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描述
波包的群速度和相速度
對於波包,描述其傳播的有兩個速度:相速度和群速度。
相速度
相速度是波的相位向前傳播的速度,如果一列波的波動方程為ψ = A cos(kx-ωt),其等相面為“kx-ωt=常數”,對等相面微分可以知道dx/dt=ω/k,故其相速度為ω/k。由於組成波包是一系列簡諧波,因此除非這一系列波的相速度都相等(即不存在色散),否則波包實際上是沒有嚴格確定的相速度的,但由於能夠組成波包的一系列波往往參數非常接近,所以通常可以將波包分解成簡諧波以後,按權重計算出平均相速度,當作波包的相速度。
群速度
考慮最簡單的兩列波疊加,一列為ψ = A cos(kx-ωt),另一列為ψ' = A cos(k'x-ω't),其中k'=k+dk,ω'=ω+dω,則由三角函式的和差公式可得出疊加後的波動方程為:
Ψ = 2A cos(xdk/2-tdω/2) cos[x(2k+dk)/2-t(2ω+dω)/2]
後一項約為cos(kx-ωt),也就是相速度,而前一項的推進速度為dω/dk,它表示波的最大振幅處向前推進的速度,也就是群速度。
量子理論
在量子力學建立之初,波粒二象性被提出之後,對它的解釋曾有過很大的爭議。是否可以認為粒子就是波包呢?由於德布羅意關係λ=h/p,ν=E/h,若假設粒子就是波包,則組成粒子的群速度不僅不等於相速度,而且彼此之間的相速度也各不相同,造成波包在傳播過程中擴散,這意味著粒子會在運動中自動解體,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後來玻恩提出的統計解釋認為,所謂的波表征的是粒子在空間中的各個位置出現的機率,波包的擴散實際上是粒子機率的擴散,而並非粒子本身的解體,這種解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波動性和粒子性的矛盾,目前為多數人所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