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發水產品

水浸泡銷售的乾製品水產品,水浸泡銷售的解凍水產品,浸泡銷售的鮮水產品以及類似的水產品。

水發水產品
乾製品水發的水產品(包括水發海參、水發魷魚、水發墨魚、水發乾貝、水發魚翅等),水浸泡銷售的解凍水產品(解凍蝦仁、解凍銀魚等),以及浸泡銷售的鮮水產品(鮮墨魚仔、鮮小魷魚等)。
水發水產品相關要求:
1 生產條件
生產場地要清潔、衛生,加工用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2 添加劑
使用的水發劑、防腐劑等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3 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形態 應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形態,不過分變形
氣味 氣味正常,無異味,無腐臭味
組織 有彈性,不糜爛、不僵硬、不呈現半透明狀態
雜質 無外來雜質
4 安全指標
水發水產品安全指標
項 目 指 標
pH值 ≤8
甲醛/(mg/kg) ≤10.0
無機砷(以As計)/(mg/kg) ≤1.0
汞(以Hg計)/(mg/kg) ≤0.5
鉛(以Pb計)/(mg/kg) ≤0.5
鎘(以Cd計)/(mg/kg)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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