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所屬地區:山西·晉城·沁水縣文化遺產名稱:沁水鼓兒詞遺產編號:V-6遺產類別:曲藝申報日期:2006申報人/申報單位:晉城市沁水縣遺產級別:縣 詳細介紹沁水鼓兒詞是傳統曲藝藝術表演的一種形式,它大約產生於明末清初,流行於清代,盛行於民國初年到20世紀50年代,2000年沁水鼓兒詞的全部內容納入《中國曲藝志山西卷》一書。沁水鼓兒詞屬曲藝類,以說唱藝術為主,它的說唱板式分為四種,即“流水板”、“一橫板”、“二橫板”、“三橫板”。最早是一人自打自唱,伴奏樂器只用小鼓和挎板。清末至民國年間沁水鼓兒詞的伴奏樂器開始增加弦樂、打擊樂,創造了一人多用的新的表演方式。60年代,伴奏樂器又增添了一“京胡”、“二胡”、“板胡”、“低胡”、“嗩吶”等民族樂器。沁水鼓兒詞的藝人表演道具是“醒木”(也稱“驚堂木”)、“鼓箭”、“簡板”。沁水鼓兒詞的說唱曲目大多以傳統古書的曲目為主,主要有《包公傳》、《烈女傳》、《五女興唐傳》、《回文屏》、《汗巾記》、《五豬孝母》、《十八女行孝》、《王祥臥冰》等。從1941年起為配合革命工作需要,後有名藝人曾編寫時代曲目,主要有《智取華山》、《送公糧》、《王大娘養雞》、《周小卷巧治胡不安》、《安家》等。由於“沁水鼓兒詞”的道白和說唱語言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難擴大市場範圍,而且“鼓兒詞”說唱藝術大多是盲藝人,他們對“鼓兒詞”的創新和再生有極大的困難。多少年來,他們不僅無創新,就對原來的唱腔、板式等也逐漸削減,再就是受現代藝術的衝擊,逐漸被迫退出市場,呈現出了無隊伍局面,造成使“鼓兒詞”將要失傳的狀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