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中的模糊性》作者認為,模糊性不僅是法律語言的一個特徵,它同時也是法律的一個特徵:法律的語言資源及非語言資源常常模糊不清。上述主張所暗含的意蘊和後果對許多法律理論家而言似乎不可接受,因為若法律是模糊的,則法官不可能總是經由貫徹執行當事人的法律權利與義務裁決案件,法官不可能總是對相同案件作相同處理,因此所謂的法治理想似乎也就變得可望而不可即。《法律中的模糊性》對法治理想之內容提供了一種新的表達,並認為正義和法治之追求不依賴於如下觀念:法律的各項規定在所有情況下都確定無疑。
作者簡介
作者:(英國)蒂莫西·A.O.恩迪科特 譯者:程朝陽
蒂莫西·A.O.恩迪科特(Timothy A.O.Endicott),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律委員會主席、法哲學教授,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法學研究員。早年在哈佛大學、牛津大學學習古典文學、語言學和比較哲學,後在多倫多大學、牛津大學學習法律,並獲法學博士學位。曾在牛津大學耶穌學院、聖安學院、聖凱薩琳學院任教。研究領域主要包括法哲學、憲法與行政法理論,對法律中的語言使用、憲法原則對政府行為的司法控制等問題尤為關注。《法律中的模糊性》一書是其代表作。
譯者簡介:
程朝陽,煙臺大學法學院教師,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法哲學、法社會學、法律語言與邏輯。
圖書目錄
第1章 導論
一、本書涉及的內容
二、本書未涉及的內容
第2章 語言之不確定性
一、模糊區域
二、解釋之正統與批評之困境
三、解構
四、語境
五、維根斯坦
六、結論
第3章 不確定性之淵源
一、模糊性:導論
二、不精確性
三、開放結構
四、不完整性
五、不可通約性
六、不可測度性
七、可爭辯性
八、家族相似
九、虛假標準
十、語用模糊
十一、歧義
十二、言詞之外
第4章 模糊性與法律理論
一、法律理論
二、凱爾森:作為一種框架之規範
三、德沃金:正確解答論題
四、司法裁決的二價性
五、結論
第5章 如何不去解決“谷堆悖論”
一、語義學者的懈決之道
二、高階模糊性
三、三價性悖論
四、一個模糊語詞有多模糊
五、不存在任何明晰的邊際情形
六、結論:該悖論可被消解嗎
第6章 模糊性之認知理論
一、認知理論
二、意義與使用
三、作為一種行動指導之使用
四、評價的模糊性
五、語境依賴與模糊性
六、結論:給二價性定一個價格
第7章 模糊性與相似性
一、界限模型
二、作為一種社會選擇問題之模糊性
三、不可通約性與界限
四、相似性模型
五、結論
第8章 模糊性與解釋
一、赫爾克里斯與最安靜的狂歡派對
二、法律資源
三、德沃金與裁判二價
四、解釋、意圖與理解
五、解釋與不確定性
六、解釋與創造
七、結論:法條主義的魅力
第9章 法治之不可能性
一、法治理想之內容
二、模糊性與專制政府
三、重構法治理想
四、三個疑問
五、解決之道
參考文獻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