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

2016年,全省各級行政機關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進力度,比較好地完成了各項重點任務。

一、加強統籌協調,提高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程度

1.落實行政首長建設法治政府第一責任人職責。4月份,省政府召開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省長、領導小組組長石泰峰出席並講話,部署安排2016年重點工作。一年來,省政府常務會議多次研究政府立法、政府法律顧問、依法行政等工作,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明確了7個方面149項重點任務的牽頭部門、完成時限和成果形式。一些地區和部門加大統籌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主要負責同志全年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達10次。

2.強化和完善考核評價。根據綱要實施方案,在2008年出台的《江蘇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基礎上,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印發《江蘇省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辦法》,修訂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制定考核評價標準。組織開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工作,改革內部考核機制,率先引入外部評議,依託省政府入口網站開展民眾滿意度調查,網民點擊率達155萬餘人次。對各地、各部門存在的問題“點名道姓”,並下發整改意見書限期落實。蘇州市在績效考核中,將法治政府建設比重提高到12%。

3.增強各級領導幹部法治意識。省政府不定期地在常務會議、全體人員會議上組織學法,8月份舉辦法治政府建設學習會,邀請國務院法制辦袁曙宏副主任作綱要專題講座。省委組織部、省法制辦聯合舉辦市縣領導幹部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究班,開發建成省管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題庫和網上考試系統,非人大任命領導幹部學法考法實現常態化。揚州市政府根據需要確定常務會議學法內容,全年共安排集體學法17次。徐州市兩批28名新任領導幹部均參加了任前法律考試。

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1.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省委、省政府召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推進會,並出台相關意見。省政府制定《江蘇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08號)和《江蘇省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管理辦法》《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分兩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93項,沿海發達省份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我省已全部取消。南通市市縣兩級12個行政審批局全部正常運行,實現了一個主體統一對外、責任體系相對明晰。宿遷市在全省率先實現權責清單市、縣、鄉三級全覆蓋,在全國率先啟動工業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

2.清理規範中介機構服務。取消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中介服務116項、精簡幅度達61%,對18個省級部門的75項中介服務項目進行了公布。出台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中介機構信用監管辦法,整治“紅頂中介”,推動13家省屬事業單位剝離中介職能。

3.積極穩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在南通市、蘇州工業園區、盱眙縣、鹽城市大豐區4個試點市縣,將與市場準入、建設投資施工許可、民生服務辦證等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實現相關領域“一枚公章管審批”。在20個經濟發達試點鎮,探索建立以“四個一”(一枚公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平台管信用、一張網路管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政府治理體系。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出台總體意見的基礎上,指導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環保、工商、質監、安監、食品藥品監管等7個部門分別出台各自領域的監管檔案,建立追責、雙隨機抽查、獎勵舉報、企業信用承諾及聯合懲戒、監管績效評估、重大風險監測防控等6個機制。公布省政府部門隨機抽查事項378項,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

5.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探索建立“江蘇省創業創新政務環境評價指數”,在8個市、20個縣(市、區)開展評價試點。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成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總門戶,目前已上線3.6萬項政府線上服務。開通“江蘇12345線上”,形成省、市、縣聯動的線上服務平台。鎮江市、南通市等地政務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通過國家級評估驗收,南京市建成市、區、鎮(街)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徐州市初步實現“網上受理-上門取件-系統辦理-快遞送達”全流程審批服務閉環,蘇州市涉審中介網上服務超市如期建成上線,鹽城市率先推行外商投資企業“一表式”並聯審批,淮安市建立投資項目區域性評估制度,連雲港市開展重大項目容缺預審試點,泰州市實現“網際網路+聯合圖審”全覆蓋。

三、強化政府立法制規,保障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1.完善立法制規工作機制。省政府出台《關於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在省、市、縣三級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省政府成立法律顧問委員會,邀請法律顧問參與立法制規,著力發揮法律顧問諮詢論證、審核把關的作用。淮安市各縣(區)部門、國有資產公司依託法制機構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常州市制定法律顧問委員考核辦法和工作報酬支付辦法,南京市建立了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庫、法律風險管理智庫和一系列法律服務研究中心。省財政廳通過購買服務、實施契約管理,建立了指導律師、值班律師、駐點律師“三位一體”制度。

2.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堅持政府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突出重點領域立法,2016年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11項,制定、修改、廢止政府規章5項。13個設區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22件。為提高立法質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審查協調工作的通知》《關於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中法規規章審查程式的規定》,一些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部門爭議較多的立法項目,不僅向社會普遍徵詢、向有關部門和省政府法律顧問發出徵求意見函,還有的放矢地諮詢相關專家獲取專業意見。比如,對部門爭議可能較大的《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組織聽證和專家論證。南京市在政府立法不同環節和階段,堅持重大問題向黨委請示匯報;蘇州市探索委託第三方起草新機制,2016年度兩個立法項目分別委託高校和律師事務所起草;常州市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對政府立法工作的主導和協調作用,注重“三邊”“五方”會商協調。

3.嚴格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規範性檔案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式規定》,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擬研究決定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和重大決策方案,由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辦事機構送黨內法規機構或政府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省法制辦建立規範性檔案第三方評價和專家點評的常態化制度,對所有報備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實質性審查。在揚州市、海門市、宜興市、省財政廳、省海洋與漁業局開展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試點,重點圍繞界定範圍、健全機制、規範流程、明確標準、創新方式、強化力量等6個方面先行先試。9月份,集中對2003-2015年間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2004件檔案進行清理,並經省法制辦合法性複審和專家組論證,宣布失效檔案共980件(其中涉密53件)。開展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清理,省級44家單位共清理規範性檔案3017件,其中繼續有效1992件、需要修改203件、失效廢止822件。

四、突出行政行為監督,提升法治政府建設的公信力

1.強化對重大行政決策的監督。加強對第一批重大行政決策規範化管理試點的指導督促,先後召開試點單位交流座談會和兩次專家評估論證會,推動蘇州市、徐州市、張家港市、海門市、阜寧縣和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7個試點單位取得創新性成果。蘇州市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網上運行,率先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出台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系統建設指導規範,積極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和網上動態管理;徐州市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立卷歸檔,建立決策卷宗評查標準,開展卷宗評查工作;省國土資源廳、張家港市等單位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系統;省水利廳制定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操作規則和目錄化管理、立卷歸檔規定,按照重大決策程式和流程創製了全套格式文書。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檔案局、省法制辦制定出台加強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的意見,填補了在行政決策檔案管理方面的空白,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機制奠定了基礎。

2.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全年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543件、省政協委員提案587件,議案建議提案均已全部答覆代表,並依法向社會公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四風”問題監督檢查力度,全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4起、處理2030人。審計機關把促進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作為審計工作的首要任務,緊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落實、重大建設項目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簡政放權、防範經濟風險隱患等5個重點方面加強審計監督,依法強化對省財政廳、省地稅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121家省級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對63名省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高等院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3.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擴大政務公開領域,每年13個設區市和部分省級部門以大數據、網路化的形式,集體曬政務公開的成績清單、問題清單、行動清單。2016年,全省各級共主動公開信息超過387萬條,辦理依申請公開2.9萬餘件,依申請滿足率90%以上。

五、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力求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在8個國家級試點和8個省級試點地區,以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安全環保等11個領域為重點,採取部門內、跨部門、區域內3種方式分類推進綜合執法。全省13個設區市共撤銷31支執法隊伍,1991名人員充實到區級,97個縣(市、區)工商、質監、食藥監“三合一”改革全部到位,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內設機構總數由1865個減至1337個、精簡28%,機關工作人員由7359人減至5290人、精簡28%,形成了“一個部門管市場”的格局。在原有784個基層工商所基礎上,設定913個基層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基層工作人員由9127名增加到11040名、增加了21%,基層分局平均人數達到12人。對常熟市鎮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開展第三方評估,對街道、開發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新增如皋市、泰興市、興化市、揚州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常州經濟開發區、宿遷駱馬湖旅遊度假區在相關領域、區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各地積極探索創新,常州市推行數位化城管綜合執法、文化綜合執法;徐州市撤併環保、商務系統執法機構分別成立綜合執法隊伍,70%以上執法力量下沉到基層;蘇州市在蘇州工業園區和姑蘇區探索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揚州市在寶應縣、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開展鄉鎮安全生產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淮安市在主城區市場監管領域實行工商、質監、食藥監、商務“四合一”執法模式。

2.完善和落實行政執法各項制度。省級層面開展《江蘇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實施情況檢查、《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執行情況專項督察,組織省、市兩級執法部門執法案卷集中評查、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和全省各級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人員、輔助人員、行政執法監督員清理工作。大力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省政府、省檢察院召開“兩法銜接”工作聯席會議,並制定覆蓋全部行政執法領域的“兩法銜接”移送標準,建成省、市、縣三級信息共享平台,全年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7件。大多數設區市已建立並落實行政執法公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部分設區市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局等部門完成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全面清理。省公安廳已完成第一批22項執法標準、28個指導案例和4個視頻教學片,系統修訂了361項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實施黃橙紅分類監管,對存在重大欠薪隱患的企業實行跟蹤監察和限時清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搭設全省住建系統信用一體化平台,與法院共同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南京市建立侵權假冒、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的協作機制和疑難複雜案件會商機制,常州市出台辦理涉鹽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指導意見,無錫市對行政處罰事項網上直接辦理情況進行實時重點監督,鎮江市編制行政執法(系列)標準在全市推廣,崑山市制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兩法銜接”工作細則。

六、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增強民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獲得感

1.創新行政複議機制。2016年,全省行政複議委員會試點工作已擴大至12個設區市、57個縣(市、區)和部分省級機關,占市縣總數的63%,省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召開聽證會、質證會、案件審理會19次,行政複議能力有了新的提升。2016年,全省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12203件,受理10986件,同比分別增長31%、36%,審結10151件。省政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696件,受理404件,同比分別增長15%、17%,審結344件,其中,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共33件,直接糾錯率達10%。為提高辦案質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檔案統一規範行政複議時效,全省各級行政複議機構根據不同類型行政複議案件的特點,依法分類規範立案審查文書、案件辦理標準及流程,加強實地調查、公開聽證,針對行政複議案件中發現的共性問題下發行政複議意見書或建議書。省法制辦組織對省級機關行政複議案件卷宗進行集中評查,評查結果納入年度考核。無錫市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複議聽證制度,全年舉行重大、疑難、複雜的行政複議案件聽證活動12次,共有10位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複議聽證。宿遷市建立行政敗訴追責機制,自2014年起每年對行政訴訟案件進行全面梳理、分類統計、分析研究,紀檢監察機關在查清情況、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對72起案件主要責任人進行了問責。

2.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行政應訴的工作責任,規範行政應訴工作程式,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83%。推動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建立省政府與省法院聯席會議制度,省政府定期聽取法院意見,對行政應訴中遇到的疑難複雜問題及時與法院溝通研究。2016年,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共352件,同比增長近11%,案件主要涉及土地資源、信息公開、行政不作為等方面。全省上報新發生行政應訴案件11784件,在審結的9387件一審行政應訴案件中,糾正類判決(撤銷、變更、履行法定職責、確認違法或無效、賠償)為698件,占審結案件總數的7%。

3.完善多元化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全覆蓋工作體系,加強專業領域調解機制建設,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月度、季度研判制度。全面推行依法逐級走訪權益保障卡制度,省、市、縣三級政府職能部門全部出台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建立信訪形勢分析研判、信訪事項統籌督查和實地督查等制度,高標準打造“陽光信訪”升級版,省、市兩級同步開通手機信訪APP和微信信訪。省政府頒布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規範價格爭議調解處理程式和調處行為,以非訴訟調解方式解決價格爭議、化解價格矛盾、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蘇州市重點加強專業性調解組織的硬體建設和人員配備,加強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信訪、仲裁的銜接與互動,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全年共受理矛盾糾紛調解申請355995件,調處354021件,調處率為99%。淮安市制定行政調解工作細則,全年全市受理行政調解申請239476件、辦理238717件、辦結236872件。此外,注重發揮仲裁解決經濟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全省13個仲裁委員會共受理案件7171件、標的額188.08億元。

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與中央要求、民眾期待相比還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比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一些行業協會、評估機構對企業服務仍存在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等問題,“信息孤島”“信息煙囪”現象還存在。重大行政決策方面,公眾參與度不高,第三方評估缺乏吸收和採納意見的有效制度。立法制規方面,公眾參與度還不高,政府立法的宣傳、解釋和後評估等工作亟待加強改進,立法的引領保障作用尚需深入研究和實踐。行政執法方面,監督機制仍不夠完善,一些地區基層執法力量配備、工作保障相對薄弱滯後。下一階段,將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要求,緊緊圍繞“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深化改革,狠抓落實,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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