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譯文
但凡治國的方法,必定要先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就容易治理,人民貧窮就難以治理。憑什麼知道是這樣的呢?人民富裕就安於鄉居而愛惜家園,安鄉愛家就不敢怠慢皇上而畏懼刑罰,尊敬皇上、畏懼刑罰就容易治理了。人民貧窮就不安於鄉居而輕視家園,不安於鄉居而輕家就敢冒犯皇上違犯法令,抗上犯禁就難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國家長久富裕,亂國必然是窮的。因此,善於主持國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來,然後再加以治理。詞語解釋
富民:使百姓富裕。 富:形容詞作動詞用奚以:憑什麼。
然:這樣。
敬:不敢怠慢。
罪:犯罪。
危:與“安”相對,指不安心。
陵:侵犯,這裡是“違抗”的意思。
禁:法令。
是以:因此。
解析
這篇短文為了講清“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的道理從兩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方面講“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緊接著從另一方面講“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從這兩個方面作了鮮明的對比後進行總結“治國常富,亂國常貧”進而得出“必先富民,然後治之”的道理。為了實現 “富民”目標,管仲認為發展農業生產最為重要。為了發展農業,必須首先“劈田疇,制壇宅,修樹藝,勸市民,勉稼檣,修牆屋”,以實現“五穀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主之大務也”,“地僻舉則民留”的經濟政治主張。在古代,民經濟非常單一,農業生產一直是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歷來為一切有為的統治者和思想家所重視,而管種比其他絕大多數思想家更高明、更睿智的地方在於,他不僅重視農業生產,而且,也十分重視工商業。他認為,農、工、商各業必須同時兼顧,他說:“無市,則民乏矣”,“無末利則本業何出?”、“務本飭末則富”。因此,他根據齊臨近東海盛產魚、鹽的優勢,而發展漁、鹽業,並設立漁、鹽、鐵官職進行行業管理,特別是鼓勵漁、鹽市易,以適應們對物質利益的追求,用太史公司馬遷之言“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來表述當時們求財的現實願望自然十分妥貼。
管仲的經濟改革思想還明顯體現在賦稅改革方面。他實行“相地而衰征”的土地實物稅政策,次地輕征,增產多得,“與民分貨”,目的在於提高種田的生產積極,促使他們增加產量,增加社會物質財富,自然,政府所得賦稅收入也隨之增加。同時,在主張徵收土地實物稅的前提下,對增加稅、房屋稅、牲畜稅、戶稅、關稅和市稅等各種工商雜稅來鼓勵工商業發展,以分配和協調社會財富,維護工商業利益,來達到“民富則易治也” 的政治目的。他還對重稅盤剝,主張取於民有度。他說:“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止,雖小必安;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雖大必危。”鑒於當時地力、民力都有限,他主張:對土地每兩年徵稅一次,稅率從白分之十到三十不等。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飢年不征。為了規範市場,打擊富壟斷者,控制他們與民爭利,管仲還採取了向富者徵收消費稅的經濟手段。
此外,管仲在對外貿易、貨幣、價格、糧食生產與流通等許多方面都有深刻而精彩的論述,並進行了許多功的實踐與探索。
管仲之所以有如此高明的見解,原因大概有二:在他從政之前,曾經營商業多年,因而積累了豐富的感知識和實踐經驗,而主要原因在於,他施展才幹的政治舞台不是地偏僻的西部內陸地區[如秦],而是面臨大海、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齊魯大地。遼闊浩瀚的大海拓展了這位思想家的懷和眼光,豐富的實踐經驗更熔鑄他那深刻、睿智的思想。
在那個時代,人們還無法掌握科學的唯物主義和唯物史觀,管仲也不例外,但他的“富民”論卻充分體現了經濟基礎決定層建築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他那套系統的經濟管理思想,在中古代歷史是空前絕後的,他早於他同時代的許多思想家、改革家,如李悝、申不害、吳起、商鞅等,但更高於他們。他相齊時間長達40餘年,縱橫自如,舉重若輕,最終功名就。既是學識淵博的思想家,又是政績斐然的實幹政治家和經濟改革家,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於一,他為中歷史第一功的典範。即使在今天,管仲的經濟改革思想也大有借鑑意義。為了實現 “富民”目標,管仲認為發展農業生產最為重要。為了發展農業,必須首先“劈田疇,制壇宅,修樹藝,勸市民,勉稼檣,修牆屋”,以實現“五穀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主之大務也”,“地僻舉則民留”的經濟政治主張。在古代,民經濟非常單一,農業生產一直是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歷來為一切有為的統治者和思想家所重視,而管種比其他絕大多數思想家更高明、更睿智的地方在於,他不僅重視農業生產,而且,也十分重視工商業。他認為,農、工、商各業必須同時兼顧,他說:“無市,則民乏矣”,“無末利則本業何出?”、“務本飭末則富”。因此,他根據齊臨近東海盛產魚、鹽的優勢,而發展漁、鹽業,並設立漁、鹽、鐵官職進行行業管理,特別是鼓勵漁、鹽市易,以適應們對物質利益的追求,用太史公司馬遷之言“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來表述當時們求財的現實願望自然十分妥貼。 管仲的經濟改革思想還明顯體現在賦稅改革方面。他實行“相地而衰征”的土地實物稅政策,次地輕征,增產多得,“與民分貨”,目的在於提高種田的生產積極,促使他們增加產量,增加社會物質財富,自然,政府所得賦稅收入也隨之增加。同時,在主張徵收土地實物稅的前提下,對增加稅、房屋稅、牲畜稅、戶稅、關稅和市稅等各種工商雜稅來鼓勵工商業發展,以分配和協調社會財富,維護工商業利益,來達到“民富則易治也” 的政治目的。他還對重稅盤剝,主張取於民有度。他說:“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止,雖小必安;取於民無度,用之不止,雖大必危。”鑒於當時地力、民力都有限,他主張:對土地每兩年徵稅一次,稅率從白分之十到三十不等。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飢年不征。為了規範市場,打擊富壟斷者,控制他們與民爭利,管仲還採取了向富者徵收消費稅的經濟手段。 此外,管仲在對外貿易、貨幣、價格、糧食生產與流通等許多方面都有深刻而精彩的論述,並進行了許多功的實踐與探索。 管仲之所以有如此高明的見解,原因大概有二:在他從政之前,曾經營商業多年,因而積累了豐富的感知識和實踐經驗,而主要原因在於,他施展才幹的政治舞台不是地偏僻的西部內陸地區[如秦],而是面臨大海、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齊魯大地。遼闊浩瀚的大海拓展了這位思想家的懷和眼光,豐富的實踐經驗更熔鑄他那深刻、睿智的思想。
出處
《治國必先富民》出自管仲《管子·治國第四十八》。《管子》76篇﹐分為 8類﹕《經言》9篇﹐《外言》8篇﹐《內言》 7篇﹐《短語》 17篇﹐《區言》5篇﹐《雜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輕重》 16篇。書中《韓非子》﹑賈誼《新書》和《史記》所引《牧民》﹑《山高》﹑《乘馬》諸篇﹐學術界認為是管仲遺說。《立政》﹑《幼宮》﹑《樞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學術界認為是記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術》上下﹑《白心》﹑《內業》等篇另成體系﹐當是管仲學派﹑齊法家對管仲思想的發揮和發展﹐學術界也有人認為是宋鈃﹑尹文的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