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水務局

為加快推進洛陽市水務一體化管理,促進全市水資源的高效利用和節約保護,市委、市政府決定組建成立洛陽市水務局,統一管理全市涉水事務。2010年3月18日,新成立的市水務局揭牌。出席揭牌儀式的水利部和黃河水利委員會、省水利廳領導有:水利部副部長鬍四一,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孫雪濤,黃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蘇茂林,黃河水利委員會水調局副局長喬西現;省水利廳廳長王仕堯、副廳長於合群,省移民辦常務副主任蔣立,省水投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省水利廳辦公室主任秦群立等。

基本機構

機構設定

根據職責,市水務局(洛陽市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室)和機關黨委。

(一)(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文電、重大會議、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和提案建議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水務公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對來訪、來電、諮詢、查詢或業務辦理單位和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全程進行協調服務;給予請辦人員明確的介紹、答疑或指引等服務,一次性告知相關辦事程式;協調相關科室按照有關程式和承諾辦結時間進行辦理並全程跟蹤督導;對當事人反映問題、請辦事項的處理結果或意見歸檔保存。

(二)

、機構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指導水務系統勞動保護和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三)財務科

管理全市各類水務資金並監督使用,對水務資金進行巨觀調控;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協調、指導全市水務價格收費工作;指導全市水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金調度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會計事務管理及水務行業的內部審計。

(四)計畫建設科

擬訂全市水務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畫、流域綜合規劃、全市防洪規劃和專項水務規劃;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畫;負責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核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市管及地方水務項目設計的審核審批;承辦全市水務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對水利工程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水務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監理、質量監督、造價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行業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組織水利基本建設項目驗收;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報建和主體工程開工申請;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安全監督。

(五)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擬訂全市水務法制建設規劃、規章制度;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承擔市水務局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全市水資源的調查評價;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控制全市因水量過度開採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管理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六)農村水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農村水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鄉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排水、節水灌溉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井、站、灌區建設和管理;指導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鄉鎮以上集中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管理;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參與指導農村小水電及小電網建設。

(七)工程管理科

組織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運行及安全管理;組織實施水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負責河道、水庫及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等水域岸線及其水務工程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市防洪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管理;負責水利工程範圍內的建設項目的管理;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務旅遊、水庫養殖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

(八)水土保持科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協調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審核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的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並發布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指導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科技信息科

組織擬訂全市水務科技及對外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水務信息化建設和內部區域網路的管理;管理和指導水務行業科研工作,組織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政府間水務方面的涉外事務;負責組織、協調水務科研項目的攻關、推廣、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屬單位科技和科技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水務系統科技教育、培訓以及科研項目審核、上報和科技隊伍建設;承辦水務對外宣傳工作。

(十)移民資金管理科

擬訂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負責移民投資的財務、資金管理,編制財務預決算,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財務統計;指導各縣移民投資的財務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承擔移民文秘、統計、檔案和信息等日常工作。

(十一)移民規劃安置科

編制移民安置規劃、計畫;組織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檢查監督實施情況;負責移民安置項目的編報和審批;制定移民搬遷安置實施計畫,督查計畫的落實情況並組織工程驗收;負責協調移民安置過程中與有關部門和地方的關係;負責解決水庫移民回流及遺留問題。

(十二)移民扶持科

貫徹落實移民後期扶持的各項政策規定,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髮放;制定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後期扶持項目的論證、匯總、申報和驗收工作;監督檢查移民後期扶持項目進展情況,考核評價項目效益;組織指導移民業務、技術和技能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局直單位

洛陽市水利勘測設計院

洛陽市計畫節約用水辦公室

洛陽市河渠管理處

洛陽水利水電工程局

洛陽市水資源勘察設計院

洛陽市防汛通訊站

洛陽市龍脖水庫管理所

洛陽市嵩伊渠管理所

洛陽市小浪底南岸引水口工程管理處

領導介紹

邢社軍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水務局全面工作

董五周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方面的工作。分管移民規劃安置科、移民資金管理科、移民扶持科。

翟文亮 黨組成員、副局長,新區建設二局副局長

負責新區水利建設工作,負責城北水系建設工作。

楊志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人事勞動、離退休幹部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水利投資公司。

李戰京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水利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設、防汛抗旱、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工管科、科技信息科、防汛抗旱辦公室、防汛通訊站、砂石管理工作。

肖振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水政水資源、計畫節約用水方面的工作。分管水政科、水政支隊。

張洪恩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事務、水土保持、信訪穩定、綜合治理等工作。分管財務科、水保科。

劉仁友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黨建、工會、創建、精神文明建設、聯繫社區、新農村建設、計畫生育方面的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

何宗閣 黨組成員、總工

負責引黃入洛工程建設工作。

李丙立 黨組成員、前坪水庫管理處副處長

負責規劃計畫及前坪水庫籌建工作,分管前坪水庫建設辦公室、計畫科(質監站)、安全生產、水利普查、小水電工作。

趙雪凡 副調研員

負責農村水利、機關事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農水科、農水站。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水務工作的有關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組織起草有關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市及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組織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環境與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組織實施,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控制全市因水量過度開採而造成的地面沉降管理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指導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行政複議;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指導全市水務公安工作,指導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的監督;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六)組織編制、審核全市大中型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的實施和監督。

(七)組織指導全市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道、庫區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

(八)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執法監督和綜合防治。

(九)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一)負責水務科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務科技、水務信息化、幹部職工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水務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務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二)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移民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移民政策法規;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四)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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