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江蘇省土壤學會全省土壤科學技術工作者跨行業、跨部門、非營利性、並依法登記成立的民眾性學術團體,是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江蘇省科協)的組成部分。
江蘇省土壤學會的前身是中國土壤學會南京分會。1950年12月由馬溶之、李慶逵、宋達泉、戴弘、沈梓培、冷福田、黃瑞采、劉伊農、朱克貴等籌建,於1951年3月正式成立並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1953年2月經通訊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1954年11月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代表會員78人,修改了分會會章。1957年2月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代表會員90人。1960年2月在原中國土壤學會南京分會的基礎上,改稱江蘇省土壤學會,並對原理事會進行了調整、充實,改為江蘇省土壤學會第一屆理事會。1978年7月恢復了因"十年動亂"而停止的學會活動,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1979年3月選舉產生第三屆理事會。1981年10月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1984年4月選舉產生第五屆理事會。1987年10月選舉產生第六屆理事會。現在是第十一屆理事會,2008年4月25日在泰州召開的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章程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江蘇省土壤學會(Soil Science Society of Jiangsu),縮寫為SSSJS,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是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全省土壤科學技術工作者跨行業、跨部門、非營利性、並依法登記成立的民眾性學術團體,是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江蘇省科協)的組成部分,是黨領導和聯繫廣大土壤科技工作者的紐帶與橋樑,是發展江蘇省土壤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倡導學術自由;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團結廣大土壤科技工作者,為繁榮我省的土壤和肥料科學技術事業,促進土壤肥料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江蘇省科協和江蘇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學會辦事機構掛靠在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71號。郵編:210008。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主要圍繞土壤與肥料科學及相關學科開展以下業務活動:
1.積極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學術會議和科學考察活動;?
2.大力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積極傳播先進生產技術、經驗;?
3.對江蘇發展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重點課題發揮諮詢作用,積極地提出合理化建議;
4.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科學發展的需要,舉辦各種培訓班、講習班或進修班;?
5.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舉薦人才,推薦、獎勵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
6.努力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呼聲。?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條件:?
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加入本會。?
(一)團體會員?
在土壤與肥料科學技術領域內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並願意參加學會有關活動,支持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等企、事業單位。?
(二)個人會員?
凡熱愛土壤肥料科學技術事業,自願遵守學會章程,按期交納會費者,均可申請加入本學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或在學會網站上填寫入會申請;?
(二)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准,方得為本會會員,並報省科協和中國土壤學會備案;?
(三)熱心於土壤科學或對土壤科學有貢獻的其它學科的科學家,本會常務理事會可直接吸收為會員。?
(四)由學會發給會員證。?
條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團體會員:?
1.優先參加學會的有關活動;?
2.優惠取得學會的有關學術資料;?
3.可要求學會優先給予技術諮詢;?
4.可請求學會協助舉辦培訓班等。?
(二)個人會員:?
1.有本會的選舉、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僅;?
3.參加本會舉辦的學術和其它活動;?
4.優先取得本會印發的學術資料;?
5.向本會提出給予從事科學技術活動的必要支持和幫助;?
6.積極撰寫學術論文和參加科普活動;?
7.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團體會員:?
1.執行學會決議及接受學會委託的工作;?
2.協助開展有關的學術和科普活動;?
3.按規定繳納會費。?
(二)個人會員:?
1.遵守本會會章,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委託和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4年不交納會費或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的,經本會提示無效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對違反章程情節嚴重者,可勸其退會或取消會籍;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會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會章;?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本會的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相當代表數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科協審查並經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每屆任期四年,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每屆更新不少於1/3。?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制定本會工作計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推薦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表彰學會工作積極分子;?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4。?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專職,如秘書長為兼職,則應由理事會批准設專職副秘書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江蘇省科協審查並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任期一屆。理事長不連任,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叄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江蘇省科協審查並經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江蘇省科協審查並經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學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本會由於經費有限,故由中國土壤學會的賬目上統一管理。由省科協服務中心審核。?
第三十四條 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本會財務會計由中國土壤學會與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所兼管。?
第三十五條 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廳和江蘇省科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江蘇省科協審查同意,並報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終止動議須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江蘇省科協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終止前,須在江蘇省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經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江蘇省科協和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四十五條 章程於2004年5月22日召開的第十次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民政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會
第一屆:理事長:馬溶之;
副理事長:劉伊農、沈梓培、黃瑞采、鄭慕賢;
秘書長:鄭慕賢。
第二屆:理事長:熊毅;
副理事長:黃瑞采、沈梓培;
秘書長:劉文政。
第三屆:理事長:熊毅;
副理事長:沈梓培、黃瑞采、唐如浴;
秘書長:劉文政。
第四屆:理事長:熊毅;
副理事長:沈梓培、裴保義;
秘書長:陳家坊。
第五屆:理事長:史瑞和;
副理事長:陳家坊、黃東邁、喻長新;
秘書長:程雲生。
第六屆:理事長:黃東邁;
副理事長:朱兆良、喻長新、陳邦本;
秘書長:徐富安。
第七屆:理事長:朱兆良;
副理事長:馬同生、孫庚寅、周立達;
秘書長:陸彥椿;
第八屆:理事長:馬同生;
副理事長:王鶴平、楊林章、吳金桂;
秘書長:陸彥椿;
第九屆 :理事長:嚴少華;
副理事長:王鶴平、楊林章、沈其榮;
秘書長:陸彥椿;
第十屆:理事長:蔡恆;
副理事長:楊林章、徐國華、常志洲、徐茂(執行副理事長);
秘書長:何園球;
第十一屆
理 事 長:蔣 新
副理事長:徐國華 徐 茂 常志州
秘 書 長:董元華
副秘書長:宗良綱 殷廣德 張振華 羅春俠(專職)
常務理事(16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華國雄 嚴少華 李輝信 楊勁松 楊林章 沈其榮 周生路 封 克 胡 鋒 徐 茂 徐國華 常志州 曹宏鑫 董元華 蔣 新 戴志新
理事(57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維新 毛久庚 王之虎 王長松 王志明 王德建 華國雄 孫 皓 朱 蓮 嚴少華 張月平 張永春 張甘霖張 導 張 傑 張振文 張振華 李輝信 楊勁松 楊林章 沈其榮 蘇彥華 邱 江 邵孝侯 陳 川 陳光亞 陳金林 陳篤江 周東美 周生路 周立祥 季國軍 宗良綱 林以鎖 婁運生 封 克 洪立洲 胡 鋒 倪錫林 徐陽春 徐國華 徐 茂 殷廣德 秦光蔚 錢曉晴 錢群一 高 超 高彥征 常志州 曹宏鑫 曹金留 黃勝海 溫榮夫 董元華 蔣 新 賴清雲 戴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