人們還是用“司鐸”來稱呼那些“西番”。
隨後,最早見到“神甫”一詞的地方是的《清末教案》》(五卷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福建師範大學歷史系合編,中華書局,1996-2000)里,那是一些大臣在寫給光緒帝的奏疏里用的辭彙,意謂“神甫”是朝廷與民間的對立面,那是當時民眾士紳欲撲之而後快,朝廷官員卻避之而不及的角色。這是目前我找到的最早記載。
四、不同的源流及其效果
經檢閱文獻,直至清末民初的文獻里還在大量地使用“司鐸”一詞,而較少見用“神父”,當然,在天主教的文獻里,更沒有“神甫”一詞了。
事實上,從詞源學的角度來說,Sacerdos指的是神職人員的聖職身份。在舊約中,希伯來文Kohen意思是“向神祭祀者”,七十賢士譯本譯作Iereus,意為“屬神的人”,到了聖熱羅尼莫的拉丁通行本聖經中,則將之譯為Sacerdos,意為“神聖的人”。Presbyter的源頭卻是希臘文,新約中採用了希臘文Presbyteros來稱呼早期教會中“受指派負責照顧信眾的領導階層”。不同語文的辭彙含意都指向“被選者的司祭職”之意。所以,隨後拉丁文的Sacerdos在教會文獻中,逐漸明晰地指向“司祭”聖職,其意義等同於希臘文的Presbyteros(參見《神學辭典》台北光啟,1996,司鐸、司祭條)。
此外,在西方教會的傳統中,人們除了稱聖職人員為司祭、司鐸外,也用世俗生活中的“父親”一詞來稱呼那些為聖化人靈而服務的神職人員。在法文里Prêtre,即是司祭、司鐸之意,多見於正式場合,而Père則是人們對神職人員的日常稱謂,這和家大人是一個詞。其他文字,諸如以拉丁文為母系的文字意、西、羅馬尼亞等皆作如是解,我們熟知的英文同樣以“PriestandFather”分別稱呼司祭和神父。此外,根據谷寒松神父的研究:在聖經宗教的傳統中,“父親”一詞有多層含義。在舊約中,選民以“父親”的形象來描述“唯一神”,在新約里耶穌直接稱天主為“父親”;而在聖教會的傳統中“父親”一詞往往也用來指那些對教會神學思想做出巨大貢獻的人,無論是單數還是複數中文都譯為“教父”(FatherofChurch)。第三層意思則是“對天主教司鐸的尊稱”(《基督宗教外語漢語神學詞語彙編》台北光啟2005,第376頁))。
所以,儘管“說文”里講“甫”是古代“對男子的美稱”,但從語源學、歷史學的角度而言,“神”與“甫”兩個字的非常組合,絕非天主教的邏輯傳統,這僅是在中國封建社會末期一個“內部使用”的辭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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