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血四法

治血四法

指治療血證的四個基本大法:止血,消瘀,寧血,補虛。清唐容川《血證論》:“惟以止血為第一要法。血止之後,其離經而未吐出者,是為瘀血……故以消瘀為第二法;止吐消瘀之後,又恐血再潮動,則須用藥安之,故以寧血為第三法……去血既多,陰無有不虛者矣……故又以補虛為收功之法,四者乃通治血證之大綱。“

解釋

治血四法 治療學術語。指治療血證的四個基本大法。清·唐宗海血證論》:“惟以止血為第一要法。血止之後,其離經而未吐出者,是為瘀血……故以消瘀為第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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