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介紹
本館文獻資料均採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分類,文獻著錄以國標《文獻著錄總則》為書目數據著錄標準,採用ILASII 文獻管理集成系統,實現了圖書館管理的自動化。本館數字資源通過千兆光纜與網際網路連線,保證24小時開放,為讀者提供網路信息資源服務。為讀者利用網路信息資源提供了便利條件。圖書館現設采編、流通、期刊、現代技術等部室。目前開展的主要服務項目有:館藏文獻書目數據自動檢索、文獻借閱、報刊閱覽、文獻複製、電子文獻閱覽和網路信息資源服務等。圖書館全體工作人員依照“以人為本,讀者至上”的服務理念歡迎每位讀者的到來。
隨著學校的建設發展,作為全校的文獻信息中心,圖書館將在網路化、數位化、現代化建設方面加大投入,力爭以獨特的館藏體系和現代化服務手段,為本校教學、科研和地方經濟發展服務。
讀者指南
開放時間
校區 | 崗位名稱 | 地點 | 開放時間 | 服務電話 |
老 校 區 | 綜合服務台 | 一樓 | 夏季: 08:00-12:00 15:00-19:00 冬季: 08:00-12:00 14:30-18:00 | 3345400-8019 |
自然科學庫 | 二樓 | 夏季: 08:00-12:00 15:00-22:00 冬季: 08:00-12:00 14:30-21:40 | 3345400-8201 | |
電子閱覽室 | 三樓 | 3345400-8301 | ||
自修室 | 三樓 | 3345400-8301 | ||
社會科學庫 | 四樓 | 3345400-8401 | ||
期刊閱覽室 | 五樓 | 3345400-8501 | ||
新 校 區 | 綜合服務台 | 實字3號樓一樓107 | 夏季: 08:00-12:00 15:00-19:00 冬季: 08:00-12:00 14:30-18:00 | |
特藏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東南角 | |||
社會科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北側 | 夏季: 08:00-12:00 15:00-22:00 冬季: 08:00-12:00 14:30-21:40 | ||
自然科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107 | |||
期刊閱覽室 | 實字3號樓二樓 |
註:每周五下午為圖書館整理內務時間,所有服務網點均不開放。
入館須知
圖書館是學校的文獻情報中心,是為教學、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服務的學術性機構。圖書館又是學校的主要公共場所,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維護全館的公共秩序,遵守圖書館有關規定,是每個讀者的應盡義務。為此,全體讀者應該做到:1 讀者入館必須佩戴校徽或出示學生證、借書證、工作證等證件,請注意儀表著裝,請勿穿背心、拖鞋入館
2 讀者應自覺遵守圖書館規則,養成良好學風、校風,不搶占座位,不得用書本或其他替代品代占座位,一經發現,即予沒收,責任自負。
3 維護公共秩序,保持各書庫、閱覽室和走廊的安靜,禁止在本館喧譁、打鬧、吸菸、吐痰、吃零食、亂丟紙屑、亂吐口香糖等。維護廁所衛生,便後沖洗乾淨,關閉洗手龍頭。
4 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損壞各類書刊、桌椅、家具和設備。如有損壞,按有關規定賠償。
5 借書證、閱覽證不得轉讓,不可代借代還,禁止使用虛假證件冒借,一經發現,從重出罰。
6 尊重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勞動,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遵守館內各項規章制度。
7 要維護圖書館安全,注意安全防火,嚴禁攜帶易爆易燃等危險品入館,嚴禁吸菸。不得損壞消防設施
8 請勿在館區周圍及門廳、樓道、庫房亂停亂放車輛、標牌、雜物等,否則我館有權清除以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讀者如有違反上述各項規定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罰款以至行政處分。
服務網點
校區 | 館藏地點名稱 | 地點 | 服 務 內 容 |
老區 | 綜合服務台 | 一樓 | 圖書館一樓大廳為圖書館老校區綜合服務台。主要提供以下服務: 1、圖書的借還、丟失及過期處理 2、讀者證的辦理及掛失 3、讀者書包的存放 |
自然科學庫 | 二樓 | 科技書庫實行全開架借閱服務,設有閱覽座位390個;該庫收藏範圍為《中圖法》N~Z大類文獻資料。位於二樓東側的國小術報告廳,設有座位80個,配有音響、投影等現代化設備,可提供小規模學術報告和專題講座服務。 | |
電子閱覽室 | 三樓 | 電子閱覽室配備微機100台,主幹網通過千兆光纖與網際網路連線。 主要電子文獻資源有: 1.清華期刊資料庫鏡像 2.人大複印資料資料庫 3.書生之家電子圖書 4.維普科技期刊全文資料庫 5.萬方電子資料資料庫 6.超星電子圖書 7.Springer 電子期刊。 | |
自修室 | 三樓 | 該自修室共設自修座位228個。 | |
社會科學庫 | 四樓 | 社科書庫實行全開架借閱服務,設有閱覽座位370個;該庫收藏範圍為《中圖法》A~K大類文獻資料。 | |
期刊閱覽室 | 五樓 | 五樓為期刊、報紙閱覽室,設閱覽座位520個;該室提供現刊、過刊合訂本和報紙閱覽服務。 | |
新區 | 綜合服務台 | 實字3號樓一樓107 | 該服務台為圖書館新校區綜合服務台。主要提供以下服務: 1、圖書的丟失及過期處理 2、讀者證的辦理及掛失 |
自然科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107 | 該書庫為自科書庫,實行全開架借閱服務。該庫收藏範圍為《中圖法》N~Z大類文獻資料。 | |
社會科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北側 | 該書庫為社科書庫,實行全開架借閱服務。該庫收藏範圍為《中圖法》A~K大類文獻資料。 | |
特藏書庫 | 實字3號樓一樓東南角 | 該書庫主要收藏自然科學類樣本圖書、技術標準、產品目錄、科技報告、專利文獻以及科技類工具書等文獻資料。 該書庫實行開架管理,各類藏書僅供在室內查閱,不辦理 借出手續。為保持藏書排架整齊有序,方便使用,讀者查閱資料後請勿自行歸架,由工作人員統一整理。 | |
期刊閱覽室 | 實字3號樓二樓 | 該閱覽室重點館藏了適應新校區所開設專業的期刊共1000餘種。 |
借閱制度
一、本館實行開架借閱形式。二、讀者憑本人有效借閱證件,來館辦理借書手續和閱覽報刊。
三、工具書及現刊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查閱。
四、圖書資料借閱數量與期限:
(1)教授8本(冊),副教授7本(冊),講師6本(冊),一般教師5本(冊)。借閱期限為5個月。
(2)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和科以上幹部5本(冊),其他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員工)均為3本(冊)。借閱期限為3個月。
(3)學生3本(冊)。借閱期限為1個月。
所有讀者對小說類圖書均只能借一本,期限為1個月。
超期按0.1元/天罰款。
五、圖書資料如需續借且又無他人預約的,限續借一次,續借期限是初借期限的一半,小說不可續借。
六、借閱新到圖書和已被借出的書刊,可以來本館或通過校園網登記預約。由借閱處按預約登記先後次序,通知預約者;預約者接到通知後,須在三天內來館辦理借閱手續,超過時間視為放棄預約。
七、借出的圖書資料,因特殊情況,或因圖書內容不宜流通的,本館有權隨時收回。
八、集體借閱須由使用部門提前一周寫出使用計畫(內容包括:用途、使用責任人、書名、冊數、期限),報圖書館審批。凡有關集體借閱事宜, 其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
九、校外單位或個人(符合館際互借條件單位除外)需借閱或租賃本館文獻資料的,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和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經館領導批准,預交欲租借文獻資料總計金額三倍的押金(屬叢書、連續出版物按全套計價),並從借出之日起,每天收取文獻資料總價格的3%租借費(不足一天按全天計算)。其它有關事項參照本館有關規定執行。
十、讀者借書可使用微機檢索或查詢讀者目錄。借前應認真檢查圖書,發現圈劃、 污損、缺章少頁等破損現象,應向管理人員講明,由管理人員記錄備查。否則,因此造成後果由借閱者負責。
十一、自覺愛護圖書資料,所借圖書資料不許圈劃、剪裁,污損、丟失,否則按本館《文獻資料賠償制度》處理。
賠償制度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修訂)規定:“高等學校圖書館應教育讀者遵守規章制度,愛護文獻資料和圖書館設施,對違犯規章制度,損壞、盜竊文獻資料者,按照校紀、法規予以處理”。為保證圖書館文獻資料的完整和正常流通使用,制訂本管理辦法:一、凡屬未辦理借閱手續或未經管理人員允許,擅自將文獻資料拿出防盜報警出口或圖書館外的行為,均按盜竊對待。管理人員一旦發現,在追回被盜竊書、刊的同時,對偷竊者給以以下處罰:
1.責令其購買5本相同版本新書或期刊;
2.凡購買不到原版書刊,則賠償10本由圖書館管理人員確定的學科及內容相近似書刊。
除給予賠償書刊處理外,將取消其借閱資格三個月,並報校學生處,按學校違紀有關規定處理。
二、丟失圖書資料原則上賠償相同版本新書,不能以原版新書抵賠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一般圖書資料按市價2倍賠償由圖書館管理人員確定的學科及內容相近似圖書;
2.重要參考圖書資料按市價3倍賠償由圖書館管理人員確定的學科及內容相近似圖書;
3.丟失多卷(叢)書、成套圖書資料其中一本或幾本,按整套總價(市價)2倍賠償由圖書館管理人員確定的學科及內容相近似圖書。其餘未丟失各卷冊不退給丟失者。
三、污損圖書資料的處理
1.凡撕毀、裁剪、塗抹書刊有關章節、插圖或附表的,根據破損程度分別給予購買原版書刊,或按被損毀書刊市價2倍賠償由圖書館管理人員確定的學科及內容相近似圖書;
2.在書、刊內沾染少量顏色,或撕破,經修復接近原貌,不影響流通的,給予批評教育,認錯態度較好的可以免於義務勞動處罰。
以上污損書、刊經相應處罰後,該書、刊仍歸圖書館所有。
四、逾期歸還的處理
1.凡逾期歸還的,視超期情況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超期3 天(含)以上20天以內的,參加館內義務勞動2小時;
超期20天(含)以上40天以內的,參加館內義務勞動4小時;
超期40天(含)以上60天以內的,參加館內義務勞動6小時。
2.超期60天(含)以上歸還的,按丟失圖書資料賠償辦法給以相應處理。
上述義務勞動兌現應當以不影響學生讀者正常上課為原則。
五、有關說明
1.上述提及的圖書資料市價,是指該書、刊當前的市場價格。如找不到現成依據,可按以下辦法分別折算成市價處理。
原書、刊出版時間在十年以內的,按15%/每年遞增價格折算;
出版時間超過十年(含)以上的,按20%/每年遞增價格折算。
2.無論受到任何形式處罰的讀者,在未執行相關處理前,圖書館有權停止其正常借閱。如果畢業離校前仍不按相關管理規定辦理的,圖書館有權拒絕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六、其它
本管理辦法由校圖書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