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管子·治國第四十八》
原文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夫富國多粟生於農,故先王貴之。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農。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國富者兵強,兵強者戰勝,戰勝者地廣。是以先王知眾民、強兵、廣地、富國之必生於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農事。今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則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國貧矣。
凡農者月不足而歲有餘者也,而上征暴急無時,則民倍貸以給上之徵矣。耕耨者有時,而澤不必足,則民倍貸以取庸矣。秋糴以五,春糶以束,是又倍貸也。故以上之證而倍取於民者四,關市之租,府庫之徵粟十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倍貸矣。夫以一民養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無積也。
嵩山之東,河汝之間,蚤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孰也,四種而五獲。中年畝二石,一夫為粟二百石。今也倉廩虛而民無積,農夫以粥子者,上無術以均之也。故先王使農、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終歲之利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則田墾,奸巧不生。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奸巧不生則民治。富而治,此王之道也。
不生粟之國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歸也;粟也者,財之所歸也;粟也者,地之所歸也。粟多則天下之物盡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所謂興利者,利農事也;所謂除害者,禁害農事也。農事勝則入粟多,入粟多則國富,國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驅眾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此務粟之功也。上不利農則粟少,粟少則人貧,人貧則輕家,輕家則易去、易去則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則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則戰不必勝、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農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務,有人之塗,治國之道也。
翻譯
但凡治國的道理,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就容易治理,人民貧窮就難以治理。怎么知道這個道理呢?人民富裕就安於鄉居而愛惜家園,安鄉愛家就恭敬君上而畏懼刑罪,敬上畏罪就容易治理了。人民貧窮就不安於鄉居而輕視家園,不安於鄉居而輕家就敢於對抗君上而違犯禁令,抗上犯禁就難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國家往往是富的,亂國必然是窮的。因此,善於主持國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來,然後再加以治理。
從前,歷代的君主,法度不一,號令不同,然而都能統一天下,這是什麼原因呢?必定是國富而糧多的緣故。國富糧多來源於農業,所以先代聖王都是重視農業的。凡屬於治國之急務,一定要先禁止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的製造,禁止了這些,人民便無法遊蕩求食,人民無法遊蕩求食,就只好從事農業。人民從事農業則土地得到開墾,土地開墾則糧食增加,糧食增加則國家富裕,國富則兵力可以強大,兵強則戰爭可以取勝,戰勝則土地也就廣闊了。因此,先代聖王懂得人口多、兵力強、國土廣和國家富都一定來源於糧食,因而都禁止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的製作,以利於發展農業。現今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和奢侈品製作的人們,乾一天可以吃用五天。農民終年勞動,卻不能維持自家生活。這樣,人民就放棄農業而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棄農而從事奢侈性的工商業,那土地也就荒蕪而國家貧窮了。
凡是農業,其收入的特點是按月算往往不足,按年算才可能有餘。然而,官府徵稅卻急如星火,沒有定時,農民只好借“一還二”的高利貸來應付上面征課。耕田鋤草都有季節限制,但雨水不一定及時夠用,農民又只好借“一還二”的高利貸來僱人澆地。商人秋天買糧的糧價是“五”,春天賣糧的糧價是“十”,這又是一項“一還二”的高利貸。所以,把上面的征索算進來,成倍索取農民的地方就達到四項,因為關市的租稅、府庫的徵收、十分之一的征糧和各種勞役放在一起。—年四季加起來,也等於一項“一還二”的高利貸了。—個農民要養四個債主,所以對於外逃者處刑,國君也能制止農民外流,這乃是糧少而農民沒有積蓄的緣故。
從高山東麓到黃河、汝水之間。作物生長期早,凋落期遲,是糧食增產的好地方。四季皆種而五穀皆收。中等年成畝產兩石糧食。一個勞力可以耕百畝收二百石。如今國家糧倉空虛而百姓沒有積存。農民賣兒賣女,其原因就在於君主沒有辦法均衡人們的收入。所以先代聖王總是注意讓農、士、商、工四民即使互換其行業,他們每年的收入也無法互相超過。這樣,農民專—務農而收入可以與其他各業均衡。農民專一務農田野就得到開墾,奸巧之事也不會發生。田野開墾則糧食增多,糧食多則國家富裕。沒有奸巧之事人民又會安定。富裕而安定,這正是成王業的道路。
不生產糧食的國家要滅亡,生產糧食而吃光用盡的國家僅能稱霸,生產糧食而又能食用不盡的國家才可以成其王業。糧食,能吸引人民;糧食,能招引財富;糧食,也能使領土開拓。糧食一多,則天下的物產都來了。所以,舜第一次率民遷安發展農耕建成“邑”,第二次遷徙建成“都”,第三次遷徙建成“國”。舜沒有採用嚴重的刑罰和禁令,而人民都跟定他了。因為離開他必然受害,跟著他必然有利。先代聖王,正是善於為人民除害興利,所以天下人民都歸附他。所謂興利,就是有利於農業。所謂除害,就是禁害於農業。農業發展則糧食收入增多,糧食收入增多則國富,國富則人民安於鄉居而愛惜家園,安鄉愛家則雖改變他們的風俗和習慣,對他們驅使和調遣,以至於有所殺戮,人民都是不憎惡的。這都是致力於糧食生產的功效。人君不發展農業則糧食必少,糧少則人民貧困,貧困則輕視家園,輕家則容易外逃,人民輕易外逃則君令不能做到“必行”,君令不能行則禁律也不能做到“必止”,禁律不能必止則戰爭不能做到必勝,防守也不能做到必固了。法令不能必行。禁律不能必止,出戰不能必勝,防守不能必固,這叫作寄生的君主。這都是不發展農業缺少糧食的危害。所以增產糧食乃是成王業的根本大事,是人君的重大任務,是招引民眾的途徑和治國的道路。
注釋
富民:使老百姓富裕起來。富,使······富裕。
奚以:即“以奚”。以,介詞,根據。 奚:何。
重:重視。
敬上畏罪:尊敬官吏,害怕犯法。敬上:尊敬官吏。敬:尊敬。上,君上,泛指統治者。罪,犯罪或作惡的行為,這裡用作動詞,犯罪。
犯禁:違反禁令、犯法。
陵:同“凌”欺凌,侵犯。
者:.....的人。
則:就。
然:這樣。
是以:因此,所以。
奚以知其然也?:那是怎么樣知道這個道理的呢?
文言導讀
這篇短文為了講清“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的道理從兩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方面講“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緊接著從另一方面講“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從這兩個方面作了鮮明的對比後進行總結“富國常治,亂國常貧”進而得出“必先富民,然後治之”的道理。在短短的百十字的文字中,直接體現了管仲“治國之道,必先富民”這一遠見卓識。
管子的民本思想和我們今天所提倡的“以人為本”是一樣的嗎?為什麼?
答:今天“以人為本”的思想與管子的民本思想是一脈相承的,但有本質上的區別。因為前者是為人民服務的,後者是為封建君主服務的。
管子
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管子》是戰國時各學派的言論彙編,內容很龐雜,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陰陽家、名家、兵家和農家的觀點。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子》76篇﹐分為 8類﹕《經言》9篇﹐《外言》8篇﹐《內言》 7篇﹐《短語》 17篇﹐《區言》5篇﹐《雜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輕重》 16篇。書中《韓非子》﹑賈誼《新書》和《史記》所引《牧民》﹑《山高》﹑《乘馬》諸篇﹐學術界認為是管仲遺說。《立政》﹑《幼宮》﹑《樞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學術界認為是記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術》上下﹑《白心》﹑《內業》等篇另成體系﹐當是管仲學派﹑齊法家對管仲思想的發揮和發展﹐學術界也有人認為是宋鈃﹑尹文的遺著。
劉向《說苑·政理》節選
原文
武王問於太公曰:“治國之道若何?”太公對曰:“治國之道,愛民而已。”曰:“愛民若何?”曰:“利之而勿害,成之勿敗,生之勿殺,與之勿奪,樂之勿苦,喜之勿怒,此治國之道,使民之誼也,愛之而已矣。民失其所務,則害之也;農失其時,則敗之也;有罪者重其罰,則殺之也;重賦斂者,則奪之也;多徭役以罷民力,則苦之也;勞而擾之,則怒之也。故善為國者遇民,如父母之愛子,兄之愛弟,聞其饑寒為之哀,見其勞苦為之悲。”
武王問於太公曰:“賢君治國何如?”對曰:“賢君之治國,其政平,其吏不苛,其賦斂節,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賞賜不加於無功,刑罰不施於無罪,不因喜以賞,不因怒以誅,害民者有罪,進賢舉過者有賞,後宮不荒,女謁不聽,上無淫慝,下不陰害,不幸宮室以費財,不多觀游台池以罷民,不雕文刻鏤以逞耳目,宮無腐蠹之藏,國無流餓之民,此賢君之治國也。”武王曰:“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