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含義
法律科學即法學(又稱法律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一門重要學科。
法學類最重要的核心期刊:《法律科學》
《法律科學》是西北政法大學主辦的、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性刊物。
它以探索新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現代化理論為宗旨,努力反映法學研究的新成果。主要發表法學學術理論文章,辟有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人權與法制、部門法理學、法制現代化、法律制度探微、法學新問題研究、域外法評、長安法史、立法研究、法律實踐等欄目,注重學術性、專業性、知識性。
本刊連續被列入中文核心期刊、法律類核心期刊、中文社科常用期刊、法學類最重要的核心期刊、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CSSCI)。
《法律科學》始終把追求高品位學術理論和嚴格的學術規範作為自己的特色定位,以發表選題新穎、論證深刻的長篇稿件為主,追求凝重厚實的風格特色。《法律科學》力爭在學術理論、司法實踐和法制建設之間建立起經常的聯繫,促進三方的互動和溝通,彌合純粹的法律理論和司法實踐之間的鴻溝,使法學理論能有效地指導司法實踐,服務司法實踐,同時,通過司法實踐來豐富和促進法學理論的發展。編輯部
主編:韓松教授,
副主編:周少華教授,
主任:宮燁文
編輯:何柏生、劉克毅、馬治選、塗永前。
《法律科學》雜誌是西北政法大學學報,創刊於1983年,目前已經成為一份具有很大影響力的法學類專業期刊。學術期刊自身的學術機能及其所依賴的學術環境構成了期刊的學術生態,同時也是期刊的生命力所在。學術期刊要擔負起自身的使命,就必須努力營造良好的學術生態。回顧《法律科學》雜誌的發展歷程,無不是在營造和守護其學術生態中前進的。
營造期刊的學術生態首先在於塑造期刊自身的學術機能。我們將期刊比作一個具有學術生命的機體,期刊的機體部分既包括主辦單位的領導、主編、編輯,也包含編輯方針、編輯規範和保障制度。其中人是主要的方面,因為編輯方針、規範和制度的制定與執行都取決於主編的學術認知和編輯理念,取決於編輯的學術素養和編輯精神,也取決於主辦單位領導對刊物的學術定位。
《法律科學》自創刊以來,始終保持了良好的用人機制,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一貫重視編輯隊伍建設,編輯部一直保持著6—7人的專職編輯隊伍,按照專職化、專業化和學者化的要求建設編輯隊伍,按照法學研究所的模式建設編輯部,造就了一支具有學術素養和良好職業道德的學者型編輯隊伍。二是在專職編輯中聘任主編,實行真正的主編責任制,主管領導不兼任主編,將主管領導的行政職責與主編的學術職責區分開來,減少行政權力對編輯工作的干擾。三是主編對編輯實行學術化管理,主編對刊物的政治方向、學術質量和編輯出版質量全面負責,對稿件有最終取捨權。主編在行使權力過程中依靠和尊重編輯、專家對稿件的評審意見,一般不越過編輯直接採用稿件;為了嚴格把關,主編認為不適合發表的稿件即使編輯部會議定稿也可以直接否決。
學術期刊的學術生態與學界的學術生態緊密相聯。一個學術期刊要在學界擁有廣大的讀者群、優秀的作者群和良好的社會評價,以至形成品牌,必須具有良好的學術生態,這就需要通過編輯方針和實踐去營造。在這方面,《法律科學》追求高雅的學術品位,緊扣時代脈搏,關注社會現實,推動法學理論創新,努力反映法學研究的新成果。多年來,《法律科學》在法學各個領域推動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學術爭鳴,策劃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的選題,開闢了法律文化與法律價值、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人權與法制、部門法理學、法律制度探微、法學新問題、法律實踐、長安法史等特色欄目,圍繞選題和欄目推出了一大批有分量、有學術影響的文章。
在稿件選取上,《法律科學》堅持開放辦刊,重視外稿,注重刊發有分量的長篇理論文章,不對稿件字數和篇幅做硬性限制,讓文章篇幅靈活地服務於文章選題的重要性和論證的深刻性。同時,為了保持刊物的學術品位,力排非學術性影響,《法律科學》不隨波逐流,不盲目追求熱點,不進行學術炒作,從而保持了刊物的學術品位。
在堅持學術性的同時,我們將學術性與現實性統一起來,關注和研究社會現實問題,通過理論思辨,啟發思考,為解決社會現實問題提出科學的理論指導和政策方案。例如,《法律科學》曾經推動的中國法制現代化、中國法治方略、民法典的制定、契約立法、物權立法、侵權責任立法、網路法律問題、基因研究的法律問題、“三農”法律問題、金融危機的法律問題等研究,都是為了解決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正是這樣的編輯方針和實踐,為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為讀者奉獻了優質的作品,為刊物贏得了良好的學術聲譽。
學術期刊的學術生態不僅要營造,而且要守護。守護一方面是要維護和保持已經取得的良好聲譽;另一方面是抵制外部生態的消極方面對期刊生態環境的破壞。創業難,守業更難。如何維護學術期刊的學術生態?一方面要靠編輯部的制度;另一方面要靠編輯文化或者編輯精神。在制度方面,編輯部執行三審定稿制、主編負責制、專家匿名審稿等制度,以確保審稿的質量和公正,抵制各種不良學風對學術編輯活動的干擾。
制度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還是取決於制定和執行制度的人。編輯的學術精神是對學術的基本認知和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遵守學術規範的自覺意識和道德良知,是守護期刊良好學術生態最為重要的因素。編輯的學術精神包含編輯應當深刻理解學術的目的和價值在於創新,在於追求真理,在於服務社會,而不是純粹為了發文章和製造科研成果,更不是服務於作者的職稱評審、課題結項或學位答辯。編輯應當以敏銳的學術眼光,策劃對學科發展和社會現實具有重大意義的選題,組織稿源,引領學術發展。編輯應當慧眼識金,從大量來稿中揀選研究真問題、具有真學問的文章,也即選題新穎、見解獨到、論理深刻、結構嚴謹、方法科學、資料翔實的文章。
編輯在稿件的評審、選編過程中應當恪守學術良知,公正無私,嚴謹求實,以學術質量取文,自覺抵制關係稿和任何不正之風的干擾,嚴防任何抄襲和粗製濫造之作浪費版面、流向社會。學術期刊的刊風是學風的重要方面,刊風正,學風才正。編輯樹立對學術的敬畏和信仰,就會逐漸養成良好的編輯作風,從而成為營造和守護期刊良好學術生態的文化和精神力量。《法律科學》歷來重視編輯精神培育和編輯作風建設,在目前的學術生態條件下,這是我們應當更加重視和長期堅持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