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洛陽市移民機構1986年地市合併,成立了洛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為副縣級事業單位,下設三個科室(秘書科、安置科、財務科)編制25人。1993年定為行政單位,1997年機構改革,移民辦併入市水利局,主任為黨組成員,移民辦為水利局一個科室。職工為公務員,財政全供。
移民辦現有人數6人,公務員5人,借用局事業單位1人,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長兼任,副主任2名,財務、工作人員4人。
主要職責
1、組織擬定洛陽市移民(不含小浪底水庫、移民西霞院水庫移民、下同)政策與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移民投資的財務,資金管理和移民資金審計,編制財務預決算,監督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2、組織移民幹部技能培訓;
3、負責移民統計,信訪穩定工作;
4、組織編制洛陽市在建和擬建工程移民規劃、計畫;
5、負責移民安置區社會經濟狀況調查分析;組織編制移民後期生產扶持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6、擬定洛陽市移民搬遷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負責移民投資項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