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

2009年2月任省政府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分工: 領導分工:

概況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省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省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加強對金融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聯繫駐豫金融監管機構,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三)聯繫各類金融機構,引進省外和外資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合服務;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四)促進全省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協調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省企業改制上市;協調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
(五)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全省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省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誠信環境建設。
(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孫新雷

領導職務: 黨組書記、主任
領導分工: 主持黨組工作,負責全面工作
簡歷
1958年11月生,河南武陟縣人,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1976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鄭州大學商學院副院長、院長,鄭州大學副校長、常務副校長(正校級),鄭州市副市長(正市級),省政府外僑辦黨組書記、副主任(正廳級)等職。2009年2月任省政府金融辦黨組書記、主任。

楊舟

領導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分工: 分管綜合處、金融穩定處、機關黨委
簡歷
1955年12月生,河南省鞏義市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研究員。1975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河南省財政廳辦公室秘書、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省財政廳副廳長等職。
2009年2月任省政府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濤

領導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分工: 分管資本市場處
簡歷
1963年8月出生,河南省泌陽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高級經濟師。1983年參加工作。歷任安陽鋼鐵集團經濟師,安陽鋼鐵集團總經理助理,安陽鋼鐵集團副總經理,洛陽軸承集團公司總經理,河南省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等職務。2009年2月任省政府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郭浩

領導職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
領導分工: 分管銀行保險處
簡歷
1974年6月生,江蘇省邳州縣人,中共黨員,經濟學博士。1999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國家開發銀行政策研究室副科級行員、正科級行員,北京市金融工委一處副處長,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事務處處長,北京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金融二室處長,河南省農村信用聯社黨委委員、副主任等職。2009年2月任省政府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耿玉印

領導職務: 副巡視員
領導分工: 協助楊舟同志負責紀檢人事、機關黨委、工青婦等工作
簡歷
1951年11月生, 河南省沈丘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68年3月參加工作。歷任河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經濟聯絡處處長、企業管理處處長,河南省中小企業服務局企業指導處處長、人事處處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資本市場處處長。2010年7月任省政府金融辦副巡視員。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宣傳、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省金融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檔案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金融有關數據統計和信息化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金融誠信環境建設;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二)銀行保險處

聯繫銀行、保險監管機構,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聯繫各類金融機構,引進省外和外資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合服務;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指導全省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擬訂全省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省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落實全省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有關政策。

(三)資本市場處

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聯繫證券監管機構,為證券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促進全省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省企業改制上市,銜接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兼併收購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

(四)金融穩定處

承擔河南省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做好全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研究、制訂金融穩定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河南省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推進河南省金融業應急機制建設,提高各級政府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工作,維護全省金融安全與穩定;協調各金融機構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參與地方法人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託管、重組、清算、關閉和善後處置等工作。

人員編制

省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暫定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核定駕駛員編制4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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