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黃金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洛陽市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二)負責黃金資源的統一規劃,合理開發;組織制定全市黃金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為全市黃金工業的布局、規劃、立項、設計、技術引進和管理進行組織、協調與服務。
(三)負責審核、匯總及呈報全市黃金行業擬定的固定資產投資方案;審核、申報限額以上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立項建議;協同有關部門對已投產的基本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四)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審查、批准或上報新建黃金企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
(五)掌握、分析黃金行業生產動態,匯集、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對全市黃金行業的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產品銷售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保護性開採”原則,組織全市黃金生產秩序和治理整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制止和打擊破壞黃金資源及其它非法開採活動。
(七)制定黃金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黃金行業職工培訓和教育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黃金行業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的開發利用,推動技術創新。
(九)負責國際、國內黃金生產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及引進外資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黃金管理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檔案起草、機關重要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接待、保密、機要、綜合信息、宣傳報導、管理機關財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指導所屬單位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黃金行業人才引進、職工培訓、綜合治理等項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黃金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黃金行業的規章和有關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全市黃金行業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審核、匯總、呈報行業擬定的固定資產和投資規模方案,審查、申報限額以上固定投資項目;制定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地質探礦、科研開發等工作規劃。
負責全市黃金行業技術業務信息收集及統計報表的匯總、分析和上報;負責對下屬機構的管理工作(包括人事任免、調動、經營監管、財務監督、審計等);指導企業強化管理,開拓市場,完善和創新行銷體系;負責黃金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
掌握、分析全市黃金生產動態、研究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行業法規和規章制度、技術規範標準;收集、發布黃金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全市黃金礦區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取締非法採金,查處黃金走私和販私活動;對資源枯竭、申請閉坑的礦山進行審查、申報;
負責黃金礦山規劃區、開辦證的申報工作;負責黃金行業內部地質勘探儲量報告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黃金行業開發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黃金行業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施工、工程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全市黃金行業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開發利用和技術創新、節能降耗工作;組織協調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四)安全環保科
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黃金行業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組織黃金行業特殊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黃金行業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黃金行業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責任目標管理方案的制定及考核評定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黃金行業環保治理項目的立項、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工作。
工作要求
2016年11月21日上午,洛陽市黃金局專題傳達、學習了洛陽市委副書記袁永新做的“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報告。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工作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與省委、市委保持一致。
吸取前蘇聯分裂黨的教訓,不妄議中央、不妄議省委、不妄議市委。多思考、落實自己的工作,多思考每周一黨組會議布置的工作。不要在公共場合、尤其是電梯間妄議中央、省委、市委的決策決議,始終與黨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嚴守一名共產黨員、政府公務員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