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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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補足
差額補足又稱為差額支付,一般在交易中作為一項保障措施予以使用。差額補足是指為了保障主權利人和主義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主義務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時,由...
差額補足的類型 對分紅的差額補足 對資金歸集的差額補足 差額補足的構成要件 -
人身險法定分保條件實施細則
分出人按照每筆業務毛保費的20%計算分保費。 3.上一業務年度轉入的未決賠款。 1.本業務年度調整後的分保手續費
人身險法定分保條件實施細則 第一條總則 第二條生效日期 第三條業務範圍 第四條分保費 -
濟南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若干規定
殘疾人計算。按比例計算不足安排一人的,可按差額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保障法》、《山東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第三條 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就業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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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實施辦法
第三條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領導,採取扶持措施,給予殘疾人特殊扶助,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第十條市、旗縣區殘疾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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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
已在崗就業的殘疾人,經所在市、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實,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比例。 需按規定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市、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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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是2004年5月24日省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
相關批號 內容主體 -
內蒙古自治區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
第十條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每年對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情況進行檢查核實。 第十二條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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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
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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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對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應予以表彰。 未按時填報《單位安置殘疾人職工年報表》的單位,按無殘疾人職工計算。 單位安置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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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
《蘇州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在1997.04.18由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