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利德

泰格利德(Taqlid) 伊斯蘭教法用語。阿拉伯語音譯,意為“仿效”、“因循”。其含義因時代、教派不同而異。

伊斯蘭教術語

泰格利德(Taqlid)

法學概念

作為一種教法學概念,約始於10世紀(或1258)以後。伊斯蘭教遜尼派學者認為,隨著四大教法學派的形成,創製教法學的階段已經結束,而後世教法學家的任務僅僅是因襲和遵循前人的法律學說和法學理論,不得“標新立異”,創製新的教法律例。由此產生了所謂“創製之門關閉”說。從此,凡遵奉此學說的法學家皆稱為“穆蓋利德”(即遵循者)。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支派中近代興起的烏蘇勒教法學派,雖然否認“創製之門關閉”說,但他們同樣將世人分為指導者(穆智泰希德)和遵循者(穆蓋利德)兩部分。穆斯林民眾作為“遵循者”,在教法事務上必須遵循其伊瑪目及其代理人穆智泰希德的決斷。近現代以來,許多伊斯蘭學者主張在提倡重開教法“創製之門”的同時,對中世紀教法的因循守舊傳統作了嚴肅批判與反思,故此泰格利德亦指因襲不合時宜的舊傳統、舊習慣、舊觀念,帶有貶義。在中國西北地區,有時也用來指稱格迪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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